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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区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资助项目完成情况公示

日期: 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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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按照《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渝委农办〔2021〕31号)精神,现将綦江区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资助项目完成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建设内容:用于对未纳入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参加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的,按照30元标准给予定额资助。资助人数以最后实际购买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人数为准。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在《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綦乡振〔2023〕38号)、中列支。

2024年合计资助13139人39.147万元。

项目开工时间:2024年1月1日。

项目竣工时间:2024年12月20日。

项目绩效目标:对未纳入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参加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的,按照30元标准给予定额资助。资助人数以最后实际购买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人数为准。

减贫机制实现情况:参加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的稳定脱贫人口,按照30元标准给予定额资助。有效防范了因病返贫致贫、筑牢民生保障底线,推动相关政策有序衔接,

公示时间:长期保持公开。

如有异议请电话联系綦江区乡村振兴局(区纪委驻区农业农村委纪检组:023-85888945,区扶贫服务指导中心:023-85888095,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重庆市綦江区乡村振兴局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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