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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 202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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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重庆市綦江区司法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送及公开整改工作的函》要求,经认真自查总结,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要求

我局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积极履职,以上率下,有效推动各项责任落实和工作落地。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和能力建设工作,建立局领导主要领导对本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法宣科牵头落实,机关各科室(支队、站)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党支部每月学习例会,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和中央市委区委相关会议精神。二是抓好教育,把正政治方向,带头学法,模范用法。我局主要负责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在年初签发了《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普法工作目标任务》。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2020年全年开展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9次,职工集中学法6次以上,引导全局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进一步增强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真正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落到实处。三是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审核把关作用。四是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自觉为全局作表率。始终将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治理、服务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做到“知信行合一”,防止“两张皮”

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遵照政务服务流程再造改革的要求,紧紧抓住“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等环节,推动环保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对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承诺时限进行最大限度的精简优化,做到能减尽减、应减尽减,将原有的78项申报材料优化为57项,原有的55个审批环节精简为41个,总体服务承诺时限在此前108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压缩至54个工作日,我局涉及的21项政务服务事项均可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办理结果,总跑动次数由改革前21次较少到14次;开辟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对重大项目实行超前介入、主动对接、跟踪服务、定期调度,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助力项目尽早落地。

2、持续推动环境信用评价,创新监管方式。2020年参评企业130家,三年来累计参评达312家次,逐步实现多部门联合激励惩戒;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辖区519家排污单位纳入检查对象清单;严格按要求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数据录入工作,迄今我局已录入部门事项121项、数据总数5898个,覆盖率81.82%;制定《綦江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将68家涉医疗卫生、民生保障、污染小、信用良好的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充分利用在线监控、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通过预先提醒、主动帮扶、及时纠正等措施,做到监管执法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两不误、两协同”

(二)围绕促进良法善治,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开展重点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0年我局按照区司法局要求,开展了4次不同类别的清理,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目前我局6个区级规范性文件均未修改,继续有效;现行有效的2个部门规范性文件,其中1个因为国家政策变化导致文件起草依据产生了变化,因此通过重新制定新文件废止该规范性,并按要求向司法局进行了报备。

(三)围绕健全体制机制,提升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1、建立依法决策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依法决策工作机制,实行重大项目环评公众调查、重大决策专家参与论证、群众环境满意度调查等机制,制定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进一步提高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2、完善依法决策论证评估机制。完善重大决策部门或委托第三方评估、专家咨询论证、公众参与相结合的风险评估机制,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四)围绕强化监督制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升执法效能。组建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整合生态环境相关执法权,形成权责统一的生态环境执法体系,构建异地执法协作机制,与南川区、万盛经开区、贵州省桐梓县共同签订《渝黔两省四地(綦江、南川、万盛、桐梓)区域环境保护及联合执法工作协议》,以松坎河、藻渡河、孝子河流域为重点,在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环境污染纠纷调处等方面开展跨界合作,共同应对区域性、流域性的环境问题,在“7.14”输油管线泄漏跨境污染事故处置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健全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制定《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强化涉刑涉罪案件的移交移送、信息共享,与公安机关实行重案要案提前介入机制,合力打击违法犯罪,定期召开生态环境领域(公检法环)专题工作会,不断增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合力。

2、加强“三项制度”落实。制定《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进一步强化执法活动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管理,对执法行为进行精细化管理,填补制度盲区,提高执法检查信息化和规范化水平,执法工作更加规范、系统、公正。

3、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开展执法专项行动,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建立远程监控网,14家重点排污单位、23个监控点位纳入监测系统,日均传输数据4320个,实时掌握治污排污动态,形成一张排污状况预警网。持续开展固定污染源随机抽查,全区519家排污单位纳入清单,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05人次、抽查单位433家次,其中重点单位233家次,其他单位200家次,检查结果通过“互联网+监管”信息平台对外公开,接受公众监督。深化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推行“红黄”牌公示制度(对超标和超总量排放的予以“黄牌”警示,对整治后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予以“红牌”处罚),全年“黄牌”警示5家,企业环境管理行为进一步规范,扎实开展污水偷排直排乱排、挥发性有机物、餐饮油烟、煤矸石行业专项整治,依法依规查处打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强化“刑责治污”。2020年查处违法行为47起,实施查封扣押2件,移交实施行政拘留4件,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1件。

4、创新方法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制定《生态綦江区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区镇两级信访投诉工作职责和流程,持续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群众工作,24小时畅通环保投诉热线,及时办理各类环保投诉733件,均无超期情况;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形成良性互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围绕创新社会治理,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统筹保护与发展相结合。积极帮扶企业复工复产,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只设路标、不设路障”,结合职能采取了优化环评审批、排污许可审批、施工作业审核和推行容错监管、实施负面清单等一系列帮扶举措,积极推动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两不误两促进。

 2健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为深入实施《深化“枫桥经验”重庆实践十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大调解力度,在2019年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人员配置,加强人员培训,更好开展矛盾纠纷排解工作。

 3创新普法形式,加强普法宣传。积极推进执法普法示范点建设,精心打造了普法长廊,到执法普法联系点开展了普法教育;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利用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重要纪念日开展普法活动,扎实开展普法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组织开展固废法等生态环保法律网络知识答题,引导全社会学法守法、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三、存在的不足

一是环保系统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面对越来越繁重复杂的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监管人员人数相对不足,在对企业检查及服务的过程中也暴露出部分人员缺乏查实查细的钻劲和韧劲,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帮助解决问题的能力需进一步提高。

二是在落实齐抓共管上有待加强。通过前期的制度建设,虽然初步建立了“齐抓共管”的环保大格局,但是网格化监管体系还需健全,部门之间执法推诿现象偶有发生。

三是法治意识有待提升,依法行政有待加强。少数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行政能力不足,对本行业的法律法规吃得不透

四、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为统筹抓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全力依法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坚决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要求,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加强医疗废物产生、收集、分类、储存、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监管,深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评估,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检查,加强企业帮扶指导服务,助力经济发展,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继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一步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划转、下放交接工作,进一步深化“渝快办”工作,实现线上线下申请、受理、审批无缝对接,做到企业群众办事“一网办、一窗办、一次办”,全面提升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水平。

三是依法履职提升法治化水平,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信息公开等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法律制度,持续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不断改善辖区生态环境质量。

四是着力提升环境监管效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群众环境保护国策意识、生态保护法治意识,合理运用监管正面清单、环境信用评价等监管方式,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持续开展行业性、领域性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追究刑事责任,形成执法震慑力。

五是从解突出信访问题入手,推动街镇主理生态环境污染投诉纠纷调查处理。开展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强化环境隐患排查,严格应急值班值守,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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