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局2014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与单位性质
根据《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綦江区党政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渝编﹝2011﹞33号)和《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关于重庆市綦江区机构设置方案的实施意见》(綦江委发﹝2011﹞1号)文件精神,设立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重庆市綦江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正处级),重庆市綦江区红十字会挂靠区卫生局。
根据《关于调整重庆市区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綦编﹝2012﹞244号)文件,本单位属行政机构,内设6个职能科室,下设事业单位35个,其中参公事业单位1个,重庆市綦江区綦江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重庆市医科学校、重庆市綦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庆市綦江区结核病防治所、重庆市綦江区红十字会办公室、重庆市綦江区健康教育所、重庆市綦江区卫生系统人事档案管理中心、重庆市綦江区公共卫生管理中心、重庆市綦江区妇幼保健院、重庆市綦江区中心血库;差额拨款事业单位25个,分别是綦江区人民医院、綦江区中医院、綦江区文龙街道卫生院、綦江区古南街道卫生院、綦江区三江街道卫生院、綦江区东溪镇中心卫生院、綦江区赶水镇中心卫生院、綦江区石角镇中心卫生院、綦江区三角镇中心卫生院、綦江区永新镇中心卫生院、綦江区郭扶镇中心卫生院、綦江区隆盛镇中心卫生院、綦江区石壕镇中心卫生院、綦江区精神卫生中心、綦江区打通镇卫生院、綦江区安稳镇卫生院、綦江区扶欢镇卫生院、綦江区丁山镇卫生院、綦江区永城镇卫生院、綦江区新盛镇卫生院、綦江区横山镇卫生院、綦江区中峰镇卫生院、綦江区文龙街道通惠卫生院、綦江区石角镇蒲河卫生院、綦江区三角镇乐兴卫生院。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和卫生标准。
2.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拟订全区卫生改革与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区卫生资源配置,承担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3.负责实施国家、市基本药物制度。
4.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工作。
5.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区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初级卫生保健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综合管理和监督。协同计生部门做好全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质量监督和业务指导工作。
6.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拟订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拟订全区免疫规划及方案,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组织调度全区卫生技术力量,协助当地政府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蔓延,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承担区防止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7.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拟订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8.执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区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
9.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和医疗市场等的安全监督管理和相关项目的许可,监督管理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防治。
10.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督导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技术、质量等方面执行相关政策、规范和标准,组织拟订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依法监督管理采供血机构采血及临床用血质量。
11.组织拟订全区医学科技、教育发展规划,搭建医学科研平台,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负责规划、组织卫生系统干部职工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12.指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全区卫生人才发展规划。
13.负责区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全区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红十字会的具体工作。
15.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局卫生监督局服务范围(职业):
承担卫生许可证申请的受理、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依法立案、调查取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提出处理意见。
根据规定做好有关建设项目的设计、竣工、卫生审核。
承担卫生监督员的管理和考核,卫生监督信息资料的汇总、分析和报告。
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服务范围(职责):
负责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的落实。
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
负责本地区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落实具体控制措施。
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的检验。
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
知道区内医疗卫生单位、城市社区卫生组织和农村乡(镇)卫生院开展卫生防病工作,负责考核和评价,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负责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指导乡、村和有关部门手机、报告疫情。
重庆市綦江区结核病防治所服务范围(职责):
根据市级结核病防治规划,结核当地实际为制定本区结核病防治规划、工作计划、经费预算等提供技术支持,并协助组织实施。
开展疑似结核病或密切接触者的筛查,开展结核病人的门诊诊断和治疗,对肺结核患者发现、治疗、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评价。
负责收集、核对、上报、分析和反馈本区结核病防治信息,协助开展结核病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邪祖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的疫情报告、转诊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指导,对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实施和推广国家结核病实验室诊断标准和操作规程,开展分枝杆菌的涂片、分离培养,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开展药物敏感性试验等实验室工作,开展结核病实验室技术人员培训,组织实施本地区结核病实验室质量保证工作。
负责对区属个医疗卫生单位的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督导检查和评价,并制定培训计划,对辖区内各医疗机构相关业务人员结核病管理和防治知识的培训。
组织并指导辖区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活动。
制定抗结核药品和设备的需求计划,及时供应和调剂药品,设立药品和设备账目,专人管理。
开展结核病防治应用性研究工作。
承办上级机构和本级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红十字会办公室服务范围(职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在綦江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和协调开展红十字会工作。
