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保障和改善民生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保障和改善民生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区委各部委办局,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在綦属机构:
《重庆市綦江区保障和改善民生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重庆市綦江区保障和改善民生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党的十九大强调,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五届三次全会部署,区委、区政府陆续推出污染防治、精准脱贫等攻坚战以及乡村振兴战略、城市提升、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科教兴区和人才强区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夯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物质基础,不断织密民生保障网。在此基础上,为重点解决好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便民设施服务、文化体育惠民等方面突出民生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保障和改善民生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渝委发〔2018〕3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要求,立足重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展实际,在整体协调推进脱贫攻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等各项民生工作的同时,对标对表重庆市和我区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紧扣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民生热点问题入手,以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和“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为指引,精准发力、持续用力,在战略部署上“扣扣子”,在责任履行上“担担子”,在任务落实上“钉钉子”,持之以恒实施民生工程、办好民生实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务实推进、坚持动态推进、坚持合力推进,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工作原则,全力推进落实。
——坚守底线。增强民生工作的惠及面,把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作为首要任务,落实重庆市和我区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缩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稳步增加就业和城乡居民收入,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突出重点。增强民生工作精准度,在整体推动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保、医疗、住房、食品安全等各项民生工作基础上,重点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格外关注困难群众的安危冷暖,格外关注贫困地区民生保障和改善工作,抓好脱贫攻坚和重点民生实事,着力解决民之所急所需,让老百姓得益。
——完善制度。坚持以深化改革为动力,营利和非营利性分类管理、协调发展,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在政府切实履行好基本公共服务职责的同时,把非基本公共服务更多地交给市场,着力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社会有需求、政府有规划、市场有前景的社会事业领域,形成市场多元开放、竞争公平有序的发展格局。加强民生工作管理制度建设,管好项目用好钱。
——引导预期。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民之所需、政之所能,不凭空许诺、吊高胃口,不邀约民心、寅吃卯粮,不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坚持说实话、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做到实打实、没有水分,切实提高民生工作质量水平,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得到人民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重点聚焦老百姓近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便民设施服务”“文化体育惠民”九个方面进行专项安排。2018—2020年分年度确定工作任务和目标,争取在2020年有阶段性成果,为我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一)实施“幼有所育”专项。按照“政府保基本、市场供选择”的思路,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齐学前教育基本公共服务资源短板。2018—2020年,启动实施公办幼儿园建设、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农村薄弱幼儿园条件改善、贫困地区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等5大工程、11项任务。深化推进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经费保障机制等3项改革、9项任务。到2020年,全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普惠率达到80%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建设公办街镇中心幼儿园19所,改善农村未达等级薄弱幼儿园9所。
牵头单位:区教委;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国资委、区工商分局、各街镇
(二)实施“学有所教”专项。围绕完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制度,保障全体市民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持续提高教育质量,提高全民素质。2018—2020年,启动实施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攻坚、学生资助体系建设、儿童关爱服务、市民终身学习支持、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等6大工程、10项任务,推进义务教育创新发展体制机制、考试招生制度、终身教育体制机制等3项改革、12项任务。到2020年,全区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以上,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班额”现象基本消除,就近入学难问题明显缓解。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7%。全区人均受教育年限达10年以上,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1年以上,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达全国平均水平。
牵头单位:区教委;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委老干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东部新城管委会、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各街镇
(三)实施“劳有所得”专项。围绕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实现劳有所得,提高就业质量和人民收入水平。2018—2020年,大力开展“就在山城”“渝创渝新”2大就业创业行动计划、19项任务。务实推进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城乡统筹,力争我区城镇新增就业年均保持在1.5万人以上,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年底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比例保持在95%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收入分配差距进一步缩小,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实现同步。到2020年,全区就业质量显著提高,就业机会更加充分,收入分配更加合理,劳动关系更加和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国资委、区工商联、区总工会、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各街镇
(四)实施“病有所医”专项。围绕全面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扎实推进健康綦江建设,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2018—2020年,开展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儿童医疗能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中医药发展、人才科技创新、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医疗惠民、失能老人护理能力提升等8大工程、17项任务;深化推进医改便民长效机制、分级诊疗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民医疗保障制度、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等5项改革、11项任务。到2020年,力争全区三级医院达到2家,建成“供给足、环境美、服务优、上下联、信息通、医防融”的新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每千常住人口拥有编制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6.18张、2.57人和3.21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师达到2人。建成全国健康促进区,全区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8岁,城乡居民健康水平位居渝西地区前列。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残联、区食药监分局
(五)实施“老有所养”专项。围绕建立基本公共养老服务制度,提升城乡养老服务保障能力,着力构建优质养老服务供给体系,持续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实现老年群体对美好生活的期盼。2018—2020年,启动实施社区养老服务“千百工程”、养老机构质量提升、街镇敬老院提档升级等3大工程、6项任务;深化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鼓励社会力量办养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等3项改革、11项任务。到2020年,全区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养老服务床位达到6600张,新增社会办养老机构5家,推进3所镇敬老院开展农村社会化养老服务,新增社区养老服务站25所,市级示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所,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护理型床位数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养老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达到100%,养老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养老服务质量显著提升,养老服务市场更加繁荣。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各街镇
(六)实施“住有所居”专项。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努力让群众拥有更舒适的居住条件。2018—2020年,重点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统筹实施住房保障、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保持房地产开发建设平稳推进、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等5大工程、21项任务;深化推进住房供给制度、保障性住房保障机制优化、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发展、房地产市场系统调控和超前调控等4项改革。到2020年,动态消除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建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农村危房,全面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居住安全。全区房地产开发和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区委网信办、区经济信息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国资委、区政务服务办、东部新城管委会、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区残联、各街镇
(七)实施“弱有所扶”专项。围绕实现弱有所扶,加快建设城乡统筹、制度健全、标准科学、相互衔接、运行有效的社会救助体系。2018—2020年,启动实施低保应保尽保、提升医疗救助水平、加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推进“智慧救助”建设等4大工程、9项任务;深化推进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规范临时救助管理、优化城乡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政策、建立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等5项改革、9项任务。到2020年,城乡低保制度更加完善,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及时纳入低保兜底,实施城市低保对象就业补贴。城乡低保标准差距缩小到1︰0.8,全区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0%。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各街镇
(八)实施“便民设施服务”专项。围绕提升城乡居民生活品质,加快打造便捷、安全、高效的便民出行设施和服务环境,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2018—2020年,启动厕所建设、免费无线局域网建设、农村村社便道等3大工程、4项任务。到2020年,进一步完善城乡便民公共服务设施和无障碍环境。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委;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卫生健康委、东部新城管委会、古南街道、文龙街道
(九)实施“文化体育惠民”专项。围绕为群众提供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建设文化强区和满足体育民生需求。2018—2020年,启动实施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惠民电影固定放映厅建设、流动文化进基层、基层文化队伍建设、文化云平台、群众身边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全民健身活动、“好体育人”志愿服务、主办承办高水平赛事等9大工程、13项任务;深化推进基层文化体育服务机制、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等3项改革、6项任务。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到640平方米,区文化馆、图书馆达到国家地市级一级馆标准,博物馆总数达到3家,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达100%,群众自发组织文化活动成为常态。基本建成城乡一体、惠及全民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达到50%,市民体质抽样合格率达到93%。
