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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 202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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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委依法治区办的指导下,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认真领悟、践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二次会议精神,党政负责人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各项职能,领导全区稳步推进《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綦委法〔2020〕3号)、《2020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綦江府办〔2020〕38号)的各项工作任务,有力保障了我局各项法治工作的顺利推进,截至2020年11月12日,我局各项法治工作已顺利完成。现将我局依法治区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建设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相关会议精神,我局主要从坚持党的领导、依宪治国、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执法队伍建设、改革与法治、标准化管理等6个方面严格落实中央、市级和区级的相关要求,不断推进我局法治建设。

    (一)坚持党的领导

我局明确了党政负责人为依法治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项依法治区工作紧紧围绕局党组开展,2020年开展中心组学习20次,建立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局党组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二)坚持依宪治国

    我局积极贯彻宪法、维护宪法,一是组织全局职工积极参加各类法制考试;二是定期由局领导给全体职工上党课;三是在职工大会上宣传、解读宪法,使全局职工学法宪法、敬畏宪法、遵守宪法,在宪法的总体框架下开展各项工作。

  (三)积极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

    一是不定期组织全体局党组成员在党组会议上学习相关法律知识,至今已开展2次法律学习,分别学习了《预算法》、《会计法》、《信息公开条例》、《政府采购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紧盯法治建设加强不放松,将法律学习纳入到《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重温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财政相关法律法规,吃透上级预算、债务管理各类文件精神,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依法行政;三是局领导陈明朗参加庭审旁听和法治考试,并撰写庭审旁听心得体会。

  (四)不断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组织全体职工专题学习了《民法典》、《预算法》;二是组织了全区430名财政干部集中学习《会计法》等内容;三是扎实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三月法制宣传月等各项工作;四是不定期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在职工大会上学习相关法律知识,至今已开展2次法律学习,分别学习了《预算法》、《会计法》、《信息公开条例》、《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文件,并集中宣读警示相关违法违纪案件,以案释法;五是每年定期对本局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资格审查,对执法证已过期或即将过期的执法人员,集中其参加法律培训,考取执法证件。

  (五)不断探索改革与法治结合点

    我局不断变中求新,持续优化财政工作,例如财政评审由“照图计算”向“优化设计”转变,通过拓展工作思路、注重绩效管理的方式,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前提下,加强对施工图及施工方案经济性、实用性、标准性的审核。对“綦江北互通及其连接线工程”、“綦江中学新校区信息化建设项目”、“赶水镇适中片区供水改扩建工程”、“Y010镇犀路重要连接线升级改造工程”、“S104线石壕至梨园坝段预防性养护工程”等项目方案中“不经济、不适用、超标准”的内容,通过专家论证、综合评估等手段进行优化调整,节约投资约1亿元,有力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六)强力推进依法治区标准化管理

为有效落实依法治区标准化管理要求,我局从财政评审和绩效评价入手,一是财政评审从“审项目”向“定标准”转变,持续优化预算评审流程,研究推进日常维护类工程全清单标准价格审核,减少大量重复劳动,今年开展了“市政设施日常维护工程”、“公厕垃圾站日常维护工程”、“公路局道路维修改造工程”、“大棚房拆除”等标准化项目评审工作,每年平均减少项目评审10余个,节约评审费用3万元以上。二是财政评审由“经验判断”向“科学评审”转变,对材料的选用更加科学、经济,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优先选用较为廉价的材料,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例如C20砼基础,将价格较高的天然特细砂,换为价格较低的机制砂,通过专家论证在同样符合国家混凝土质量标准及规范的同时,节约材料费约70%。三是科学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采取以部门自评为主,兼顾财政重点评价的评价方式,2020年,要求区级各部门(单位)完成了对2019年除运转性项目以外的所有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及部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报送区人大、区政府;区财政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选取了13个资金量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含2个扶贫项目),同时选取了13个部门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自2016年以来,共选取36个项目开展财政重点评价,40个项目开展部门专项评价,涉及区卫健委、区委组织部、区残联等多个部门。四是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在2020年预算编制时,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覆盖所有区级部门(单位),要求区级各部门(单位)的每个项目均应编报具体、可量化的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前提条件;同时,邀请重庆高校从事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专家开展了绩效目标编制工作培训会,就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理论与制度、《部门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的编制和案例进行讲解。

成效:我局积极落实2020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总计完成10项工作,其中包括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1项,优化服务效能工作1项,创新和强化监管工作2项,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2项,依法决策工作1项,普法工作1项,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1项,党政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工作1项。2020年我局一是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及票据领用3个政务服务事项由原有的共计18项申报材料优化为15项,共减少3项,减少率为17%;原有的共计9个审批环节精简为为6个,共减少3个,减少率为33%;办理时限从改革前共需70天调整为13天,占法定时限的18.5%;总跑动次数由改革前最多跑5次减少到3次,减少率40%;二是制定了《綦江区财政局应诉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进行应诉程序,截至报告日,我区共政府采购共524笔,实现支付4,218.66万元;处理投诉案件10件,举报案件3件。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主要问题是户外宣传活动开展不足,宣传手段创新不够,普法人员结构不优。主要原因是固定普法人员相对较少,法律人才储备不足,现行普法人员创新思维不足等。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为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列入年终述职报告,同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区财政局的法治建设工作,会计监督科负责监督实施,同时将具体工作分解落实到岗到人,确保全员参与。领导小组年初专题研究全年法治工作,安排“谁执法谁普法”相关工作任务,设定法治工作目标,制定普法工作责任清单,制定公示公开目录及公开时限要求,并将年度法治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个人考核。领导小组不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实际困难问题;同时不定期组织法律知识培训,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的方式,落实学法、守法工作。

    在财政年度预算编制方案、预决算公开和实施重大行政处罚等重大决策制定过程中,我局领导严格按照《綦江区财政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开展决策工作,紧紧围绕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程序性、稳定性和决策可能造成的社会治安影响以及其他可能影响,结合局法制部门和局法律顾问的意见进行深入讨论,按照确定评估对象、缜密分析预测、制定维稳预案、落实维稳措施、主动化解矛盾、严格报告审定、跟进化解等步骤具体实施决策工作,确保决策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2020年局领导牵头开展中心组学习20次,建立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局党委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定期组织全体局党委成员在党委会议上学习相关法律知识,至今已开展2次法律学习,分别学习了《预算法》、《会计法》、《信息公开条例》、《政府采购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局领导还组织全体职工专题学习《民法典》、《预算法》,组织全区430名财政干部学习《会计法》等内容,扎实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三月法制宣传月等各项工作。不定期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在职工大会上学习相关法律知识,至今已开展两次法律学习,分别学习了《预算法》、《会计法》、《信息公开条例》、《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文件,并集中宣读警示相关违法违纪案件,以案释法。

    四、2021年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按照市级和区级的依法治区要求,从法律宣传和执行上不断完善法治财政工作。二是拟开展对项目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流程监督检查,从项目开始之初就对资金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突破微观监督和静态监督限制。三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首先积极组织法律咨询顾问和执法人员深度参与普法宣传;其次通过楼道电视播报、普法展板展示和法治材料发放等多种方式,从广度和深度上突破现有瓶颈,克服普法范围还不够广、普法手段还不够多、普法人员还比较少的困境。四是全力保障普法经费,通过主动协调用款单位和积极调动财政资金方式,为依法治区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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