建立健全各级各类红十字会组织,组织街道乡镇、社区、学校开展红十字服务。
开展人道领域的社会公益活动,宣传红十字法律、法规,传播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弘扬红十字精神。
组织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培训,普及救护和防病知识。
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宣传、推动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负责遗体和角膜捐献的登记服务,参与预防控制艾滋病的宣传教育工作。
开展备灾救灾、捐款捐物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员和其他受害者实施人道援助。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事宜。
重庆市綦江区健康教育所服务范围(职责):
负责为区政府拟定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组织指导全区健康教育工作,组织会员宣传普及卫生保健知识,广泛开展教育活动。
协调、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广泛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
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健康教育工作及在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疾病暴发流行时开展应急性健康教育工作。
组织、指导城市社区和农村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制定规划、计划和考核评估标准,进行健康教育质量和效果评估,促进社会健康环境的建立和人群健康行为的形成。
组织开展大众卫生科学知识传播活动,设计,制作和分发健康教育传播材料。负责全区健康教育业务人员的激素培训和指导工作。
负责健康教育图文、声像资料的制作、编辑、出版及发放工作。
组织发布健康教育有关的核心信息,向社会提供预防保健相关知识服务,建立科学发展健康教育信息网络,推广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新成果。
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方法。
表彰和奖励委屈健康康教育一科普宣传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系统人事档案管理中心服务范围(职责):
规范收集、鉴别、整理和装订本系统干部人事档案;
负责保管干部人事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办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传递;
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的基本情况;
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和保护工作;
调查研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情况,制定规章制度,搞好干部人事档案的业务建设和业务指导。
推广应用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提高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死亡干部人事档案。
重庆市綦江区公共卫生管理中心服务范围(职责):
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由区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中心牵头,参与辖区内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应急控制工作。
组织开展卫生法制、公共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组织开展辖区内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负责居民健康档案建立、老年人管理、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监督与指导、数据收集与上报、经费(预)结算、社区卫生人员培训、网络信息平台建设等管理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妇幼保健院服务范围(职责):
针对国家妇女儿童健康目标和支持性目标得要求,协助完成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
掌握本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辖区妇幼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
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掌握全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质量、存在问题、并发症及并发症发生乃至转归情况,负责开展婚前医学检查、优生咨询工作,掌握人口质量,为提高人口素质服务。
负责全区妇女儿童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方面的健康教育工作。把一些自我保健知识和简单技术教给辖区妇女,提高全区妇女的疾病防治知识和自我保健意识。
负责本辖区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为区卫生局提供决策的依据,并同时报市级妇幼保健院。
负责培训计划的制定,根据本区妇幼卫生人员的实际业务水平和工作需要,开展妇幼知识和技能培训。
大力宣传孕妇产住院分娩,提高住院分娩率。提高乡卫生院产科助产水平,改善产科住院及接生条件,降低农村孕妇死亡率。负责乡卫生院、中心卫生院产科的技术,开展产科质量、孕产妇死亡、儿童生长发育监测、计划生育技术事故的审评工作。
开展妇幼卫生、生殖健康的应用性科学研究并组织推广适宜技术。
负责管理全区托幼机构儿童及工作人员健康体检,培训考核托幼机构保健人员的卫生保健知识。
重庆市綦江区中心血库服务范围(职责):
根据《献血法》、《血站管理办法》、《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和《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按照重庆市卫生局的要求,在綦江区内开展无偿献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与制备,保障全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供应和临床用血安全,对医疗机构临床用血进行业务指导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4年,本系统全年收入90,456.9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8,756.72万元,事业收入71,619.44万元,下属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80.83万元;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本系统全年支出18756.72万元,其中:
1.国防支出
国防支出-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区人民医院三甲二期工程人防工程建设。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26.2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工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933.2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工资及生活补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抚恤—死亡抚恤支出31.26万元,主要用于遗属、长赡人员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红十字事业—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红十字会工作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6.29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及乡镇卫生院退休人员养老保险。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医疗卫生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25.9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资、津补贴、日常运转等。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医疗卫生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6.32万元,主要用于公卫中心及档案中心工作经费、行业安全监管经费等。