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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补助申报流程

日期: 202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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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对象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除非寄宿脱贫学生外)给予生活费补助。

二、补贴范围

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三、补贴标准

1. 非寄宿贫困学生(除脱贫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每人每年小学 625 元、初中 750 元。

2. 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小学1250元,初中1500元。

3.寄宿脱贫学生生活补助每人每年720元。

四、申请程序及时限

(一)申请程序:

每学期开学后15日内学生或家长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公示,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资助资金拨付、发放。

(二)时限:

开学后2个月内完成。

五、受理单位及咨询方式

联系人:凌崇友    电话:023-48666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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