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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信息
-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603532R/2026-00220
- [ 发文字号 ]
- 綦汛指〔2026〕29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应急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6-07-22
- [ 发布日期 ]
- 2026-07-22
重庆市綦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全区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气象预测发布的“暴雨黄色预警信号”,预计12日17:50—23:50,石角、永城、隆盛、东溪、三江、篆塘、扶欢、三角、通惠、横山、赶水、安稳、新盛、文龙、古南等15个镇街降水仍将持续,最大雨量50~80毫米,最大小时雨量40~60毫米。此次过程从12日16时开始,过程最大累计雨量可达70~100毫米,局地伴有雷电、阵性大风。
经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研判,决定于2026年7月12日18时30分起,启动全区防汛IV级应急响应,现就响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轮强降雨过程,要严格落实“关键少数”坐镇指挥, 相关镇街和部门领导干部在岗统筹调度,切实落实预警叫应、 避险转移和紧急管控等关键措施,确保“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
二、紧盯6小时、2小时预警信号和本地降雨实况,通过卫星叫应终端、应急广播、敲锣和敲门入户等方式确保“叫应叫醒”; 高风险区域要按照“提早、扩面、白天转”要求,果断组织受威胁群众提前转移避险,做到应转早转、应转快转、应转尽转。
三、开展部门检查、镇街巡查、点位排查,加强对防洪薄弱点、山洪危险区、病险水利工程、危岩地灾等重点部位的巡查排查,督促相关责任人到岗到位,及时管控风险、排除隐患。
四、强化重点点位管控,低洼易涝的停车场、农贸市场、居民住户等关键点位全面摸排,及时转移车辆、疏散人群;漫水桥刚性落实“三个一律”管控责任(水位漫路桥面一律封闭、暴雨预警期间一律提前封闭、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一律禁止通行)。
五、加强应急抢险救援准备,严防旱涝急转风险,视情前置 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装备,做好高风险区域、重要点位带装巡逻 巡护,临灾及时有效开展先期救援处置,确保安全。
六、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加强信息收集和舆情管控,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同时,要抓住本轮降雨有利时机,在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前提下做好蓄水保水工作,为后期 高温抗旱准备充足水源。
相关镇街、各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防汛应急响应的要求,结合实际,及时启动本级、本部门应急响应,组织、 指挥、协调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做到有灾情、险情及时处置,及时报告。(电话:023-61271258 ,传真:023-61271200)。
重庆市綦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年7月12日18时30分
(此件公开发布)
綦汛指〔2026〕29号 关于启动全区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