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编制《重庆市綦江区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申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符合条件需要申请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冬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的公民、法人或组织,请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上级政策及时更新。
过渡期生活救助申请指南
一、补贴对象
因自然灾害造成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上述三项条件必须同时具备),需政府在应急救助阶段结束、恢复重建完成之前帮助解决基本生活困难的人员(含非常住人口)。
二、补贴范围
符合救助的受灾对象。
三、补贴标准
按20元/天·人的标准给予救助,救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四、申请程序及时限
(一)申请程序: 受灾人员提出申请→街镇、村组干部入户调查→经村组民主评议→街镇审核并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应急局审批。
(二)时限:春节前。
五、受理单位及咨询方式
联系人:张艺耀 电话:023-61271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