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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郭扶镇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 202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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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郭扶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创建工作目标,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宗旨,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完善和建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人大主席任副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为组员,镇政法委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镇党委书记、镇长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一是党委政府依法执政能力得到增强。党委健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健全了党政主要领导权力监督机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依法执政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做到权责统一、依法行政、秩序正当、高效便民,进一步完善执法公示制、告知制,政务公开实行制度化、规范化依法行政水平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二是组织网络进一步得到健全。党政领导、机关干部分工包干到村(社区),指导负责村(社区)的法治建设工作。各村(社区)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把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三是绩效考核进一步得到完善党委政府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终考核。

(二)推进法治教育,提升法治意识

一是健全领导干部日常学法机制。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4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2年度郭扶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意见》,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系列重要论述;制定各村(社区)党建活动方案,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大会上系统学习理论知识镇党组织书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参加区级培训班,镇举办“四点钟”课堂,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考核方法,将法治能力作为考核重要内容;由镇干部组成的“初心宣讲队”95人,定期深入村社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委会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利用每月召开的综治专干例会,组织开展全民反诈、治赌禁毒等法治专题培训二是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广播、法治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宣传载体,不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向村(社区)和企业延伸。积极开展“我执法、我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禁毒、防范非法集资、防邪、国家安全、民法典等法律知识。结合日常工作,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今年共计开展集中宣传活动8场,下村(社)开展普法宣传4场,组建“法律明白人”队伍,并组织培训2次。三是“三个坚持”掀起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热潮。坚持领导带头学。将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1次,专题研讨班2次,撰写学习心得20余篇,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坚持全员覆盖学。采取“1+N”学习模式——1场集中学习+N场基层宣讲,组织镇“初心宣讲队”成员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广泛依托各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强郭有我”微讲堂等平台开展主题宣讲,目前已开展宣讲60余场,覆盖群众达1300余人。坚持结合实际学。针对基层群众关心的收入、就业、教育等热点话题梳理出讲解要点30余条,争取讲清政策导向,讲明发展方向,将理论宣讲与我为群众办实事结合起来,让党的二十大精神既能飞入寻常百姓家,又能实实在在为群众的日常生活带来遵循与指引。

(三)提高法治意识,加强依法行政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和工作开展实际,依法办事、严格执法,不断提升依法执政水平。一是积极参加各类执法培训,不断提升理论水平、执法能力和承接能力;强化镇纪委监委监督力度,积极宣传政策,让辖区内企业和群众知晓;现阶段各办站所主要业务系统与“渝快办”平台已互联互通;全面配合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建立,减少在办理事项过程中重复提交资料情况一是线下开展“渝快办”的宣传活动,二是通过朋友圈、公众号等线上宣传。二是严格执行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备案审查制度、备案审查程序等;对机关干部职工开展培训学习,要求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进行管理;起草规范性文件后,有涉及企业切身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时,充分听取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并按照规定期限公开征求,起草规范性文件后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三是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充分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吸收人大代表等参与评估;与言实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事务委托合同,指派了2名律师出任常年法律顾问,明确职责,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合法权益,2022年以来列席镇上重要会议4次,参与审查合同及协议44件,提出审查修改意见44件,每年将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纳入平安办年度预算,年度法律顾问工作经费按时支付到位,对照聘用合同规定的职能职责对法律顾问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法律顾问通过面谈、解聘等方式给予惩罚。我镇法律专业毕业的有4人,法学专业毕业的有1。其中,区管领导2名,规建环办负责人1名,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负责人)1名,社保所所长1名。分别从事统筹全镇经济发展、公路修建、住房改建,林业,社保等工作。选任干部时,我单位始终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四是基层执法力量稳步提升,公务员按规定参加初任培训,制定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考核方法,将法治能力作为考核重要内容;加强基层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整合专(兼)职网格员181名、巡消队员10名、驻村(社区)民警3名、法律顾问2名、法律明白人44名,组建起一支组织严密、经验丰富、代表性强的平安法治建设队伍。

(四)运用法治思维,推进各项工作

一是镇司法所设立了行政复议便民联系点。制定普法计划,利用赶场和会议等各种时机组织普法宣传,通过党委会、机关干部例会、赶场、标语、音频等手段组织学习最新《信访工作条例》;切实开展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专项行动,健全完善“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每月最后一周星期四定期开展矛盾纠纷联调活动,建立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目前已经完成本级和22个村(社区)调处中心建设,做到了门楣有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门牌,室内悬挂有关工作制度,在调解室显眼或适合墙面上方悬挂人民调解徽,徽标下方为调解文化提示语:“法为上、礼为先、和为贵”,桌上有座牌,建立矛盾纠纷排查研判机制,定期召开矛盾纠纷分析研判会,加强纠纷舆情动态分析,为建设平安郭扶提供有力保障,截止11月底,辖区共22个村(居)共录入调解案件186件,不存在零录入的调解员和调解组织,案件录入率100%,立案前置纠纷调解机制运行正常,共协助处理纠纷2相关办站所每月定期召开矛排会,党委班子定期信联会,分析研判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细化建立了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严格落实行政应诉责任,将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我镇主要领导应诉率为100%,并将履行法院生效裁决情况纳入主要负责人年底述职内容。二是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动平安郭扶建设迈上新台阶,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村(社区),化解在萌芽状态,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全面开展“无讼村(社区)”创建工作。今年郭扶社区、同心村、安平村为创建“无讼村(社区)”,及时召开创建“无讼村(社区)”动员部署会,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媒介、宣传渠道开展“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成讼”宣传。认真开展矛盾排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化解。三是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完成,我镇刑满释放人员在管121人,安置就业3人。为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有效解决刑满释放人员回归后过渡期的生活就业和思想问题,促进其尽快回归社会,减少不安定因素,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郭扶。镇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基地配套就业、食宿、教育、培训功能,基地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做到“四有”、“四上墙”。“四有”为有标识标牌、有办公室、有学习室、有安置帮教档案,“四上墙”为报到登记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回访谈心制度和司法所、派出所、社会事务办等联络人员信息上墙。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法欠缺法治宣传教育手段单一,效果不佳由于经费紧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还有待完善;队伍建设需要加强。部分行业部门执法人员有限,执法人员数量不足,教育培训不够,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综合执法能力有待提升;缺乏专业的法律人才和数字化引领法治建设有待加强等;五是联合调处机制有待加强,目前诉讼案件还比较多,通过工作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六是刑满释放人员安置率不高。

三、2023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綦江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执法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由“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切实把法治建设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

(二)加强创新意识,提高工作效果。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设,建立完善投诉举报、信访受理回复统一平台,加强综治中心建设、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开展“三治结合”建设行动,对重大疑难复杂纠纷建立健全联合调解机制。严格落实重度精神病人、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等特殊人员管控政策与措施。

(三)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落实干部学法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法治专题学习,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核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四)坚持民主科学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落实重大决策的各项制度,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对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

(五)加大法制审核专门人员培育培养力度加强法制审核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调整充实到法制审核岗位,配强工作力量,使法制审核人员的配置与形势任务相适应,进一步发挥法制审核“把关”作用

(六)全面开展“无讼村(社区)”创建工作最大限度的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村(社区),化解在萌芽状态,全面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成讼”工作总要求。

(七)持续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切实保障刑满释放人员合法权益,帮助刑满释放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协助刑满释放人员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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