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年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的通知》要求,我们认真对照《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綦委法办发〔2021〕2号)文件精神和任务分工,紧紧围绕法制建设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机关建设。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一)推动学习宣传情况。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传达会议精神。结合行业特点,年初制定关于宪法、党章党规和林业法律法规学习计划,特别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有计划,有重点地部暑学习任务。定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集中考试、网络竞赛答题等方式加强本部门干部职工的法治知识学习教育。
(二)推动贯彻落实情况。结合我局实际,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法治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等。区林业局党组认真履行依法治林工作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就林业法治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区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统筹抓好分管领域的法治建设工作。
二、法治建设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保证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常态化推进,实现327项涉林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100%。努力营造快捷、高效、公平、开放的林业营商环境。截至目前,2021年,累计受理各类林业审批件511件,其中:核发《植物检疫证书》44件,林木采伐许可证189件,权限内国家非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1件,审核审批林地277件。(其中:永久使用林地项目34件、临时使用林地项目16件、直接为林业生产设施服务项目227件),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3436.3866万元(其中:区级财政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783.3526万元)。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按照《林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申办林业行政执法证的人员资格严格审查,办证人员必须是区林业局以及林业局依法委托单位的在岗从事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对未从事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坚决不予审核。坚持岗前培训和业务知识培训,对新申请办理执法证的人员,积极开展教育学习,组织参加綦江区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办理执法证,2021年共计新办行政执法资格证14人。二是规范执法程序,坚持亮证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格做到执法主体合法、事实认定清楚、证据收集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正确、案卷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全局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能力专项行动,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和研究分析,提出意见建议和改进措施。三是规范性管理,定期开展规范性自查梳理,针对我局的文件及与第三方签订合同的规范性、合法性进行了全面的梳理排查,经排查,不存在不规范文件或合同。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规定,依法行使行政权力,通过区林业局党组(扩大)会和局长办公会(扩大)会议对单位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审定,成效显著。
(四)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按照年度执法工作检查计划,对种苗企业、野生动物驯养场所、木材加工厂、植物检疫、违法用地和野外用火等定期进行执法检查,截至目前,2021年累计开展行政执法检查80余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和区别,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和立案查处,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当场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如在15个工作日内未消除违法状态,则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进行立案查处,截至目前,2021年累计办理各类林业案件126件,其中:林业行政处罚114件,行刑衔接移送公安机关刑事案件5件,生态损害赔偿1件,信访举报案件6件,收缴各类款项442余万元。
(五)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受理并认真办理复议案件,提高办案质量。通过积极沟通,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工作,无行政复议案件。二是加强涉林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认真做好信访工作,规范信访工作程序,落实信访听证、信访事项评审评议、依法引导等制度,及时合理合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截至目前,累计办理信访事项13件,办结13件。
三、存在问题
(一)行政执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培训力度不够,执法人员缺少系统的行政法规培训,对政策把握力不强,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且法治宣传广泛性和有效性有待加强,社会林业法规意识尚待进一步提高。
四、2022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注重个性化宣传,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宣传教育的新途径和新办法。
(二)继续加强林业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对违法乱作为、不作为等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林业执法人员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公正文明执法。
(三)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严格按照《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并适当进行风险评估,切实加强对决策执行效果的跟踪评估。二是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提高防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风险的能力。
(四)持续深化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清理与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审批服务效率是衡量服务质效的核心要素,我局将不断提升审批服务效率,认真对待每一个审批服务事项,用心服务每一位办事群众,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实现政务服务上的提速增效。
重庆市綦江区林业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