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申请指南 (2023年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编制《重庆市綦江区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申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符合条件需要申请后期扶持直补资金的农村移民,请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上级政策及时更新。
一、补贴对象
大中型水库工程淹没区、工程压占区以及工程受影响区原有居住房需拆迁而动迁的农业户籍人口。
二、补贴范围
1.在淹没区、工程压占区、工程影响区有农村户籍、有住房常住的农业人口;2.在淹没区、工程压占区、工程影响区有农村户籍、有住房并有承包土地,但暂时不在淹没区、工程压占区、工程影响区内居住的农业人口;3.在淹没区、工程压占区、工程影响区有农村户籍,原居住正房被拆除的财产影响户,其农业人口纳入登记对象;4.在淹没区、工程压占区、工程影响区有农村户籍、有承包土地,但无住房且长期租(借)房居住在淹没区、工程压占区、工程影响区的农业人口;5.在淹没区、工程压占区、工程影响区,农业户籍临时转出的义务兵、在校大(中)专学生、服刑的农业人口;6.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服刑期满人员未在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控股企业就业,并户籍在淹没区、工程压占区、工程影响区的农业人口;7.在淹没区、工程压占区、工程影响区计划外出生人口按计生政策和户籍政策办理农村人口落户的农业人口;8.在淹没区、工程压占区、工程影响区已结婚嫁入(或入赘)及其子女的无户籍人口,按户籍政策办理农村人口落户的农业人口。再婚嫁入(或入赘)淹没区、工程压占区、工程影响区成员的女方(男方),在婚前生育的孩子,离异时判给女方(男方)抚养,现随母(父)生活,但户籍未迁入淹没区的人员,纳入登记对象,但要提供孩子判给其母(或其父)的证明。
三、补贴标准
每人600元/年(20年)。
四、申请程序及时限
(一)申请程序
1、移民户申请。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前,以移民户为单位(或委托他人)向安置街镇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移民所属水库、搬迁时间,迁入地、迁出地、搬迁人口以及移民户户主及家庭成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婚姻状况、身份证号码、户口簿编号等。
2、入户登记。根据移民户的申请,工作人员以户籍为依据入户核查登记,登记结果经移民户确认无误后由移民户签字认可。
3、张榜公示。登记结果经移民户确认后由移民户签字认可,移民户所在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派出所、安置街镇等初审并签字盖章认可。经安置街镇核实,并在移民的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和街镇政府所在地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误后,由区水利局核实后报区政府审核。
4、生产安置人口登记。不搬迁只进行生产安置的人口以村组为单位登记造册,登记内容包括村组名称、生产安置人数、征地时间、不搬迁原因等。生产安置人口情况登记表及其汇总表随同移民人口核定登记资料一并上报区政府审核。
5、建档立卡。移民人口经区政府核实确定后,由区水利局会同区财政局、相关街镇以移民人口为单位建立移民直补账号。人口核定登记表以街镇为单位装订成册,并附移民身份证明,归档保存。
6、上报审批。区政府将移民人口登记名册及汇总资料核实、审批、签章后,上报市水利局,待第三方审计评估无误后,再将移民人口输入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管理系统,列入扶持范围。
7、对移民身份难以确定的,可以通过召开移民代表座谈会讨论,经公示和绝大多数移民群众认可,逐级上报,由区水利局认定。
8、移民跨街镇、跨行政村尚未办理户籍迁移手续的,应到相关派出所办理好户籍迁移,由迁出地街镇政府统一安排组织,涉及派出所及安置街镇工作组应全力配合。
9、移民户要准备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刚出生人口要有结婚证、生育证、出生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农业户籍临时转出的义务兵、在校大(中)专学生、服刑等搬迁人口要出具镇村两级及其单位的证明。
(二)申请时限
按涉及的大中型水库工程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的公告时间要求。
五、受理单位及咨询方式
受理单位:綦江区水利局
联系人:刘彧 电话:023-48610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