牵头单位:区文化旅游委;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各街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像抓经济建设一样抓民生工作,像落实发展指标一样落实民生任务,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个事项一个事项地抓,一个项目一个项目地抓,一个指标一个指标地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各部门根据本行动计划和精准脱贫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城市提升行动计划、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科教兴区和人才强区行动计划等有关民生工作部署,统筹衔接做好本地区本部门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方案。要建立民生工作动态推进机制,根据民生工作涉及面广的特点和民生需求动态变化的实际,建立分年度的开放式、滚动式推进机制,并按照完成销号一批、延续推进一批、启动实施一批的工作要求,持续延续、补充、调整、落实年度重点民生实事工作。区级有关牵头和责任部门要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间表、路线图,抓好部门间协调联动,抓好对街镇的工作指导、监督。各级各部门要上下联动、合力推进、沟通协调,集众智、汇众力,协力推进我区民生状况持续不断改善,防止各唱各的调、各吹各的号。
(二)深化改革创新。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民生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近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机制改革,加大民生领域“放管服”改革力度,充分利用大数据、智能化技术,释放改革红利、技术红利。要全面落实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职责,厘清政府兜底职责;保障落实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清单,保证基本公共服务各级财政投入稳定增长,优化公共财政投入,重点加大对公益性、非营利性和基础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加强对农村、边远、民族、贫困地区的扶持,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促进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在市场主体发育相对较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和监管比较规范的区域与领域,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尽可能按照以事定费、竞争择优原则,交给社会力量承担。鼓励探索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特许经营、开发协议配建等多种模式。要积极探索发展“智慧民生”,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化等现代信息技术对资源配置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大力发展“智慧校园”“智慧医院”“智慧就业”“智慧小区”“智慧救助”“智慧停车”“智慧旅游”等“互联网+公共服务”新机制、新模式,推动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和服务模式变革,提升公共服务的便捷普惠性,引导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和贫困、边远地区覆盖,让公众享受更加公平、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要深化民生领域“放管服”改革,着力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社会有需求、政府有规划、市场有前景的社会事业领域,进一步消除体制机制障碍,放宽市场准入,充分激发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投资活力。进一步放宽民生领域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流程,明确工作时限,规范行政许可。加强市场规范引导和有效监管,探索市场主体服务公开承诺制,加强诚信建设,加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推行力度。
(三)抓好要素保障。要抓好资金平衡,区级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国家对民生工作的各项补助政策,积极主动加强与市级部门沟通,抓紧做好前期准备和对接,积极争取中央延续现有补助政策,并扩大补助规模;各级政府要稳定基本公共服务投入,重点加大对农村、边远、民族、贫困地区和非营利性、公益性、基础性民生工程建设支持,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补“砖头”和补“人头”相结合,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率;要积极引入社会投资、充分利用政策性贷款等方式扩宽融资渠道。要集约节约用地,优先保障民生工程用地需求;科学合理规划,妥善处理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与绿化用地的关系,不得违法违规和随意毁绿占绿,尽量使用闲置、未开发和低效使用的土地;原则上,建成区内公共服务设施未明显改善前,不得将闲置、低效用地调整为经营性开发用地;学前教育和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分类分级供应土地,合理划分政府兜底边界,对属政府兜底保障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通过划拨土地方式确保在合理半径内实现覆盖,在兜底保障完善区域,允许社会资本为人民群众更高需求提供差异化服务,通过招拍挂方式保障土地供给。要创新人才流动,落实《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推进医师区域执业注册制度,拓宽医师执业地点为全市行政区划;建立民办学校教师人事代理制度和交流制度,促进教师合理流动;医疗、教育、文化等领域民办机构在资格认定、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评优表彰等方面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才享有同等权利。
(四)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压实责任,细化措施,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要加强工作调度,实行专项方案牵头部门负责制,负责牵头专项方案的推进实施,按月调度、按季抽查、半年通报、年终考核,做好专项方案实施中期和终期评估工作,探索引入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及时纠偏补正。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各专项方案牵头部门对实施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措施进行梳理,向区委、区政府专题报告。统计部门要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建立专项方案统计指标体系,进行季度、半年、年度统计。要加强民生领域监督管理,强化人财物、建设质量、安全、廉政管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审计部门要加强民生领域的执纪问责和审计,要加强人大、政协、公众和舆论监督,及时向社会公示。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民生建设的积极性,实现民生工作“人人共建、人人共享”。
附件:1.“幼有所育”专项方案(2018—2020年)
2.“学有所教”专项方案(2018—2020年)
3.“劳有所得”专项方案(2018—2020年)
4.“病有所医”专项方案(2018—2020年)
5.“老有所养”专项方案(2018—2020年)
6.“住有所居”专项方案(2018—2020年)
7.“弱有所扶”专项方案(2018—2020年)
8.“便民设施服务”专项方案(2018—2020年)
9.“文化体育惠民”专项方案(2018—2020年)
10.重点任务及工作目标表
“幼有所育”专项方案(2018—2020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重庆市“幼有所育”专项方案(2018—2020年)要求,进一步推进教育公平、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现幼有所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学前教育是终身教育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2011年以来,我区先后实施了第一期、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取得初步成效。截至2017年年底,全区共有幼儿园143所,在园幼儿20744人,其中公办性质幼儿园70所(独立园1所,附设园69所),民办幼儿园73所;普惠性幼儿园112所,在园幼儿17086人,普惠覆盖率达76.9%,高于全市76.24%的平均水平;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6%,高于全市84.44%的平均水平。幼儿园专任教师1018人,持幼儿教师资格证教师765人,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的比例为75.15%。但学前教育仍是我区教育的薄弱环节,还存在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全区独立公办园占比偏低,办园质量急需提高等问题。
二、基本要求
科学规划全区学前教育资源,优化学前教育结构,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断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不断提高学前教育保育教育质量,确保幼有所育,增强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普惠率达到80%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城区学前教育公办幼儿园少、家长负担重的局面得到根本扭转。建设公办街镇中心幼儿园19所,改善农村未达等级薄弱幼儿园9所。
(二)年度目标
1.2018年。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7%以上,普惠率达到78%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46%以上。其中,城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30%以上,普惠率达到60%以上。建设公办街镇中心幼儿园9所,改善农村薄弱幼儿园2所,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
2.2019年。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9%以上,普惠率达到79%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48%以上。其中,城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40%以上,普惠率达到65%以上。建设公办街镇中心幼儿园7所,改善农村薄弱幼儿园4所。
3.2020年。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普惠率达到80%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其中,城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普惠率达到70%以上。建设公办街镇中心幼儿园3所,改善农村薄弱幼儿园3所。幼儿园教师配备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基本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基本完善,保教质量明显提高。
四、重点任务
(一)实施五大工程
1.公办幼儿园建设工程
(1)按照《幼儿园建设标准》要求,合理规划城区幼儿园布局,2018年底开工新建营盘山幼儿园,2019年底开工新建东部新城幼儿园。
(2)按照《幼儿园建设标准》要求,加快推进农村幼儿园建设,建设公办街镇中心幼儿园19所,确保中心幼儿园全覆盖。
2.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工程
(3)逐步加大财政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奖补力度,适时提高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
(4)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财政、税收以及分类定级、教师培训与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同等待遇。
(5)加强幼儿园园舍租金价格指导,防止因园舍租金上涨而推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成本。
3.农村薄弱幼儿园条件改善工程
(6)改善9所农村薄弱幼儿园办园条件,使其达到三级以上幼儿园办园水平,确保幼儿园厨房、卫生间、盥洗设施等达到相关卫生标准。
(7)加强幼儿园玩教具、图画书配备,满足幼儿生活、游戏、运动、学习的需要,保障日常教育活动正常进行。
4.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工程
(8)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幼儿营养改善计划,对未享受营养餐补助政策的义务教育学生以及学前教育儿童,在行课期间每周提供两盒学生饮用奶。
5.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工程
(9)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数的比例控制在1︰10,每班原则上配备专职教师2名。通过公开招聘、内部调配、中小学富余教师转岗等方式保障核心岗位编制。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解决工勤和教学辅助岗位的需要。
(10)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逐步提高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福利待遇。
(11)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配足配齐教职工并保障其工资待遇。幼儿园教职工依法全员参加社保体系。
(二)推进三项改革
1.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1)区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区学前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工作,协调推动、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2)区政府承担管理指导全区学前教育发展的主体责任,制定规划并统筹管理全区学前教育发展。
(3)街镇承担发展和监管农村(社区)学前教育的责任。
2.幼儿园办园体制改革
(4)积极推动理顺机关、企事业单位、城镇街道举办幼儿园办园体制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通过地方政府接收、与当地优质公办幼儿园合并、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确保其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
(5)对符合条件的幼儿园,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办法(试行)》完成事业单位登记。
