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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与单位性质
按照《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綦江区党政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渝编〔2011〕33号)和《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关于重庆市綦江区机构设置方案的实施意见》綦江委发〔2011〕1号)文件精神设立,设立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挂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为区委工作机构。内设3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党派经济科、民宗侨台科,下设一个事业单位,即重庆市綦江区统战服务中心。
(二)单位主要职责                                       
根据《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主要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綦编〔2012〕8号),主要职能职责有:
一、调查研究和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定向反映统一战线工作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监督统战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二、负责联系全区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共中央和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为区委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关系;受区委委托,向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代表人士通报区委有关精神;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条件。
三、负责调查、检查和处理全区有关民族宗教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全区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突发事件。
四、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内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并做好台胞台属、侨胞侨属的有关工作。
五、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士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助区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做好有关干部的管理等工作。
六、调查研究并反映全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团结、帮助、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七、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士。
八、指导全区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负责全区统战理论培训工作。
九、负责指导全区统战工作和统一战线干部队伍的培训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受区委委托,领导区工商联党组,指导区工商联工作,协助区委及区委组织部管理统战系统各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区民宗局、侨联实行归口指导;负责全区统战系统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等工作。
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对台工作、侨务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及相关工作任务;对全区的涉台工作实施管理,负责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区的对台工作、侨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台属侨属工作及台商投诉协调处理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和市委统战部、台湾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安排
2016年,本单位全年收入预算安排448.33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448.33万元。2015年结转0.87万元
(二)支出预算安排
2016年本单位全年支出预算安排449.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87.9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基本工资、行政津贴、一般公用经费;事业运行支出22.8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基本工资、行政津贴、一般公用经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59.07万元,用于统战事务管理,民族、宗教、侨台领域工作开展,推进多党合作事业,助推非公经济发展,党外代表人士和统一战线干部队伍建设,支援不发达地区项目建设,党外知识分子和中华职教社工作经费,公务车辆运行及维护等;医疗卫生支出11.82万元,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保障;住房保障支出8.69万元,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 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0元。
2.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29万元,根据文件要求,主要用于出具公函的公务交流等。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燃油、维修、停车、洗车、路桥、保险等。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201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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