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拟选聘人员的公示
根据《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选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的通知》(綦农委〔2023〕92号)要求,经个人申请,镇街、单位推荐,区农业农村委择优产生辅导员推荐人选,拟推荐黄礼、罗涛等32人为綦江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现将拟聘任辅导员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3年7 月3 日至2023年 7月 7日(5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驻区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
通讯地址(邮编):401420。
联系人: 袁兴春
联系电话:023- 85888945
三、公示要求
1.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 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 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綦江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拟聘用名单
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7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