(6)利用财政性资金和国有资产举办的幼儿园全部用于扩大公办资源,按规定将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政府举办普惠性幼儿园。
3.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7)按照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原则,建立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生均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8)完善学前教育资金补助政策,明确补助范围和补助标准,区级财政资金重点支持公办幼儿园建设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9)适时适当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政策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认定标准。进一步健全资助制度,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政府责任主体意识,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问、亲自抓,将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相关部门的年度任务,确保各项发展目标落到实处。区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指导、支持和配合区教委加快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
(二)加大经费投入。要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确保幼儿生均财政投入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确保财政性学前教育投入逐年增长。
(三)强化考核指导。区政府要将幼有所育专项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各街镇、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实绩考核内容。区教委要加强业务指导,及时统筹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证专项方案的有效实施。
附件2
“学有所教”专项方案(2018—2020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五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教育公平、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现学有所教,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教育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性工程,区委、区政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深入推进教育体制改革,教育事业取得新的进步。截至2017年年底,义务教育巩固率超94%,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超96%。已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区县验收。但我区也存在义务教育均衡水平还不高,“乡村弱、城市挤”的现象未根本解决;普通高中优质特色还不够明显;对经济困难学生、残疾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教育关爱工作有待提升;市民终身教育体系不够完善等短板。
二、基本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完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制度,保障全体市民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持续提高教育质量,提高全民素质。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及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办好继续教育,大力提高国民素质,建设学习型社会。到2020年,现代教育体系更加完善,城乡教育公共服务更加公平,优质教育供给不断增加,教育治理能力显著提高,加快建设教育强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我区教育民生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增强人民群众教育需求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班额”现象基本消除,就近入学难题明显缓解。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7%。全区人均受教育年限达10年以上,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1年以上,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达全国平均水平。
(二)年度目标
1.2018年。完成“全面改薄”工作任务,加快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迎接义务教育均衡区县评估复检。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4%以上。扩大城镇义务教育容量,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6.5%。实施普通高中改造计划,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覆盖率达70%。
2.2019年。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落实城镇新建小区和老城区改造配套学校建设,确保配套学校建设与住宅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4.5%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6.8%。实施普通高中改造计划,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覆盖率达73%。
3.2020年。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建设,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7%以上。继续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覆盖率达75%。
四、重点任务
(一)实施六大工程
1.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工程
(1)全面推进农村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改善,计划新改扩建校舍面积2.21万平方米、购置设施设备1000万元。
(2)我区于2016年12月通过了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国家督导评估认定,2018年下半年,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接受市级督导评估复查验收,已经顺利通过。2019年持续巩固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建设成果,确保校际差异系数不下滑。2020年争取向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提出县域优质均衡创建申请。
(3)“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新改扩建校舍2.21万平方米。2018年校舍建设标准化达标覆盖率达到86%;2019年校舍建设标准化达标覆盖率达到86.5%;2020年校舍建设标准化达标覆盖率达到87%。
2.高中阶段教育攻坚工程
(4)支持高中阶段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分年度新改扩建普通高中,整体迁建綦江中学,整合实验中学现有资源,增加容量。
(5)实施普通高中发展促进计划,立项建设普通高中课程创新基地,建设普通高中精品选修课程,开展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究。
3.学生资助体系建设工程
(6)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资助,学前教育在园幼儿免保教费、补助生活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补助生活费,普通高中学生免学费、免教科书费、发放国家助学金,中职学校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教科书费、发放国家助学金,普通本专科学生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国家助学金。对所有綦江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普通本专科学生补助学费。
4.儿童关爱服务工程
(7)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建设资源教室中心1个和普通学校资源教室8个,试行医(康)教结合,支持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
(8)实施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现非街道办事处及镇政府所在地(含海拔800米以上政府所在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全覆盖,计划惠及学生1.5万人左右。
5.市民终身学习支持工程
(9)运用好市级学习型城市教学资源平台,建设教师教育学分银行,运用好市级继续教育数字课程建设,建设区级较高质量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课程100门。
6.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工程
(10)推动《重庆市智慧校园建设基本建设指南(试行)》落实落地,试点推进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工作。
(二)推进三项改革
1.义务教育创新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1)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积极培育第三方机构开展教育评估和质量监测,构建政府、学校和社会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新型教育治理格局。
(2)贯彻落实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制定实施意见,细化标准要求,完善配套政策。通过规范化管理,提升义务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3)构建与常住人口增长趋势和空间布局相适应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建设机制,科学规划城乡义务教育布局,引导学生合理流动,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
(4)完善控辍保学机制,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确保乡村适龄儿童不因上学不便而辍学。
(5)推进学区制管理和集团化办学,采取“名校+多校”“名校+新校”“名校+弱校”、九年一贯制等方式,集成、扩大和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6)实施“领雁工程”项目,开展对口结对帮扶,组织教学名师名家等优秀师资到农村学校开展送教活动。
2.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7)严禁将奥赛成绩作为小升初入学条件。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要严格把握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标准,不得在日常教学过程和考试评价中涉及与奥赛相关的内容。严格落实免试入学政策,严禁将奥赛等各类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小升初入学依据。
(8)建立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加综合素质评价为主要依据的高中阶段教育考试招生制度,2018年进入实施阶段。
(9)落实市教委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要求。
3.完善终身教育体制机制
(10)落实市级继续教育准入与退出、机构资质认证制度和质量标准。落实以学习者为中心,融继续学习成果认证、学分积累和转换的灵活开放的继续教育制度。
(11)支持社会培训机构依法自主开展职业培训和承接政府组织的职业培训;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职工教育,建立制度化的岗位培训体系;实施以提升应用能力为核心的学历教育。
(12)创新老年教育体系机制,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整合社会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在制定规划、营造环境、加大投入等方面给予支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教委要以重点专项和改革为抓手,扎实推进全区教育事业发展。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列入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
(二)强化政策支持。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教育资金投入。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教育经费及时足额到账。做好用地规划,优先保障教育项目用地。
(三)强化跟踪监测。完善方案实施的监督检查机制,每年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跟踪监测,定期发布动态信息,及时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积极推广先进经验。
附件3
“劳有所得”专项方案(2018—2020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五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围绕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实现劳有所得,提高就业质量和人民收入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全区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创业氛围日益浓厚,工资收入分配秩序逐步规范,劳动关系更加和谐。截至2017年年底,近三年全区城镇新增就业年均1.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培育创业孵化基地1个,近三年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6623万元,直接扶持1395人创业,带动就业2906人。全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分别为6.38万元、4.59万元,年均分别提高7.4%、0.7%。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逐步形成,劳动保障执法力度不断加强。但我区仍然存在老龄化加剧、“人口红利”消退、过剩产能企业关停、农村劳动力占比大、劳动者技能缺乏,就业压力和结构性矛盾并存,一线工人收入偏低、行业区域工资差异大,劳动关系矛盾凸显,拖欠民工工资多发等问题,与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提高就业质量和人民收入水平”的要求还有差距。
二、基本要求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多渠道创造就业岗位,扩大就业容量,优化就业结构。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充分就业,有效整合农民工培训各类资源,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推动创业带动就业。重点关注“4050”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低保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大规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劳动关系协调和矛盾调处机制,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到2020年,全区就业质量显著提高,就业机会更加充分,收入分配更加合理,劳动关系更加和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三、工作目标
