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实施第二轮退耕还林的个体农户、公司及社会组织
二、补贴范围
綦江区实施实施第二轮退耕还林工程
三、补贴标准
补助资金按以下标准测算:每亩退耕地补助1600元,包括现金补助1200元和种苗费400元。现金补助1200元/亩,五年内分三次下达,第一年5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
四、申请程序及时限
(一)申请程序:根据退耕还林检查验收结果,由街镇在所在地公示后上报退耕还林直补资金兑现申报材料(含纸质材料和电子档案)至区林业局。审核无异议后,区林业局将补助指标上报区财政局。现金补助资金由区财政局发放给补助对象;种苗费由区财政局将指标打到街镇,由街镇核实后发放给补助对象。
(二)时限:2016年至今
五、受理单位及咨询方式
联系人:刘妍 电话:023-4866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