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惠民惠农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 政策依据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补贴依据

日期: 2024-12-17
字体:

       补贴依据以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基数,扣减颁证后的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各街镇补贴面积不得大于基础面积减去撂荒地等改变用途耕地面积。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网站标识码: 5001100002     ICP备案: 1600193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220200012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