2018—2020年,全区城镇新增就业年均保持在1.5万人以上,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年底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比例保持在95%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年均发放扶持创业贷款3000万元,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结案率保持在90%以上。工资收入分配秩序更加规范,收入分配差距进一步缩小,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实现同步,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实现同步提高。
四、重点任务
实施“就在山城”就业促进和“渝创渝新”创业促进两大行动计划,多渠道、全方位保障人民群众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一)实施“就在山城”就业促进计划
1.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树立“保增长”就是“保就业”理念,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增长的合理下限,增强经济发展对就业的拉动能力,促进就业与经济良性互动。建立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整合利用各方资源,协同做好就业工作。
2.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青年就业启航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开展实名制登记,掌握就业需求,落实定制服务,确保每年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年底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贫困高校毕业生全部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3.大力发展特色县域经济、特色小镇、乡村旅游和农村服务业,实施“车站归途服务”“院坝联谊宣讲”和“场镇招聘对接”三大行动,促进农民工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和返乡就业。
4.利用好农村贫困劳动力信息平台,实时、精准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服务,为农村贫困劳动力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强化分类帮扶和实名制动态管理,对“4050”人员、农村建卡贫困户、贫困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困难群体实施就业援助。每年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对确实难以通过市场化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实行托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5.充分利用各类培训政策,强化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方位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充分利用就业技能培训联盟,整合优质资源,不断创新,实行紧缺职业跨区域培训,重点开展“4050”人员再就业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就业稳定和收入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6.利用好职业技能培训实名制信息系统,严格执行各种补贴“直补到人”的补贴机制,使就业培训与就业效果挂钩,实行差异化补贴和动态监管,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7.积极推进企业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建设,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培育协商主体,大力推行工资协商要约行动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及时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形成科学合理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
8.进一步改善工资收入分配关系,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有力保护合法收入,合理调节过高收入,有效规范隐形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大幅缩小不合理工资收入差距,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榄型收入分配格局。
9.切实保障职工取得劳动报酬等合法权益,严格在建设领域落实“两金”(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和应急周转金)“三制”(农民工实名制、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一名单”(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依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规范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行为。
10.规范实施人力资源市场行政许可,加快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力争到2020年,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数达到15家以上。
11.探索建立“公共+市场”服务模式,制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目录,充分运用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政策,依托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和劳务经纪人提供专业化、精细化的就业创业服务。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联盟、培训联盟、创业联盟和家庭服务业联盟作用,形成政府与市场协同配合、各有侧重、竞相发展的就业服务新格局。
12.逐步建立完善人力资源和企业用工两大数据库,加快 “智慧型”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进度,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二)实施“渝创渝新”创业促进计划
13.优化GYB、SYB、IYB创业培训课程,探索建立“创业+技能”“互联网+”创业培训模式,继续开展创业名师大讲堂、创业训练营等公共创业培训活动。每年遴选一批市场前景好、带动就业多、社会信用佳的重点群体创办的优质初创企业给予重点扶持。
14.在规划许可的前提下,积极盘活商业用房、工业厂房、企业库房、物流设施,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场所。通过“互联网+”等服务模式创新,力争到2020年,打造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力争打造完成2个孵化基地和8个区级创业园。
15.认真贯彻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在条件成熟时,可加大财政贴息资金投入,提高贷款额度上限或贴息比例。优化完善政府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担保公司、承贷银行三方合作的“政担银”金融服务机制,继续推行政策性+商业性组合贷款,满足创业者多元化的融资需求。
16.贯彻落实市级无抵质押物、无保证人的双无优质创业项目信用担保试点工作。设立就业创业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为创业者提供股权投资、融资担保等服务。促进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互联网金融等规范发展,灵活高效满足创业融资需求。
17.全面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企业一照一码、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深入推动多证合一。实施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和先照后证制度。
18.切实发挥国家级、市级创业型城市的引领示范作用,继续推进支持国家级返乡创业试点区县和市级返乡创业示范园区、示范街镇建设。
19.开展“渝创渝新”创业大赛,加大创业文化培育力度,创作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创业文化艺术作品,在各类媒体开设创业创新类栏目,举办各类创业活动,营造有利于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氛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区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促进就业责任,人力社保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就业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牵头部门总牵头、部门配合、分项目标落实”的原则,形成统一组织、齐抓共管、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指导考核。完善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时间表,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三)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移动客户端等各类媒体和信息传播渠道强化宣传报道,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政策应享尽知。坚持引进来走出去的方法,大力宣传落实就业创业政策的经验做法和劳动者运用政策就业创业的典型事迹,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就业创业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4
“病有所医”专项方案(2018—2020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五届三次全会、区委二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健康綦江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实现病有所医,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区委、区政府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康领域改革发展取得显著进步。截至2017年年底,全区三级医院1家,街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全部实现标准化,每千常住人口拥有编制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5.18张、2.3人和3.14人。全区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7.43岁。
二、基本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健康綦江建设,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到2020年,成功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区,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成新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高效,健康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持续提升。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力争全区三级医院达到2家,建成“供给足、环境美、服务优、上下联、信息通、医防融”的新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每千常住人口拥有编制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6.18张、2.57人和3.21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师达到2人。全区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8岁。
(二)年度目标
1.2018年。每千常住人口拥有编制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5.88张、2.33人和2.72人。全区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7.5岁。人均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标准达到50元。
2.2019年。每千常住人口拥有编制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6.03张、2.44人和2.93人。全区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7.8岁。人均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标准达到55元。
3.2020年。全区新增三级医院1所,每千常住人口拥有编制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6.18张、2.57人和3.21人。全区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8岁。人均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标准达到60元。
四、重点任务
(一)实施八大工程
1.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1)抓好三级医院创建工作,到2020年,力争全区三级医院总数达到2家。
2.儿童医疗能力提升工程
(2)加快推进综合医院儿科建设。
3.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3)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档升级工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畅通工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工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涵建设工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质服务等五项工程。加快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中心血库建设。到2020年,基本建成新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城区15分钟、农村30分钟”医疗服务圈。
(4)开展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做好助理全科医生的培训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开展“区管镇用、镇管村用”用人改革试点。不断完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4.中医药发展工程
(5)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创建成果,健全中医医疗保健服务体系,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项目建设,加强区中医院建设,支持中医馆建设,每年培训中医住院医师1-2人。到2020年,新增中医药人员50人。
