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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区政协三届四次会议第213号提案的复函
钟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健身场地建设的建议》(第213号)收悉。经与文龙街道、通惠街道、古南街道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用好社区空地来扩大运动健身场地建设”的建议
建议可行。
我委一直将运动健身场地建设作为重点工作在努力推进。一是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近年来,争取到体育公园6个、农体工程4个、农体工程更新项目40余个、健身广场2个、智慧健身长廊2个。二是持续实施“我为群众办实事—健身器材惠民工程”,2024年为街镇配送健身器材近400件。
接下来,我委会继续做好争上工作,持续开展健身器材惠民工程,将健身器材配送到社区空地等群众最需要的地方。文龙街道会加强场地建设,对辖区闲置空余场地进行摸排,积极争取资金新建体育场地。
二、关于“增加居民小区内部休闲区健身器具的配置”的建议
建议可行。
相关法律法规对居民小区内部休闲区健身场地的建设有明确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要求:新建居住区要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纳入施工图纸审查,验收未达标不得交付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八十三条明确:新建、改建、扩建居住社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同步规划、设计、建设用于居民日常健身的配套体育场地设施。
通惠街道始终把满足人民健身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体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在体育设施上,通惠辖区现有公共体育场地面积47.51万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8.04平方米,除企事业单位及小区内部,城区建有綦江体育中心、新兴体育运动公园等对外开放公共体育场所。近年来,街道整合利用小区闲置、边角空地,规划打造新街子健身广场、羽毛球场等多个健身场地,同时根据居民需求,在公共场所及小区内部,每年申请安装体育健身器材若干,能满足居民15分钟健身圈需求。
三、关于“完善社区健身器具维修维护机制”的建议
目前健身器材维修维护按照属地原则,我委和街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行属地管理制度,由街镇对输送的器材进行管理维护,我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对各项健身器材的及时修理和更换。通惠街道推进实施网格化管理机制,发挥城区网格员骨干力量作用,常态化开展辖区体育器材巡查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处置。文龙街道一是抓好监管维护。督促社区常态化抓好辖区内健身设施的走访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危,对老旧设施及时争取资金进行改造。二是强化宣传教育。组织社区通过召开院坝会、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收集群众建议意见并教育引导居民群众爱护健身器材及设施,共同维护良好的体育健身环境。
四、关于“进一步规范器材配建管理工作”的建议
我委采购器材均要求其符合《健身器材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标准》(GB19272-2011)要求,并提供国体认证NSCC标识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鲜章。验收时先由接收单位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然后我委进行抽检,对不符合要求的器材要求更换。所有器材均张贴我委要求的统一标识,上面包含安装时间、生产厂商以及维修电话等信息。
接下来,我委会继续做好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尤其是健身器材惠民工程,积极争取,充分调研,尽最大努力满足群众的健身需求。通惠街道将根据居民实际需求和现实条件,加大向上争取力度,持续推进体育设施建设和器材配置,完善体育健身器材巡查管护机制,不断满足辖区居民健身娱乐需求。
此复函已经赵新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渝快政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5年6月30日
(联 系 人:蒋玲,联系电话:023-48678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