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医疗卫生管理事务--其他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52.3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工资、事业津贴、绩效、工会经费、健康教育经费、卫生系统应急及演练经费等。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公立医院--综合医院3080.82万元,主要用于区人民医院人员工资、创三甲贷款贴息、2104年全科医生临床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等支出。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公立医院--中医(民族)医院112.89万元,主要用于区中医院人员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医重点学科研发经费等。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公立医院--其他公立医院支出469万元,主要用于区公立医院改革药差补助(预安排)。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2918.57万元,主要用于街镇卫生院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补助经费、街镇卫生院药品零差率补助经费、精神卫生专科建设经费及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997.72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区级配套资金、乡村医生实施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村卫生室药品零差率补助经费。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643.45万元,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的工资津贴、绩效工资和未休年假补助、职工培训、工会活动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结核病防治经费、设备维修等。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共卫生--卫生监督机构402.05万元,主要用于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的工资津贴、绩效工资和未休年假补助、职工培训、工会活动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办公楼租用费、管理相对负责人法律法规培训经费、卫生监督监测费及农村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费、卫生监督员及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费、信息平台维护费、行业快速检测经费等。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机构90.29万元,主要用于妇幼保健机构人员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共卫生--采供血机构426.13万元,主要用于采供血机构人员的工资津贴、绩效工资和未休年假补助、职工培训、工会活动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无偿献血表彰奖励、专用材料及成本费、专用设备设施购置费等。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94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区级配套经费、慢病综合防控工作经费。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专项579.7万元,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美沙酮门诊经费、地方病防治经费、狂犬病防治经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行动专项经费、卫生监督抽检检验经费等。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共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65万元,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基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经费、突发传染病疫情处置费、应急物资储备经费等。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共卫生--其他公共卫生支出585.78万元,主要用于病媒生物防治专项经费、防治防疫经费、创卫工作经费、冷链设备及运转经费、全区农户统一灭蟑螂补助经费、生活饮用水监测检测费、土原性线虫病防治经费等。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8.5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医疗保险及行政离退休基本医疗保险;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39.2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下属事业单位在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医疗保障—公务员医疗补助12.88万元,主要用于全额单位在职及离退休医疗补助;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342万元,中医治未病50万元;基层中医适宜技术能力建设200万元;2014年中医项目建设市级补助资金42万元;2014年中央补助我市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50万元。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食品安全事务5万元,主要用于军供站食品卫生检测检验经费、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经费。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其他医疗卫生支出--其他医疗卫生支出688万元,主要用于爱国卫生宣传经费、特殊群体医疗减免费、卫生系统集中核算办公经费、卫生系统业务骨干及乡村医生培训经费等。
4.城乡社区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城建税安排用于农村改水专项资金。
5.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68.7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扣缴。
6.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地方向国外借款还本--地方向国际金融组织借款还本3.68万元,主要用于区结核病防治所世行贷款、英国赠款中国结核病控制项目(卫十)本息资金(渝财债[2014]114号)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国外债务付息--地方向国际金融组织借款付息0.6万元,主要用于区结核病防治所世行贷款、英国赠款中国结核病控制项目(卫十)本息资金(渝财债[2014]114号)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总额148.43万元。与预算比较增加48.93万元,原因:卫生监督局新购置2台公务用车14.23万元;公车运行费增加30.25万元。
(二) 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分项情况
1.因公出国:全年决算数0万元。
2.公务接待:全年决算数58.44万元,公务接待851批次、接待人数6684人次。与预算比较增加4.4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与其他区县卫生业务往来、上下级公务处理、同级其他部门公务办理,等出具公函的公务接待。
3.公车运行:全年决算数89.99万元,与预算比较增加44.49万元,原因:卫生监督局新购置2台公务用车14.23万元;公车运行费增加30.2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车辆日常运行维护支出。其中: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公务用车保有量17辆,运行维护费75.75万元,公务用车新购置2辆支出14.23万元(属于原綦江区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增加执法车辆)。
附件2-1: | |||||||||||||||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局2014年收支预算总表 | |||||||||||||||
|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决算数 | 项目(按项级功能分类) | 决算数 | ||||||||||||