5.人才科技创新工程
(6)深化卫生计生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健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机制。实施医学人才培养行动计划,通过医学“领航人才”、医学“枢纽人才”、医学“守门人才”三大人才培养计划,实现高端、中端、基层人才质量整体提升。
(7)强化医教协同,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每年培训住院医师40人。
(8)争取新建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个、区域医学重点学科5个、市级妇幼保健重点专科2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6个。
6.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工程
(9)建设全区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和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全区公立医院信息互联互通。
(10)建设全区医疗卫生智能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基于行业大数据的医疗质量管理评价方法,加强医疗服务行为监管和成本控制。
(11)完善全区公共卫生大数据监测网络,完善疾病防控和健康风险评估机制,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
(12)探索建立健康医疗大数据共享开放机制,实现“智慧医院”示范建设三级医院全覆盖,所有二级以上医院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全面提升居民健康医疗信息个性化服务水平。到2020年,全面建成标准规范、智能精准、开放共享、公平高效的全民健康信息服务体系。
7.医疗惠民工程
(13)持续开展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及救助,每年完成市卫生计生委下达的目标任务数,对“两癌”贫困妇女开展救助。
(14)加大残疾人(家庭)帮扶,每年为0-6岁听力、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服务。
(15)推进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每年新建或利用现有条件改造一批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到2020年基本覆盖全区所有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
(16)大力宣传和推广新生儿听力测试、代谢疾病筛查。
8.失能老人护理能力提升工程
(17)按照“保障急需、盘活存量、优化布局、做好示范、用好激励政策、引导社会投资”的思路,充分调动区级有条件的公立医院积极性,利用老旧院区等现有资源,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通过公立医院附设、有条件的公立医院转型、社会资本单独建设等多种方式,推进我区失能老人护理能力提升。到2020年新增失能老人护理床位400张(其中2018年完成100张、2019年完成200张、2020年完成100张)。争取兴办1所示范性的老年护理院。
(二)推进五项改革
1.建立医改便民长效机制
(1)三级医院逐步增加用于预约的门诊号源,三级医院预约诊疗率达到50%以上,复诊预约率达到80%以上,口腔、产前检查复诊预约率达到90%以上
(2)门诊量较大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结合实际设置自助服务机,提供自助查询、缴费、打印报告等服务。
(3)确保二级公立医院普通号源占比不低于50%、三级公立医院普通号源占比不低于30%。
(4)大力推进全区同级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医联体内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5)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应规范设置便民门诊,完善就医引导标识。
(6)对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患者,优先纳入家庭医生签约对象,提供健康管理、预约就诊、家庭巡诊、健康咨询等服务。
(7)加强医院社工和志愿者队伍专业化建设,逐步完善社工和志愿者服务。
2.完善分级诊疗制度
(8)按照“居民自愿、基层首诊、政策引导、创新机制”的原则,探索推行多种形式的分级诊疗模式,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科学合理就医新秩序。
3.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9)巩固完善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城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到2020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4.健全全民医疗保障制度
(10)按照“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的原则,围绕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三个关键环节,积极配合区人力社保局,推动建立高效运行的全民医疗保障体系。
5.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11)根据全市统一安排,推进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流程改革,调整利益驱动机制,完善药物政策体系,理顺药品价格,促进医药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转型升级,保障药品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供应充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推动健康领域重点发展改革任务有效落实。加大财政统筹力度,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任务落实。
(二)完善政策保障。要加大卫生投入力度,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投入责任。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健康服务业发展需要,优先保障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用地。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建设免予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强化指导评价。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牵头方案推进实施,建立实施情况动态评估机制,对方案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年度评估,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发现实施中的问题、研究解决对策,强化激励和问责。
附件5
“老有所养”专项方案(2018—2020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五届三次全会要求和区委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实现老有所养,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满足老年群众需求、妥善解决老龄化社会问题,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百姓福祉,区委、区政府坚持养老服务社会化、市场化、多元化发展原则,把养老服务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将医养融合作为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模式,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养老服务业发展格局。截至2017年年底,全区共有养老机构39所(其中社会办养老机构13所),养老床位达6000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29张,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32个,医养结合养老机构2所。但也存在居家和社区养老基础依托地位不突出、养老机构发展不均衡、养老服务设施配置不够合理、产品结构和供给方式单ー、社会资本参与度不高、人才资源队伍短缺等问题。
二、基本要求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工作方针,明晰家庭、社会、政府的养老责任,围绕建立基本公共养老服务制度,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断提升城乡养老服务保障能力,逐步健全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制定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着力构建优质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加快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持续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实现老年群体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到2020年,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大幅提高,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更加优化,养老服务政策法规体系、行业质量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基本建立,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养老服务业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区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养老服务床位达到6600张,新增社会办养老机构5家,推进3所街镇敬老院开展农村社会化养老服务,新增社区养老服务站25所,市级示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所,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护理型床位数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养老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达到100%,养老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养老服务质量显著提升,养老服务市场更加繁荣。
(二)年度目标
1.2018年。全面贯彻实施《重庆市綦江区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和《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促进养老机构快速发展,推进医养结合工作融合发展,构建养老服务大数据平台,养老服务市场初显繁荣,养老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全区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巩固在95%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0%,新增养老床位100张、社会办养老机构1家,推进1所街镇敬老院开展农村社会化养老服务,新增社区养老服务站5所。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超过70%,护理型床位数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养老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达到70%。
2.2019年。按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管理,贯彻落实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建立基本公共养老服务清单,按市文件要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完善养老服务监管平台,大力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加强设施运营管理服务,全面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统筹居家、社区、机构养老协调发展,养老服务市场逐步繁荣,养老服务质量得到巩固强化,群众满意度和社会认同不断提升。全区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巩固在95%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5%,新增养老床位300张、社会办养老机构2家,推进1所街镇敬老院开展农村社会化养老服务,新增社区养老服务站10所,市级示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所。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超过60%,护理型床位数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养老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达到85%。
3.2020年。推进城乡养老服务一体化建设,全面规划布局养老服务设施,完善养老服务扶持政策,创新养老服务发展措施,按市文件要求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健全老年人评估护理体系,规范养老机构准入退出机制,不断强化政府托底功能,保障社会公共职能,发挥市场创新能力,促进养老服务达到小康水平,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让老年人的生活更加美好。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巩固在95%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新增养老床位200张、社会办养老机构2家,推进1所街镇敬老院开展农村社会化养老服务,新增社区养老服务站10所。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护理型床位数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养老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达到100%。
四、重点任务
(一)实施三大工程
1.社区养老服务“千百工程”
(1)按照“五个ー”(一批设施设备、一支服务队伍、一套服务标准、一个信息平台、一批服务项目)建设要求,全区新增社区养老服务站25个,为老年人提供助急、助餐、助洁、助医、助行、助乐等基本公共服务。
(2)通过统一“选址布局、评估建站、效能评价、品牌打造、营销宣传”等,重点在城区打造1个市级示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开展跨区域的康复保健、家政服务、短期托养、长期照护、精神关爱等综合性市场化养老服务。
2.养老机构质量提升工程
(3)按照“适应需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多元供给”的发展思路,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推动养老机构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发展,新增社会办养老机构5家。
(4)完善养老服务信息数据系统,规范养老机构准入退出行为,推动建立全区统一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健全养老机构质量治理和促进体系。
3.街镇敬老院提档升级工程
(5)加速推进城镇与农村之间养老服务资源和要素的流动,促进城乡养老服务统筹协调发展。
(6)合理布局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实施街镇敬老院提档升级工程,推进具备条件的3所街镇敬老院拓展服务功能,在保障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为低收入、高龄、独居、失能、失独及其他农村老年人提供便捷可享的社会化养老服务。
