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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信息
-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603532R/2026-00156
- [ 发文字号 ]
- 綦汛指〔2026〕8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应急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6-05-28
- [ 发布日期 ]
- 2026-05-28
重庆市綦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调整全区防汛响应等级为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调整部分区县市级防汛应急响应等级的通知》(渝汛指〔2026〕13号)要求,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于5月27日9时调整我区为防汛Ⅲ级应急响应,结合我区当前雨水情及上游习水、桐梓地区天气预报,经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研判,决定于2026年5月27日15时起,调整全区防汛应急响应为Ⅲ级应急响应。各街镇要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等级降低不等于风险降低,要根据气象预报和辖区降雨情况因地制宜、自主研判,适时调整响应等级,原则上镇街响应等级不低于区级,结合辖区高致风险因素做好防范应对和人员转移。现就响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指挥调度。强降雨过程,要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坐镇指挥, 各镇街和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在岗统筹调度,切实落实预警叫应、 避险转移和紧急管控等关键措施,确保“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
二、加强预警叫应。紧盯6小时、2小时预警信号和本地降雨实况,充分依托已贯通“141”基层智治平台的“预警叫应”应用叫应各级各类责任人并落实应急指令;严格落实老弱病残孕高风险人群,养老院、小学幼儿园、野外宿营景区、切坡在建工程等重点部位的预警叫应、避险转移和熔断措施。果断组织受威胁群众提前转移避险,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应转快转。
三、加强隐患处置。开展部门检查、镇街巡查、点位排查,特别是加强对防 洪薄弱点、山洪危险区、病险水利工程、易涝积水点、危岩地灾等重点部位的巡查排查,督促相关责任人到岗到位,落实工作措施,强化值守、排除隐患。
四、加强应急准备。在高风险区域前置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装备,做好高风险区域、重要点位带装巡逻巡护,临灾及时有效开展先期救援处置,确保安全。
五、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加强信息收集和舆情管控,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各镇街、各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防汛应急响应等级的要求,结合实际,及时启动本级、本部门应急响应,组织、指挥、协调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做到有灾情、险情及时处置,及时报告。
(电话:023-61271258 ,传真:023-61271200)
重庆市綦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年5月27日15时
(此件公开发布)
綦汛指〔2026〕8号关于调整全区防汛响应等级为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