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开展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渝乡振发〔2021〕15号)、重庆市綦江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綦江区“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方案>的通知》(綦乡振〔2021〕6号)文件要求,经部门联合比对确认,对符合“雨露计划”资助的165人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2月3日,共计1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电话联系綦江区乡村振兴局(区纪委驻区农业农村委纪检组:023-85888945,区扶贫服务指导中心:023-85888095,监督举报电话:12317)。名单如下:(见附件)
重庆市綦江区乡村振兴局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