(二)推进三项改革
1.公办养老机构改革
(1)积极稳妥推进具备向社会提供经营性服务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成为企业或开展公建民营。
(2)深化公办养老机构管理体制改革,鼓励公办养老机构开展社会养老服务,参与养老服务市场竞争,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健全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管理机制,政府投资建设和购置的养老设施、新建居民区按规定配建并移交给民政部门的养老设施、国有单位培训疗养机构等改建的养老设施,均可按规定实施公建民营。
2.鼓励社会力量办养老
(4)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养老服务机构在住所外设立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与住所属区工商部门登记管辖区域的,经营场所可以申请备案,不再办理分支机构登记。
(5)外商投资养老机构设立及变更办理备案手续,适用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投资养老服务的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进口设备免关税政策。非本地投资者举办养老服务项目与当地投资者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6)申请设立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符合直接登记条件的可以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不再经由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7)1998年9月以前建成投用,且未发生改、扩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的养老服务场所,不需要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或者投资30万元以下的养老机构、设施,不需要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其他养老机构依法办理消防审验或备案手续。养老机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对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需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养老机构实施备案管理。
(8)加快建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机制。对于民办营利性养老机构,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由经营者自主确定。对于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合理确定,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对非营利性机构监管需要对其财务收支状况、收费项目和调价频次进行必要监管,同时加强对价格水平的监测分析。
3.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9)探索建立由长期护理保险、商业性护理保险、护理补贴、护理救助等相互衔接、互为补充的长期护理保障制度。
(10)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研究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的机制,增强老年人接受长期护理照料的支付能力。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服务,促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持续发展。
(11)建立长期护理需求等级、服务标准、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探索建立居家、社区和机构等专业护理服务体系,保障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民政局要以重点专项和改革为抓手,扎实推进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持续发展。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将该项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实绩考核内容。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本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全力推进。
(二)强化政策扶持。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力度,制定扶持政策,落实国家有关税费优惠措施,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发展。做好设施布局规划和用地规划,优先保障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制定养老服务人才发展计划,培育专业养老服务队伍,将养老护理员纳入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范围,为老年人的家庭成员提供养老服务培训。
(三)强化监测督导。完善对计划实施的监测机制,强化服务监管,每年对计划实施的情况跟踪监测,定期发布动态信息,及时总结提炼各街镇、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敬老院在实施计划中的先进经验,并做好复制推广。落实养老服务绩效评价制度,评估结果与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补助等挂钩。
(四)加强宣传引导。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社会风尚和传统美德,引导老年人积极参与社区服务、公益活动和健康知识培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加强对养老服务业发展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深入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全社会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法治观念。
附件6
“住有所居”专项方案(2018—2020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根据《重庆市保障和改善民生行动(2018-2020年)》(渝委发〔2018〕33号)文件要求,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持续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供应保障体系,优化调控措施,加强市场监管,有效改善了群众居住条件,较好满足了群众多层次住房需求。2012—2017年,累计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5363户,惠及农村贫困群众约4.6万人。截至2017年年底,我区累计建设、购买保障性住房(公租房、廉租房)5886套、30.94万平方米,累计配租入住5540套(其中公租房3815套,廉租房861套,其他864套),受益近2万人。保障房小区共20个,主要分布在綦江城区、北渡、工业园区、三江、东溪、南部四镇等地。2013-2017年,全区房地产开发投资222.45亿元,商品房销售面积592.27万平方米。
二、基本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守“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充分把握我区住房发展由数量增长向提高居住品质、提升中低收入群众保障水平转变的阶段性特征,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正确处理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市场化的关系、住房发展的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的关系、需要和可能的关系、住房保障和防止福利陷阱的关系、短期和长期的关系,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更好发挥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兜底性作用、住房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保障群众住房基本权益,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城乡居住生活品质,努力为全区人民拥有美好生活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到2020年,符合区情、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更加完善,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体系更加健全,实现住房总量平稳增长、住房价格总体稳定、住房保障更加有效、住房结构持续优化、居住条件明显改善,广大市民有更多居住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动态消除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建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农村危房,全面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居住安全;统筹实施住房保障;积极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稳步推进房地产开发建设,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强化市场监管,保持全区房地产开发和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推进全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二)年度目标
1.2018年。完成3000户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完成农村旧房整治提升2500户;持续推进美丽宜居村庄农房整治工作;完成农村建筑工匠培训80人;积极推进将东溪公租房用于安置东溪古镇核心区C、D级危房,2018年迁入210户。搭建住房租赁信息化综合平台,推行统一的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确保全区房地产开发和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2019年。完成1660户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动态消除四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完成农村旧房整治提升5000户;持续推进美丽宜居村庄农房整治工作;完成农村建筑工匠培训100人。构建稳定住房租赁关系,鼓励租赁当事人签订长期租赁合同,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探索创新符合住房租赁项目现金流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确保全区房地产开发和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3.2020年。动态消除四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完成农村旧房整治提升6000户;持续推进美丽宜居村庄农房整治工作;完成农村建筑工匠培训100人。建立住房租赁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多部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住房租赁自律组织,健全房地产租赁行业诚信体系,逐步形成住房租赁行业自律机制,确保全区房地产开发和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五大工程
1.科学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1)每年定期组织开展现存危房调查工作,并录入《全国农村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动态掌握全区四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情况。
(2)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以整村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村农村危房改造为重点,有序推进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3)探索购买农村二手房、利用闲置农房及废弃校舍和废弃厂房等多种方式进行农村危房改造。
(4)按照市级组织部署、区县具体实施、街镇直接监管的原则,有计划、分步骤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
2.统筹实施住房保障
(5)健全公租房集体租赁、优先配租、差别化租金、服务管理等政策,简化公租房申请手续,对特殊困难群体实施优先保障。
(6)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等服务平台,让群众申请和租住更快捷便利。
(7)结合棚户区改造、土地房屋征收、D级危房搬迁过渡等安置需求,优化公租房统筹用作安置房源。
(8)对满足保障需求后的公租房项目进行处置盘活。
(9)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动态调整准入标准和保障水平。
3.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10)建立完善住房租赁信息化综合平台。
(11)鼓励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提升住房租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
(12)探索创新符合住房租赁项目现金流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13)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完善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健全住房租赁市场信息动态监测体系,建立住房租赁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建立多部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14)完善房屋租赁行业从业规范和行为准则,倡导房屋租赁行业建立自律公约。
4.保持房地产开发建设平稳推进
(15)深化房地产开发全过程监管,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
(16)科学调控房地产开发建设,健全完善管理政策,加强房屋供给端管理。加强康德城市花园、恒大世纪梦幻城等在建项目建设监督,规范开发行业建设行为;做好开发行业建设数据统计分析,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应对市场变化。
(17)推动行业和产品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工作,发展低碳绿色建筑,推进智慧小区建设。
(18)协调推进房地产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设施。
5.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
(19)全面落实房地产市场各项监管制度,完善监管机制,加强部门联动,提高监管工作能力和水平。
(20)着力加强房地产市场执法监管,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和曝光力度,净化市场环境。
(21)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增强科学调控能力。
(二)推进四项改革
1.完善政府、开发企业、住房租赁企业、集体经济组织、个人等多主体参与的住房供给制度,不断扩大住房供给主体和供应总量,提高供应质量。
2.优化保障性住房保障机制,探索特殊人群优先配租等公租房精准保障政策。
3.出台《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稳步推进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发展。
