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成立企业复产复工 专项工作组的通知
綦肺炎组〔2020〕3号
重庆市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成立企业复产复工
专项工作组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联动机制,指导企业分类分步分批有序复产复工,经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总指挥部)同意,成立企业复产复工专项工作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成员
组 长:施崇刚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 组 长:刘 扬 区委常委、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
蒲德洪 区政府副区长
刘芳敏 区政府副区长
杨治洪 区政府副区长
蒋华江 区政府副区长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成员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工业园区管委会、东部新城管委会、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等。
二、工作职责
负责统筹抓好企业疫情防控和复产复工,按照科学、合理、适度、管用的原则制定针对性措施;负责制定本行业和区域内企业复产复工具体方案,指导企业落实复产复工防疫准备工作;负责帮助企业解决防护用品采购、通勤交通、物流、生产经营等方面遇到的困难问题,全面做好生产生活保障;负责督促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检查企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负责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代章)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