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扎实开展民政法治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不断筑牢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1.强化学习宣传,不断提升法治理论水平。一是每年坚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准确深入领会新理念精神。二是坚持普法教育常态化,今年已组织党组学法11次,学习《宪法》、《民法典》、《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班子成员法治素养。三是局主要领导带头参加年度法治理论考试,并参加旁听庭审撰写心得体会。四是局主要领导带队前往枣园社区、东溪盆石村等开展《宪法》、国家安全法规、民政法规政策等宣传。
2.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法治工作责任落实。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和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上至下坚强组织领导。
3.健全制度机制,形成法治建设管理体系。今年,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制发《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制度》、《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11个制度,逐步形成一套管理规范、内容完备的制度和管理体系。
扎实落实法治建设工作任务。
1.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计划。将法治建设纳入民政年度工作要点,并制定具体方案,稳步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
2.主要领导带头依法行政。局主要领导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在区划调整、殡仪馆迁建和敬老院改革重大决策上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后才上党组会讨论决定的程序;定期听取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执法等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推动法治建设任务落实。
3.严格行政执法程序。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教育,局主要领导鼓励班子成员积极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今年有2位副职领导参加行政执法通用知识培训和民政专业知识培训,并取得行政执法证。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局主要领导非常重视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亲自过问督促,要求及时全面公开执法信息。三是严格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程序,对社会组织撤销登记等重大行政处罚,局主要领导严格要求,不经合法性审查的不得上党组会研究讨论,不签字审核,确保了我局行政执法质量。
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抓好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
1.加强监督,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一是建立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行为投诉举报制度,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信箱等,畅通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举报投诉渠道。二是广泛宣传会费收取规定,通过网站、微信、会议等形式向行业协会商会进行宣传,严格要求协会商会会费收取标准不超过4个档次。三是持续开展涉企收费检查,将调整规范会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情况纳入协会商会年度检查内容。四是严肃查处利用达标评比违规收费行为,对强制收费、强制培训、强制入会、妨碍退会和利用评比达标表彰等违规收费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五是全面公开收费情况,在信用中国网公示全区76家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收取标准,并适时更新。
2.健全体系,推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一是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运用登记、年检、评估等手段监督检查负责人、资金、活动、信息公开等情况,并将结果运用到社会组织信用信息档案。二是培育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今年,建成区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和社会工作发展指导中心,新成立社会组织21家,包括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13家。截至目前,全区社区类社会组织已发展到2000多家,经区民政局登记的有176家。三是对违法社会组织依法开展行政处罚,目前正在对未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28家社会组织按程序开展调查。四是坚持党建引领,按“三同步”的原则,将党建工作纳入登记、年检、评估内容,推进“党建入章”工作,目前全区社会组织已建党组织45个。
3.加大力度,深化协会商会行政脱钩。一是制定《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工作方案》(綦社组发〔2020〕1号),明确脱钩任务和要求。二是我区现有行业协会商会已脱钩34家,工商联所属26家,今年拟脱钩的17家,11家已注销,另6家正在注撤销中。
4.广泛动员,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疫情防控。一是先后3次发出倡议动员,号召全区社会组织积极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全区300余家社会组织积极响应号召,通过组织环境消毒、协助开展排查管理、及时提供心理疏导等方式参与疫情防控;37个行业协会商会引导800余家会员企业,为抗击疫情捐款167万余元,捐赠各类防疫及生活物资价值约100万元。二是区慈善会积极响应“万众一心 抗击疫情”公益筹款项目,筹集款物约612万元,并及时拨付到21个街镇、人民医院等一线防控单位及敬老院、救助站等重点防控领域。三是广泛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区美容美发协会、舞蹈家协会等社会组织利用自身专业为一线抗疫工作人员免费理发,开展文艺慰问等服务。四是我局印发《关于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响应:区道路运输协会发出倡议书,区建筑业协会、区总商会等帮助企业购买13万余元的防疫物资,将36万元的消毒液发放给全区2600余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严格程序,确保重大决策合法合理。
一是在文龙街道和新盛镇区划调整重大决策事项中,通过调查摸底形成初步方案,经公开征求意见、第三方机构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形成正式方案,并经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区政协协商后,提请区委全委会审定通过。二是殡仪馆迁建已按程序开展公开征求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
(三)完善制度,规范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是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制度》(綦江民发〔2020〕123号)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二是今年制定部门级规范性文件1件,由法律顾问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并向司法局备案;区级规范性文件1件,按程序向司法局申请合法性审查。