4.科学实施房地产市场系统调控和超前调控,构建房地产稳定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推动形成合理适度、梯次有序的住房消费格局,更好满足群众多层次住房需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区住房城乡建委牵头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同区扶贫办、区民政局、区残联共同推进。区住房城乡建委牵头会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推进全区房地产开发建设工作。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会同区住房城乡建委等部门推进统筹实施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监管、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等工作。
(二)增强政策和资金保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及相关部委的相关支持政策,结合我区工作实际,适时制定和完善支持政策,加大对相关工作涉及的财税、金融、供地、规划、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三)加强指导考核。各相关部门要对标对表,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分解行动计划和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时间表,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专项方案中的目标和任务将纳入重点工作进行督办、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工作成效好的,给予通报表扬。
附件7
“弱有所扶”专项方案(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五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推进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定型、完善和优化,逐步实现基本生活有保障、救助内容分类别、对象标准多层次、事业发展可持续的目标,真正为困难群众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安全网”,实现弱有所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区困难群众帮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建立了以低保制度为核心、专项救助为重点、临时救助为补充,与其他保障制度相衔接的社会救助体系,落实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政策,有效缓解支出型贫困问题,形成全方位、多渠道,与我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救助安全网,为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全区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截至2017年年底,我区有城乡低保对象2.83万人,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500元/人•月、350元/人•月,累计发放低保金1.27亿元;城乡特困供养人员7006人,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650元/人•月,累计支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金5164.89万元。2017年,全区医疗救助15.24万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3462.82万元;临时救助累计救助5147户次,支出救助资金1015.72万元;扶贫济困医疗基金救助810人次,支出167.90万元;全区共向孤儿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117.12万元,保障了93名孤儿的基本生活。
二、基本要求
加快建设城乡统筹、制度健全、标准科学、相互衔接、运行有效的社会救助体系,逐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加大投入力度,提高低保、医疗救助、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水平,确保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同步增长。进一步做好全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工作,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创造必要条件。做好社会救助领域脱贫攻坚工作,加强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通过医疗救助、低保兜底等救助措施助推脱贫攻坚。加强各项社会救助制度衔接,综合施策,提升社会救助的社会效益。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城乡低保制度更加完善,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及时纳入低保兜底;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差距缩小到1︰0.8;全面开展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工作;扩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范围;全面实施“惠民济困保”综合保险项目,完善扶贫济困医疗基金管理;规范临时救助标准,临时救助次均救助水平逐年提升,有效解决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制定2018—2020年全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机构(简称“供养服务机构”)建设规划,通过新建或改扩建实施22所供养服务机构提档升级,全区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0%;进一步完善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二)年度目标
1.2018年。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及时纳入低保兜底;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差距缩小到1︰0.73;全面开展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工作;医疗救助对象中的重点救助对象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属于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自负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全面启动“惠民济困保”综合保险项目,完善扶贫济困医疗基金管理,加大对困难群众医保目录外费用的救助力度;实施9所供养服务机构提档升级,全区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25%;建立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2.2019年。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及时纳入低保兜底;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差距缩小到1︰0.76;提高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救助水平;实施好“惠民济困保”综合保险项目,管好、用好扶贫济困医疗基金,加大对困难群众医保目录外费用的救助力度;实施7所供养服务机构提档升级,全区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35%。
3.2020年。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及时纳入低保兜底;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差距缩小到1︰0.8;进一步完善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政策;实施好“惠民济困保”综合保险项目,管好、用好扶贫济困医疗基金,加大对困难群众医保目录外费用的救助力度;实施6所供养服务机构提档升级,全区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0%。
四、重点任务
(一)实施四大工程
1.抓好低保应保尽保
(1)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坚持实事求是,妥善处理贫困发生率和农村低保覆盖面的关系,将符合条件的不能通过产业扶持等政策脱贫或因病返贫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兜底,坚决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2)将符合条件的城市困难群众纳入低保兜底,保障其基本生活。
(3)加快城乡低保统筹发展,落实好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不断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
2.提升医疗救助水平
(4)抓好医疗救助与大病保险制度衔接。加快推进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信息平台建设,强化救助资金使用监管,努力提高医疗救助制度可及性,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
(5)大力实施健康扶贫工程,落实健康扶贫“三个一批”工作要求,核实核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中大病患者信息,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
(6)管好、用好扶贫济困医疗基金,对医保目录外的自负费用给予分档按比例救助;做好“惠民济困保”综合保险项目,切实减轻民政救助对象就医负担。
3.加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机构建设
(7)制订全区未来五年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总体规划,以及各年度建设计划,充分整合利用街镇敬老院等资源,统筹推进全区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提升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能力。
(8)关闭年久失修、房屋危旧(C、D级危房)、不具备改造价值的供养服务机构。
4.推进“智慧救助”工作
(9)依托市级“智慧救助”建设成果,运用指纹识别、人脸识别、电子签名、二维码等技术开展社会救助对象身份认证和行为识别,使用执法记录仪开展入户核实,实时回传社会救助对象GPS坐标和现场证据,直观展示社会救助对象地理分布和热点分布,为社会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社会救助服务。
(二)推进五项改革
1.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1)按照国家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完善我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确保基本生活有保障。
2.规范临时救助管理
(2)持续推进临时救助政策落实,明确救助标准和资金发放程序,杜绝随意性。
(3)优化审核审批程序,着力发挥临时救助的衔接功能和补充功能,增强救助的可及性和时效性。
3.优化城乡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政策
(4)修订完善社会救助对象贫困状况评估指标体系。
(5)积极开展城市和农村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工作,根据家庭收入和家庭成员因患重病、就学等增加的长期刚性支出情况综合确定救助方式,把符合条件的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和城乡低保,突破收入型贫困救助瓶颈,让救助政策惠及到更多的困难群众。
4.建立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工作机制
(6)在所有街镇公共服务中心,建立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窗口。
(7)建立完善申请受理、分办转办、结果反馈等工作流程,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5.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
(8)运用好市级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平台比对数据。
(9)加强结果应用,坚持“凡救必查”,不断提高救助对象精准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机制作用,具体负责专项方案的统筹、实施、协调、督查、指导和考核等工作,并定期组织开展督查,及时解决方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抓好指导考核。各街镇各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时间表,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专项方案纳入重点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部门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营造良好环境。各街镇各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协调配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共同营造稳定、和谐的工作环境;要及时制定配套政策,抓好政策落实,采取有效措施,充分调动和激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有利于专项方案实施的社会环境。新闻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行动计划实施中的先进典型、经验做法、执行效果,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8
“便民设施服务”专项方案(2018—2020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接照市委五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加快打造便民设施环境,提供高效便民服务,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市民生活环境建设,把改善公共服务环境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各种便民公共服务设施供给不断扩大。但是,也依然存在着城市交通拥堵、出行不便、如厕难、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高等问题。
二、基本要求
加快推进全区公共服务便民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全面提升我区城市品质。优化公厕统筹布局和建设时序,加快补齐公厕建设空白点。实施公共区域免费无线局域网建设,配合全市免费无线局域网建设计划,参与打造重庆无线城市新名片。提升村民的步行出行环境,确保村民步行出行安全、便捷。
三、工作目标
1.2018年。在城区范围内建设公厕1座,设置移动公厕4座;按二类标准改建公厕9座。全区建设旅游厕所36座。实施100公里村社便道硬化建设。
2.2019年。实现全区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交通枢纽、核心商圈、二甲及以上医院、公共场馆、星级酒店等重点公共服务场所免费WiFi覆盖。全区建设旅游厕所43座。实施100公里村社便道硬化建设。
3.2020年。全区建设旅游厕所48座。实施100公里村社便道硬化建设。
四、重点任务
实施三大工程:
1.厕所建设
(1)2018年在城区范围内建设公厕1座,设置移动公厕4座;按二类标准改建公厕9座。
(2)全区建设旅游厕所127座。
2.免费无线局域网建设
