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组织部关于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92号建议的复函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组织部
关于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92号建议的
复 函
余万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正确对待民意抽查考核的建议》(第192号)收悉。经与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群众满意度”在巩固脱贫成果考核中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脱贫攻坚成果确保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因此,让群众参与到巩固脱贫成果考核,十分重要、十分必要。
真正让群众参与到年终考核,才能更方便群众提意见、做评判,使考核过程更公平、更透明,考核结果更有说服力,能切实避免考核“认认真真走过场”的形式主义现象,从而有力促进年终考核走实走深、赢得群众信任。
二、“群众满意度”在巩固脱贫成果考核中的开展方式
根据全市的统一安排,每年市级层面会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1%左右户数进行专项电话抽查,开展专项考核,作为巩固脱贫成果考核的重要内容。
对标市里要求,每年区级层面,委托第三方或采取街镇交叉等方式,开展“群众满意度”专项电话调查,真实掌握群众在巩固脱贫成果中的所思、所想、所盼、所愿,讲政策、解难题、疏怨气,切实提升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
三、“群众满意度”在巩固脱贫成果考核中的结果运用
2021年,对标市里要求,结合区级实际,制定《綦江区2021年度街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核指标实施细则》,明确实绩考核满分100分,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计30分,主要包括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巩固成效、重点专项等5个方面内容。其中,“巩固脱贫成果认可度”属“政策落实”版块内容计2分。
因此,请代表放心,巩固脱贫成果考核绝不会把民意调查作为衡量大家工作成效的唯一依据。下一步,我们也将进一步优化指标设计、改进考核方式,切实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此复函已经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范静同志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组织部
2022年6月13日
(联 系 人:任金胜,联系电话:48655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