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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区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6014号建议的复函
曹家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补齐农村地区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议》(第2026014号)收悉。经与石角镇、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发展改革委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管网规划建设”的建议可行
一是石角镇计划投入400万元,实施石角镇场镇和蒲河场镇污水管网延伸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主管网延伸,二、三级管网配套建设,目前已完成项目前期设计、勘查等工作。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实施瀛山老乡场、新民老乡场、千秋村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50m³/d污水处理设施1座、100m³/d污水处理设施1座、200m³/d一体化污水处理站1座及相应配套管网。
二、关于“建议加快项目谋划建设,补齐设施短板”的建议可行
一是我区始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紧紧锚定市级下达的“2027年实现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100%”的既定目标,结合辖区乡村发展实际,制定印发《綦江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行动方案(2024—2027年)》(綦江府办发〔2025〕6号),为全域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划定实施路径、明确工作标准。同时,我区抢抓“十五五”规划编制重大战略机遇,深度借鉴运用“千万工程”先进经验,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深度融入乡村生态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綦江区“十五五”美丽綦江建设规划》,实现专项工作与全域发展同频共振。目前,我区推行纳入城镇污水管网、集中达标排放、资源化利用、户厕粪污管控四种治理模式,全面满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基本”管控要求(基本看不到污水横流、基本闻不到臭味、基本听不见居民怨言)。截至2025年底,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已达91.1%,满足整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基本指标要求。下一步将持续攻坚,确保2027年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100%。
二是围绕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提质治理需求,我局牵头编制《綦江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实施方案(一期)》,项目覆盖打通、东溪、赶水、横山、隆盛、中峰、永城、新盛、永新9个镇街,通过分类施策、精准治理,全面提升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目前,该方案已完成初稿,待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竞争性评审,力争获批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同时,整合各类生态治理资源,将蒲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工程打包,整合到《蒲河美丽河湖创建项目》,拓宽资金争取渠道。把街镇污水处理厂周边1—3公里范围内、20户及以上或常住人口50人及以上的农村聚居点纳入区住房城乡建委申报的镇街场镇污水管网改造项目,争取2026年国债资金。此外,结合辖区农村水系,统筹实施河道清淤疏浚、生态护坡、水系连通等基础工程,持续夯实农村水生态基底,提升区域水环境承载能力。
三、关于“健全协同推进机制,保障项目落地”的建议可行
建立与生态环境、住建、发改、农业农村等部门常态化协作机制,结合全区村镇建设总体规划,协同做好农村污水收集处置专项规划编制与落地工作。在农村污水治理项目选址、管网铺设、涉水施工、水土保持、行洪安全等方面做好技术把关与业务配合,保障农村污水治理项目规范有序实施。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补齐农村地区污水处理设施,统筹乡村生态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此复函已经胡太忠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2026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