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实施第一轮退耕还生态林的个体农户
二、补贴范围
綦江区实施第一轮退耕还生态林工程
三、补贴标准
每亩退耕地补助100元,自政策到期次年起分五次下达,每年20元。
四、申请程序及时限
(一)申请程序:根据街镇自查验收结果,由街镇在所在地公示后上报第一轮政策到期退耕还生态林补助资金兑现申报材料(含纸质材料和电子档案)至区林业局。审核无异议后,区林业局将补助指标上报区财政局,再由区财政局发放给补助对象。
(二)时限:2018年至今
五、受理单位及咨询方式
联系人:刘妍 电话:023-4866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