(3)实现对全区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交通枢纽、核心商圈、二甲及以上医院、公共场馆、星级酒店等重点公共服务场所免费WiFi覆盖。
3.农村村社便道建设
(4)建设农村村社便道300公里,基本实现全区村民聚集点硬化村社便道全覆盖。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责任分工。建立切实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抓好具体实施,完善综合评估机制,确保各项民生实事统一标准,统一考核评价。
(二)加强统筹调度。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对老百姓反映大、最急需的项目优先实施。处理好民生实事中项目建设与城市秩序管理的关系,不因项目实施而影响城市秩序。项目建成投运后,严格落实管理责任,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打造成群众满意、经得起实践检验的精品工程。
附件9
“文化体育惠民”专项方案(2018—2020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满足体育民生需求,为群众提供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区委、区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文化民生,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截至2017年年底,建有区级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各1个,街道文化中心3个,镇综合文化站17个,村农家书屋302个,社区文化室79个,惠民电影放映厅60个。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惠民放映、农家书屋等惠民工程深入实施。全区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年均服务群众50万人次以上,流动文化服务进村年演出604场。城乡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区级品牌文化活动影响力扩大。
体育民生是全面小康社会和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拓展和提升体育社会功能的重要途径,也是增强人民体质、提升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发力,围绕体育民生深入推进群众体育扩面、竞技体育抓点、体育产业增效等工作,着力提升体育为民惠民服务能力,全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有效建立,广大市民的多元化体育需求得到初步满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上升到46%,市民体质抽样合格率达到92%。
二、基本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形成良好社会风尚。加快建设文化阵地,提升文化阵地功能。落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清单,加强公共文化精品内容建设,丰富公共文化内容供给。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形式,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使用效率。加强公共文化财政投入,壮大社区公共文化队伍,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以人民为中心,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目标,全面提高公共体育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需求。到2020年,公共文化服务阵地更加完善、内容更加丰富、效能更加显现、保障更加有力,群众文化获得感明显增强,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丰润的文化滋养和强大的精神支撑。实现城镇和农村居民、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人群的体育民生需求全覆盖。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公共文化管理、运行、保障机制更加完善,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到640平方米,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达到国家地市级一级馆标准。博物馆全区达到3家。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达100%,50%街镇建成惠民电影固定放映厅,人均享有免费开放服务达2.25次,送流动文化进基层(街镇和村)每年达到1288场次,购买村(社区)公益文化岗位达到100%,群众自发组织文化活动成为常态。到2020年,基本建成城乡一体、惠及全民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基本实现体育健身、观赏、休闲等体育民生保障和改善全覆盖,基本满足市民体育公共服务需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达到50%,市民体质抽样合格率达到93%。承办、主办免费或低收费提供给市民观赏的市级以上高水平赛事不低于10场。
(二)年度目标
1.2018年。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开展形势政策宣讲,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建成13个街镇、254个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推进区图书馆提档升级。完成3个街镇室内固定放映厅建设。建成开放1家博物馆。深化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窗口单位标准化试点,优化现有服务项目,努力形成品牌效应,力争人均享有免费开放服务达2次。开展包括送戏曲进校园在内的送流动文化进基层1288场次,放映惠民电影4000场左右。大力开展“种文化”活动,每村每年至少组织开展2次大型文化活动,力争购买村(社区)公益文化岗位达到60%。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市民体质抽样合格率达到92.5%,提供给市民观赏的市级以上高水平赛事不低于4场。
2.2019年。持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形势政策宣讲,继续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建成7个街镇、127个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谋划区文化馆新馆的选址建设。完成3个街镇室内固定放映厅建设,布局中心镇和街道修建固定放映厅和社区电影院。建成开放1家博物馆。继续深化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扩大公共文化服务窗口单位标准化试点,持续优化现有服务项目,努力形成品牌效应,力争人均享有免费开放服务达2.2次。开展包括送戏曲进校园在内的送流动文化进基层1288场次,放映惠民电影4000场左右。深入开展“种文化”活动,争取购买村(社区)公益文化岗位达到80%,每村每年至少组织开展4次大型文化活动。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65平方米,市民体质抽样合格率达到92.8%,提供给市民观赏的市级以上高水平赛事不低于3场。
3.2020年。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形势政策宣讲形成常态,公民道德建设富有成效,社会文化新气象逐步形成。验收和巩固街镇、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覆盖率达到100%。力争区文化馆新馆建成投入使用,争取文图两馆双双达到国家地市级一级馆标准。建成开放1家博物馆。完成4个街镇室内固定放映厅建设。继续深化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全面推行公共文化服务窗口单位标准化服务,持续优化服务项目,争取推出品牌服务项目,力争人均享有免费开放服务达2.25次以上。开展包括送戏曲进校园在内的送流动文化进基层1288场次,放映惠民电影4000场左右。广泛开展“种文化”活动,争取购买村(社区)公益文化岗位达到100%,群众自发组织服务成为常态。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市民体质抽样合格率达到93%,提供给市民观赏的市级以上高水平赛事不低于3场。
四、重点任务
(一)实施九大工程
1.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1)建成20个街镇和381个村(社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配套建设文体广场,有条件的可搭建戏台舞台,实现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
2.惠民电影固定放映厅建设
(2)改善基层群众观影条件,促进从站着看向坐着看、分散看向集中看、流动看向固定看转变,在街镇建设室内固定放映厅,有条件的地方可配套室内小舞台、灯光音响,建成集辅导、讲座、会议、小型演出、电影放映于一体的文化综合礼堂。
3.送流动文化进基层
(3)采取整合资源、分级负责的形式,每年为街镇、村(社区)群众送包括文艺演出、展览、辅导、讲座和电影放映的文化活动,根据年度情况,充实丰富送文化内容。
4.基层文化队伍建设
(4)按照公共文化服务国家指导标准和市级实施标准,配齐配好配强街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专干,做到专干专用。由街镇财政负责,区级财政适当补助,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形式,为每个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配置由政府购买的公益文化岗位。
5.文化云平台建设
(5)采取“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可管可控”模式,整合现有网络平台和资源,建设集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产品交易、文化行业管理功能的统一文化云平台。
6.群众身边体育场地设施建设
(6)按照就近就便、小型多样的群众健身需求特点,科学规划、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在社区重点建设社区健身点。在已建成12个社区健身点的基础上,平均每年建设社区健身点6个以上,到2020年建成社区健身点达到30个。
(7)结合市民体育需求和人口分布,推进公共体育设施普及工程,力争每年建设各类足球场地2个以上。
(8)推进休闲游憩和健身运动的有机融合,支持城市体育公园建设,用三年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建设面向市民免费开放的城市体育公园1-2个。
7.全民健身活动
(9)广泛开展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活动,结合綦江山水城市特点,开展“青山绿水”特色全民健身系列活动。每年组织开展全区性全民健身示范活动不低于3次,重点打造重庆“横山杯”骑跑两项赛等品牌赛事,使綦江成为全市乃至全国户外运动爱好者的首选目的地。
(10)推动体育健身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社会组织。倡导每天健身一小时,广泛开展工间操、职工年度运动会、周末健身活动等。
8.“好体育人”志愿服务
(11)体育民生保障改善与志愿服务有机结合,鼓励体育行业党员干部职工加入“好体育人”志愿服务队伍,为人民群众体育民生需求办好事、办实事。到2020年,在全区范围内建立“好体育人”志愿服务分队3支,注册“好体育人”600人,建立“好体育人”免费培训点6个,参与服务的“好体育人”累计1000人次,累计惠民3万人次。
(12)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使用和管理。每年培训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100名,鼓励社会体育指导员加入“好体育人”志愿服务队伍,开展体育健身技能指导和服务。
9.主办承办高水平赛事
(13)每年主办、承办市级以上高水平赛事不少于3场,免费或低收费向市民开放,满足市民对高水平竞技体育的观赏需求。
(二)推进三项改革
1.基层文化体育服务机制改革
(1)鼓励和引导社区文化队伍建设,大力发展舞蹈、合唱、乐团等群众自发性文化活动。
(2)鼓励和引导社区“好体育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就近就便开展健身技能指导服务。
(3)对已建成的大型公益性体育场馆全部向市民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鼓励和引导中小型公共体育场馆向市民低收费开放。
(4)推进中小学校运动场所向市民免费开放。
2.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改革
(5)以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为总馆,镇综合文化站、街道文化中心为分馆,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职工书屋等)为流通点建设总分馆。整合区域内公共文化资源,总馆对分馆的管理重在业务指导和资源调配。分馆按照总馆的工作安排和服务标准,面向基层群众提供与总馆水平相当的基本服务。2018年全面建成,2019年总结验收。
3.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
(6)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共文化事业发展为目标,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机构,推动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落实法人自主权,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2019年起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组织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公共文化体育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把文化体育惠民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纳入评价地区发展水平、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的作用,明确部门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完善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文化体育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文化体育惠民行动计划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推进文化体育民生重大事项。
(二)强化法治保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坚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体育权益。配合并执行市级层面出台的《重庆市全民健身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以及公共图书馆、古籍保护等方面政府规章。
(三)强化政策支撑。围绕推进文化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按照客观合理、超前谋划的原则,研究编制文化体育惠民工作投入计划,加大财政、金融、土地等政策支持力度,促进投入长效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四)强化绩效评价。区文化旅游委要加强业务指导,制定惠民事项建设规范和管理服务标准。建立科学合理、导向鲜明的目标绩效评价体系,确保各项惠民实事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评价。将文化体育惠民专项方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街镇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领导实绩考核内容。
(五)强化责任分工。根据区、街镇两级事权财权划分,进一步明确区与街镇对实施文化体育惠民方案的具体责任。对属街镇承担的项目,由各街镇建立切实有效的工作推动机制,抓好具体实施。
抄送:区人大、区政协,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民主党派。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办公室2019年2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