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调整2021年区级产业发展资金(第二批)等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调整2021年区级产业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23-85883835,023-85880640,12317。
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8月16日
各街镇经发科(办)、农服中心、财政所,区农业农村委属有关单位:
根据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要求,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联合下达了项目建设任务计划,经过近半年的组织实施,部分项目因各种原因需变更建设内容。经办公会研究,同意对“脱贫户到户产业发展”等项目进行调整。现将项目调整计划下达你们,请按照《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渝财农〔2021〕31号)《重庆市綦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市级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的通知》(綦扶办〔2021〕1号)《重庆市綦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的通知》(綦扶办〔2021〕5号)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务必在2021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附件:2021年区级产业发展资金等项目调整汇总表
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