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办公室(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按照区委要求,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在全区的贯彻落实。
2.负责区委全会、常委会或常委扩大会、区委书记碰头会、区委工作会、区委专题会等会议筹备、会务组织、记录整理、会议服务、议定事项发布等工作。
3.负责收集、处理全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以及各街镇、各部门关于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及时、准确向市委和区委报告紧急突发事件,并按要求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负责区委重要文稿起草工作。
5.负责区委的公文处理、文件材料印刷、文件刊物发送,负责上级党委文件的分发、传阅、清退、销毁、归档工作。
6.负责督促检查和反馈全区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区委重大决策、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督办落实中央、市委、区委领导的指示、批示和交办事项。
7.根据区委年度总体目标,统筹做好区级部门实绩考核工作,负责区委工作机关、群团组织实绩考核具体工作。
8.贯彻执行有关档案、地方志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区档案和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工作规范,依法管理全区档案和地方志工作。
9.负责区委的公务接洽工作,安排协调区委领导同志的内事和有关外事活动;负责全区公务接待行政管理工作。
10.按照区委要求,协调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的有关活动和有关事务工作,牵头协调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的工作。
11.负责区委和区委机关的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区党政专用通信业务网络建设、运行维护、安全管理和通信保障工作。
13.负责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
14.负责以区委、区委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全区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和管理工作。
15.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办公室(本级)是区委工作机关,为正处级,列区委序列,加挂重庆市綦江区档案局牌子。下共有内设科室9个,编制数共28名,其中行政编制24名,机关工勤编制4名,实有人数26人。
(三)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无。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926.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26.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减少74.75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项目支出拨款减少74.7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926.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686.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51.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0.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8.34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减少74.7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44.8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29.9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6.6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6.90万元,比2023年减少74.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4.05万元,比2023年减少44.8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转任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2.55万元,比2023年减少29.9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项目支出等,主要用于全区性会议、改革等重点工作。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办公室(本级)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45.00万元,比2023年减少4.6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6.00万元,比2023年减少4.6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节约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0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相关规定,节约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77.65万元,比上年增加5.58万元,主要原因为机关运行费用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2.55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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