(四)强化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执法人员管理。一是及时清理执法证过期人员和未持证人员,今年组织8名干部参加执法知识培训,确保持证上岗;二是邀请司法局行政执法专业人才为民政系统执法人员培训行政执法专业知识。
2.建立健全执法制度。一是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綦江民发〔2020〕124号);二是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受理制度》,暂未收到相关投诉举报。
3.加强执法案例指导。一是今年7月,邀请司法局专业人才针对社会组织行政处罚和养老机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具体案卷开展指导培训;二是制定以案释法工作机制,在业务工作中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创新执法方式,并通过綦江日报等媒体宣传社会组织案例释法1期。
4.加强执法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民政网页、“互联网+监管”、信用信息系统、政务服务系统,将民政行政执法信息及时上传公开。
5.切实协助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一是2020年我局协助区人民法院等单位开展婚姻登记信息查询共8人次;二是对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请求变更监护人的司法建议积极配合,并将三个未成年人纳入社会福利院养育照料。
(五)全面宣教,推进普法教育常态化。
1.坚持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一是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已学习2次;二是制作宣传展板在机关张贴;三是将《宪法》带到枣园社区、杨家湾社区、永城永丰社区,向群众宣传宪法,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
2.制发疫情防控指引。针对殡葬机构、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编写了9个防控指引,全年确保民政服务对象“零感染”。
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一是制定我局释法说理工作方案,将释法说理与业务工作同步开展。二是结合“以案四说”和普法宣讲活动,常态化开展释法说理。
(六)三措并举,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
一是开展“三事分流”厘清角色定位,指导381个村(居)全覆盖建立村(居)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二是组织4期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培训,其中初级3期,中级1期。三是落实社区持证社工职业津贴,在全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城乡社区中设置总岗位数70%—90%以上的社工岗位。今年共组织1200余人报名参考,全区现有持证社工286人。四是綦江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社会工作发展指导中心在“青创PARK”正式建成并投入运行。五是支持21个街镇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目前已登记13个。
(七)法治同行,保障脱贫攻坚圆满收官
1.深入开展学习调研。一是切实加强理论学习,今年组织召开各类脱贫攻坚会议40次。二是深入开展重点调研,到永和村调研5次,开展2次帮扶满意度调查和5次结对帮扶工作排查。
2.精准实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一是切实做好兜底保障,11月,全区建卡贫困户低保兜底2588户5544人,兜底支出资金2167万元。认真落实兜底保障分户政策和渐退期政策,未脱贫重病重残分户纳入低保184人,纳入渐退期222户619人。二是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作用,今年,402户建卡贫困户纳入临时救助,发放临时救助资金84万元。三是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清理纠正农村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服务、因疫致贫、因疫返贫人口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四是做好困难群众节日慰问工作,共发放慰问金90万元,惠及困难群众22466人。
3.暖心实施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一是全区1631名建档立卡人口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累计发放补贴资金122万元。二是特困供养兜底260人,发放供养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补贴192万元。三是做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1—11月,发放养老服务补贴412.1万元。四是今年全区共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18名,孤儿96名,均纳入“民政惠民济困保”综合保险项目予以帮扶。五是投入20万元购买社会组织项目,为困难儿童提供监护指导、心理疏导等服务。
4.凝聚社会组织力量助力脱贫攻坚。一是组织召开了区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二是开展“2020年慈善情暖万家”活动,走访慰问困难群众638人,发放慰问金22万元。三是开展“99公益日”脱贫攻坚救助活动,上半年划款64万元救助困难学生和勤奋向上学生,5万元修建石角镇丰岩村致富路。四是将乡村振兴战略与精准扶贫相结合,投入项目资金4万元,为永城镇永和村和东溪镇福林村安装太阳能路灯。五是在打通镇成立全市首个扶贫“慈善超市”,有效整合来自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各类慈善物资。
5.扎实开展基层治理移风易俗行动。一是清理统计全区381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一肩挑”情况,推动提升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比例。二是强化村规民约执行监督,加强村民议事会、农村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建设。三是指导村(社区)规范便民服务中心挂牌和功能室设置,强化村规民约执行监督,规范诉求收集、协商分类、归口办理、跟踪反馈等,强化三事分流分责实效。
三、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2020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在健全机制、规范程序、强化信息公开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进一步形成了我局法治建设规范化管理体系,但是仍然离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民政干部法治素养有待进一步加强,主要表现在干部学法教育形式单一,综合性法律法规学习不够;二是执法程序仍然存在瑕疵,民政执法需要相关部门协作,执法人员在执法程序和细节把握上不够,容易出现瑕疵;三是执法信息公开有不及时情形存在;四是对群众的普法宣传强度还有差距。
四、2021年工作打算
2021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区府要求,持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创新形式,丰富内容,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机制,不断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确保民政业务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三是继续加强执法信息公开,定期督促相关科室及时规范公开相关执法信息;四是继续加强普法宣传,在年度普法任务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民政法律法规进村入户,不断提高群众对民政政策等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