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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统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 2022-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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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区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按照《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綦委法办发〔20212确定的工作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部署,贯彻落实区委二届十次全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等相关要求,扎实做好统计局依法治区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建设推进落实情况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学习贯彻法治精神

   2021年以来,区统计局通过干部职工会、党支部“主题党日”学习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依法治区的工作要求,切实把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引导干部积极担当,主动作为,高质量完成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统计核算改革、统计“双随机”执法等重点工作,全力以赴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落地。

   (二)扎实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迈出统计普法新步伐

一是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学法用法。坚持推动把《意见》《办法》《规定》等相关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班,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学好用好统计法律法规,营造“不敢”“不能”“不想”假的高压态势。

二是抓牢“骨干队伍”突出重点学法用法。着力推动统计干部学法经常化,推动法治精神全面渗透融入,教育引导基层统计人员牢记初心和使命,在思想和行动上自觉维护统计数据质量,营造知法守法的良好统计法治环境。今年以来,局干部职工会学习统计法律法规8次,面向基层统计人员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讲28场, “四上”企业统计人员统计法律法规培训700余人次,切实提升全区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

三是抓好“绝大多数”引导公众学法用法。抓住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创全国文明城区为契机,把宪法、民法典、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与社区共建相结合,通过宣传栏、报纸、广播电视台、微博、微信等平台,采用灵活多样,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向广大普查对象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统计法治意识。今年以来,在綦江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全力维护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1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10余次,共计推送朋友圈信息8.75万次,发放统计宣传资料1.5万份。

(三)持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开拓统计监督新格局

一是规范化开展专项督查。今年将统计法定职责履行情况纳入督查重点内容,对全区21个街镇和相关部门、园城开展统计工作专项督查,充分保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权。

    二是常态化开展数据核查。结合企业日常报表情况,坚持开展常态化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立查立改,从源头上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三是制度化开展随机抽查。全面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规范随机抽查程序,落实抽查人员责任,细化抽查方式方法,切实把统计“双随机”抽查工作全面纳入制度化轨道。今年把全区联网直报企业作为随机单位,根据数据质量情况开展抽查,随机抽取了43家统计调查对象开展了执法检查,对1家单位实施了警告的行政处罚。

    (四)加强统计法治体系建设,营造依法统计环境

    一是依法完善行政制度。我局规范性文件均按照规定进行管理和发布,同时严格按要求组织对本单位制定文件开展清理或者公布继续有效文件。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律法规,明确规范决策程序的内容和步骤,把重大行政决策纳入法治化轨道。并按照规定聘请了法律顾问,重大决策事项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

    二是坚持公正文明执法。我局执法人员严格做到亮证执法,执法人员执法证持证率100%。同时在执法过程中全程配备执法仪2021年我单位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发生。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一)学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党政主要负责人全力推动全区领导干部学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今年以来,把学习贯彻《意见》《办法》《规定》《全市统计法治精神》等相关文件精神纳入区委常委会1次,区政府常务会2次。以“坚持依法统计,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力维护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题,对区管副职领导干部主体班学员开展2期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培训。

    (二)高度重视依法治区工作。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做到了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办理,把依法行政工作放在全局中心工作中进行部署,切实履行好领导和监督的职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领导责任体系。

    (三)高度重视执法队伍建设。努力强化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动员在编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现我单位有6名职工通过了全国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并取得了统计执法资格证书,执法力量得到有效增强。

    (四)全面推进统计政务信息公开。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坚持常态公开原则,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切实做好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信息,充分反映我区统计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举措。同时,将统计行政处罚信息、统计失信企业信息和统计从业人员严重失信行为等信息进行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存在不足及原因

(一)少数街道对统计法律法律学习存在形式主义。少数街镇对《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统计法规的学习贯彻不够重视,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形式主义。

    (二)宣传形式单一,统计法律法规普及率需进一步提高。对统计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形式较为单一,群众及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法律法规的了解渠道还不够丰富,统计法律法规的普及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 “十四五”期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落实统计普法责任。实行“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局属各科室(队、中心)要在统计调查、统计咨询、统计服务等统计过程中和日常科室管理中,主动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关注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支持统计普法和统计机构落实统计普法责任制情况,推动统计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二)健全领导干部法治建设考核机制。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将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学习掌握统计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纳入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中统计工作质量考核内容。

(三)创新统计普法传播方式。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平台,开展优秀统计法治宣传作品征集展示、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等活动。鼓励借助“学习强国”“七一书院”平台进行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丰富统计法治文化作品创作,适时制作发放贴近群众生活的统计普法宣传品。推动将统计法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内容,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期刊、互联网、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对外展示优秀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作品,使统计普法更接地气、更有人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

(四)突出重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紧紧抓住《统计法》修改颁布实施有利契机,掀起统计普法活动高潮,权威宣讲新修改《统计法》的主要内容,推动其得到全面贯彻实施。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统计法》颁布40周年纪念宣传活动,宣传统计法律的发展历程和成效经验,充分认识统计法治建设对统计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保障作用。

五)利用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定期在市统计局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库中筛选案例,分层分类开展“一案一警示”,着力增强警示教育效果。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适时公开曝光一批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坚持以案明纪、以案释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


重庆市綦江区统计局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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