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落实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严格按照《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綦委法办发〔2021〕2号)要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和领导。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科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层层落实责任,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全力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我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推进规划和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认真学习《宪法》、《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城乡规划法》、《民法典》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论述》。
(三)全面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的各项纲要,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各项重点改革任务。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各项重点改革任务。牵头落实《完善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意见》,配合完成长江经济带綦江段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按市局规定开展全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双评价;全面落实《关于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建立綦江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总体框架,明确綦江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内容,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监管;落实《重庆市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题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工作方案》等4项重点改革任务,深化“放管服”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健全工作责任机制,全面梳理职能职责。一是成立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将“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按时完成226个事项的办理流程及服务指南的录入工作;三是将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共42项纳入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实行窗口统一受理;四是规范办事流程,切实解决企业和办事群众“两头跑”的问题。
2.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全面推行标准化建设。按照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要求,以让企业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为目标,强化“一站式”服务,积极推行“综合窗口受理、并联集成审批、一个窗口出件”工作模式。2021年,我局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的平均承诺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23.7%,即办事项比例为15.25%,申报材料平均减少26.9%,“最多跑一次”事项达到100%,“零跑动”事项达到66%。行政许可事项平均承诺时限已压缩至法定时限的24.9%,平均跑动次数为0.22次,即办事项比例为19.2%,进一步提升了审批时效。
3.优化不动产登记,提供便民服务措施。一是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档案自主查询系统建设;二是优化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逐步建立完善专网申报系统和互联网申报系统;三是推行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即办即取”;四是推进不动产登记线上线下融合服务。线上推出网页版、微信版、自助终端版等各种登录入口,为群众提供多种选择,构建多层次、多维度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线下按照市局研究制定后的全市登记业务流转工作路径,逐步推进不动产登记“全渝通办”。截至目前,共办理企业各类登记715件,提供预约上门服务24户,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不断提升。
4.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全面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一是制定《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加强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二是严格信息审查。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目录要求进行公开;三是严格保密审查。建立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成立专门保密审查小组,公开政务信息须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严格把关,确保上传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四是加强网络舆情监控。重点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确保不失声、不缺位。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以强化考核为抓手,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二是建立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今年,我局对历年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提出了相应的处置意见。共清理规范性文件9件,继续执行4件;拟废止1件;修改4件;三是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法制理论学习和考试,积极参加《民法典》法律知识培训和知识竞赛,参与网上学习培训175人次,参加法制理论考试175人次,其中局新提拔领导2人次;四是加强法制理论学习,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五是组织全局176名干部职工积极参加2021年度法制理论网上学习,并积极参加考试;六是坚持行政处罚听证制度和重大案件会审制度。为体现行政处罚公平公正和文明执法,我局均严格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要求依法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组织行政处罚听证8件次,征地拆迁听证2件次,重大案件还特别邀请司法局领导、法律顾问、法院法官等进行集体会审,确保行政执法的公平和公正,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五)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坚持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程序。一是坚持重大行政事项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二是明确凡属于重大事项、重点工程、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均由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策;三是进一步规范机关资金使用和合同签订行为;四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大事项严格执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做到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
2.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按照依法行政的相关要求,我局聘请常年法律顾问2名,在行政处罚、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决策等方面征询法律顾问的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中的作用。全年邀请法律顾问、法院法官共同研究行政复议、诉讼案件5件(次),法律顾问代表我局出庭应诉4件(次),参与重大决策2件次。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加大日常执法监管力度,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公示、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挂牌督办、公开通报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做到“举报一起,核实一起,查处一起,移交一起”,曝光典型违法违规用地案件,形成强大舆论震慑。全年案件查处:通过巡查、信访、卫片、交办等渠道受理各类线索1128条,共立案查处土地、矿产、规划违法案件73宗,其中土地违法案件67件,涉及土地面积197.67亩(其中耕地88.94亩),下达罚没款150.04万元,已收缴罚没款70.05万元,下达恢复土地原状面积74.21亩,下达拆除建构筑物5728.01平方米,没收建构筑物10639.45平方米;矿产资源违法案件2宗,下达罚没款42.48万元,已收缴罚没款21.24万元;规划违法案件4宗,下达罚没款15.95万元,已收缴罚没款12.56万元。22宗案件因违法当事人逾期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已依法申请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宗案件因涉嫌犯罪,已依法移送区公安机关;28宗案件涉及公职人员违规违纪,已依法移送区纪委监委。另外,执法支队非立案查处违法行为85宗,其中不属查处范围已移交区级相关部门查处67宗(涉及破坏生态环境销售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移交区生态环境局1宗,农村村民违法修建住房的行为移交区农业农村委56宗,涉嫌违法占用林地建设的行为移交区林业局9宗,涉嫌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搭建违章建筑的行为区移送城市管理局1宗);属我局查处职责范围内的在建违法项目18宗(5宗区政府已责令相关街镇人民政府进行强制拆除,13宗区政府已下达拆除公告)。配备必要的执法设备,增强执法能力,建立健全了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责任追究制度。认真梳理“三书一函”办理情况,排查了是否存在敷衍了事、纸面整改等问题。
(七)加强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行政复议方面。今年我局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2件,其中涉及行政处罚5件,征地拆迁7件。目前已结案9件:维持7件,责令答复1件,撤销1件。其余还在审查中。
2.行政诉讼方面。今年我局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50件。其中:我局为单独被告27件,共同被告3件;以区政府为被告而由我局办理的行政诉讼案件18件,我局为第三人2件。涉及集体土地征收19件、不动产登记10件、土地出让3件、行政处罚3件、行政赔偿2件、行政履职1件、矿产资源管理9件、土地复垦2件;规划许可1件。目前已审结28件,未审结22件。已审结案件中:驳回13件,撤诉6件,撤销9件。
3.行政协调。办理征地行政协调案件3件,协调不成3件。
4.行政处理。办理土地权属争议处理3件。
5.信息公开。办理信息公开53件。
6.参与制定并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3件。
7.积极排查矛盾隐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今年1-12月,我局信访总量共计264件,接待来访120余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11件,确保了各个特定敏感时期的社会稳定。
(八)加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
承办区二届人大六次会议和区政协二届五次会议交办的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共84件(主办14件,协办70件),其中区人大代表建议37件(主办11件,协办26件);区政协委员提案47件(主办3件,协办44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率100%。
二、2021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贯彻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晓军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科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层层落实责任。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法治建设纳入部门的年度计划,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全力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今年以来,局党组中心组先后组织集中学法4次,开展党员集中学法10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法2场;举办乡村振兴法制宣传4场;服务民营企业法制宣传2场;以案释法宣传案例1例;宪法集中学习2场,加强法制宣传,印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张贴固定标语20余条,法治宣传和法治理论学习取得显著成效。
三是坚持决策法治化、民主化和科学化。坚持重大行政事项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制度,明确凡属于重大事项、重点工程、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均由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大事项严格执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法制宣传教育不够深入。虽然每年都通过不同的形式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但仍有部份群众存在法制观念淡漠,法治意识不强的情况;在部份干部职工中也存在依法行政能力不足、执法行为不规范的现象。
(二)少数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不到位。少数干部职工对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还不到位,重视程度还不够。
(三)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机构改革后执法队伍编制少,少数执法人员法制观念不强、法制理论水平不高,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标准不严格,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一定问题。
四、2022年的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紧紧围绕市局和区委、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切实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加强规划和自然资源的管理,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二)继续加强对干部职工,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理论培训,不断创新培训形式,增强培训实效,提升我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继续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化解群众矛盾中的作用,坚持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断加强和规范行政行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