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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原襄渝铁路建设伤残民兵民工救济补助申请指南

日期:2024-12-18


重庆市綦江区原襄渝铁路建设

伤残民兵民工救济补助申请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编制《重庆市綦江区原襄渝铁路建设伤残民兵民工救济补助资金申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符合条件需要申请救济补助的公民,请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上级政策及时更新。

一、补贴对象及范围

我市原襄渝铁路建设伤残民兵民工救济补助对象范围指户口在我市范围内的原襄渝铁路建设肢残民兵民工、遗属、矽肺病人员(含新增矽肺病人员,下同)。

二、补贴标准

新增矽肺病人员救济补助从卫生部门鉴定确认患矽肺病,且公示无异议的次月开始执行。(详情见附表)

三、审批程序

(一)本人申请

参加襄渝铁路建设、当时直接从事粉尘作业且未按月享受伤残待遇的民兵民工,向区民政局提交检查矽肺病的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部门审核

区民政联合区公安局依据申请人提供的资料、档案及相关材料,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

(三)初、复检

经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由区卫生局组织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初检;对经初检为疑似“矽肺病”的民兵民工,再组织到重庆市具有矽肺病诊断资质的机构进行矽肺病体检,体检结果需在申请人住所等场地公示。

确认为救济补助对象的,纳入襄渝铁路建设伤残民兵民工救济补助。

四、受理单位及咨询方式

联系人:潘娅男   电话:023-48663817

申报指南(襄渝民兵民工).docx

重庆市原襄渝铁路建设伤残民兵民工救济补助标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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