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预算 > 其它单位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老干部局社区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老干部局社区服务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承担全区社区老干部和青少年教育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1.做好社区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组织老干部参加社区教育活动,开展社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红色基因传承教育和法治安全教育。

2.统筹部署和指导各部门、各街镇、各社区关心下一代工作。

3.承担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的办理工作和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4.充分发挥五老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组织动员离退休老干部积极开展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相关的活动,帮助青少年立德树人。

5.承担老年大学所涉及的老年教育相关工作,满足老干部多样化需求、提升老干部生活品质、促进社会和谐。

6.采取多种方式努力增加对老年教育的投入,切实拓宽老年教育经费投入渠道,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学习者多主体分担和筹措老年教育经费的机制。

7.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经区委编委2020年度第3次会议审议,按照綦委编〔202041号文件,设立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老干部局社区服务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89.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8.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68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19.42万元,主要是调入1人、正常调资等,人员经费增加17.27万元、公用经费增加4.6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89.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78.26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9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19.4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1.9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2.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8.0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05万元,比2022年增加17.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3万元,比2022年增加20.24万元,主要原因是调入1人、正常调资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23.75万元,比2022年减少2.5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经费、节省开支等,主要用于中华魂读书活动、春苗营养计划、关爱儿童、社会实践教育和普法活动等重点工作。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老干部局社区服务中心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预算4.7万元,比2022年增加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比2022年增加1.2万元,主要原因是往年是与机关(本级)合并预算接待费,今年单独预算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2022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1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23.75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12,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王安俐    联系方式:023-48663606

附件下载:

118003-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老干部局社区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doc
118003-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老干部局社区服务中心2023部门预算公开附表.xls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网站标识码: 5001100002     ICP备案: 1600193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220200012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