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拟支持项目的公示
为了顺利开展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经街镇审核上报,区农业农村委统一组织专家对赶水镇双龙村农产品分拣包装中心彩钢棚建设项目进行了评审,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2024年7月4日-7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意见。举报地点: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办公楼410室,举报电话:023-85888073。
附表:綦江区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拟支持项目公示表
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7月4日
綦江区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项目公示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单位 |
总投资(万元)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财政支持环节及标准 |
绩效目标 |
备注 |
1 |
双龙村农产品分拣包装中心彩钢棚建设项目 |
重庆市綦江区赶水镇双龙村村民委员会 |
8.4119 |
赶水镇双龙村 |
1、固定遮雨遮阳彩钢棚约475.77平方米,初步计划长约27.05米、宽约17.8米,最高处约8.3米、最低处约6.7米,110cm不锈钢圆柱14根(厚度2mm),(40cm*60cm*1.5mm)不锈钢横梁钢架8根,厚度4mm不锈钢铝瓦。 |
本项目财政资金补助8万元。1、固定遮雨遮阳彩钢棚约475.77平方米,初步计划长约27.05米、宽约17.8米,最高处约8.3米、最低处约6.7米,110cm不锈钢圆柱14根(厚度2mm),(40cm*60cm*1.5m)不锈钢横梁钢架8根,厚度4mm不锈钢铝瓦,每平方约168元,预计79929.36元。 |
1、群众参与和利益联结机制:盈利后将提取纯利润的20%作为公益金,用于再生产投入;提取纯利润的10%作为管理团队的绩效考核;提取纯利润的10%用于困难群众帮扶;提取纯利润的25%作为村集体提留(其中15%用于公益事业,10%用于村集体积累);提取纯利润的35%用于全体村民分红。 2、经济效益:建成后实现年产值30万元,帮助脱贫户销售农产品、让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在分拣包装场地务工,务工人员人均增收3000元; 3、社会效益:解决固定及灵活就业,务工人员人均增收3000元; 4、可持续效益:通过农产品分拣包装中心彩钢棚建设,可丰富销售类型,对单一简单的农产品线下销售升级为线上销售,同时做大做强“隆双喜”品牌,推进农业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市场化建设,利用本地优势,培养具有鲜明特色和竞争力的支柱产业,努力实现产业富村、产业富民。能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鼓动全村共同发展,增加当地群众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