一、财政拨款(含政府性基金) | 18,756.72 | 一、国防支出 | 200.00 |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 国防动员 | 200.00 | ||||||||||||
三、事业收入 | 71,619.44 | 人民防空 | 200.00 | ||||||||||||
四、经营收入 |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023.02 |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3,685.47 | ||||||||||||
六、其他收入 | 80.83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126.22 | ||||||||||||
|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3,559.25 | ||||||||||||
|
| 抚恤 | 31.26 | ||||||||||||
|
| 死亡抚恤 | 31.26 | ||||||||||||
|
| 红十字事业 | 10.00 | ||||||||||||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0.00 | ||||||||||||
|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96.29 | ||||||||||||
|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96.29 | ||||||||||||
|
| 三、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 | 83,262.37 | ||||||||||||
|
| 医疗卫生管理事务 | 344.60 | ||||||||||||
|
| 行政运行 | 125.91 | ||||||||||||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66.32 | ||||||||||||
|
| 其他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 | 52.36 | ||||||||||||
|
| 公立医院 | 47,805.67 | ||||||||||||
|
| 综合医院 | 35,642.60 | ||||||||||||
|
| 中医(民族)医院 | 11,694.06 | ||||||||||||
|
| 其他公立医院支出 | 469.00 | ||||||||||||
|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23,251.07 | ||||||||||||
|
| 乡镇卫生院 | 21,253.35 | ||||||||||||
|
|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 | 1,997.72 | ||||||||||||
|
| 公共卫生 | 10,351.36 | ||||||||||||
|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 1,003.69 | ||||||||||||
|
| 卫生监督机构 | 402.05 | ||||||||||||
|
| 妇幼保健机构 | 4,342.01 | ||||||||||||
|
| 采供血机构 | 426.13 | ||||||||||||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2,947.00 | ||||||||||||
|
|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 | 579.70 | ||||||||||||
|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 65.00 | ||||||||||||
|
|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 585.78 | ||||||||||||
|
| 医疗保障 | 474.67 | ||||||||||||
|
| 行政单位医疗 | 18.54 | ||||||||||||
|
| 事业单位医疗 | 443.24 | ||||||||||||
|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12.88 | ||||||||||||
|
| 中医药 | 342.00 | ||||||||||||
|
|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 | 342.00 | ||||||||||||
|
|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 5.00 | ||||||||||||
|
| 食品安全事务 | 5.00 | ||||||||||||
|
| 其他医疗卫生支出 | 688.00 | ||||||||||||
|
| 其他医疗卫生支出 | 688.00 | ||||||||||||
|
| 四、城乡社区支出 | 18.00 | ||||||||||||
|
|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 18.00 | ||||||||||||
|
|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 18.00 | ||||||||||||
|
| 五、住房保障支出 | 523.50 | ||||||||||||
|
| 住房改革支出 | 523.50 | ||||||||||||
|
| 住房公积金 | 523.50 | ||||||||||||
|
| 六、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4.28 | ||||||||||||
|
| 地方向国外借款还本 | 3.68 | ||||||||||||
|
| 地方向国际金融组织借款还本 | 3.68 | ||||||||||||
|
| 国外债务付息 | 0.60 | ||||||||||||
|
| 地方向国际金融组织借款付息 | 0.60 | ||||||||||||
本年收入合计 | 90,456.99 | 本年支出合计 | 88,031.16 |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951.77 | 结余分配 | 3,377.60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
合计 | 91,408.76 | 合计 | 91,408.76 | ||||||||||||
附件2-2: |
| ||||||||||||||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局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
| ||||||||||||||
|
|
|
|
|
| 单位:万元 |
| ||||||||
科目编码 | 项目(按项级功能分类) | 决算数 |
| ||||||||||||
类 | 款 | 项 | 合 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合 计 | 18,756.72 | 6,600.32 | 12,156.40 |
| |||||||||||
203 |
|
| 国防支出 | 200.00 |
| 200.00 |
| ||||||||
203 | 06 |
| 国防动员 | 200.00 |
| 200.00 |
| ||||||||
|
| 03 | 人民防空 | 200.00 |
| 200.00 |
| ||||||||
208 |
|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397.01 | 2,355.76 | 41.26 |
| ||||||||
| 05 |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2,059.46 | 2,059.46 |
|
| ||||||||
|
| 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126.22 | 126.22 |
|
| ||||||||
|
| 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1,933.25 | 1,933.25 |
|
| ||||||||
| 08 |
| 抚恤 | 31.26 |
| 31.26 |
| ||||||||
|
| 01 | 死亡抚恤 | 31.26 |
| 31.26 |
| ||||||||
| 16 |
| 红十字事业 | 10.00 |
| 10.00 |
| ||||||||
|
| 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0.00 |
| 10.00 |
| ||||||||
| 99 |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96.29 | 296.29 |
|
| ||||||||
|
| 01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96.29 | 296.29 |
|
| ||||||||
210 |
|
|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 | 16,068.65 | 4,175.78 | 11,892.87 |
| ||||||||
| 01 |
| 医疗卫生管理事务 | 344.60 | 155.28 | 189.32 |
| ||||||||
|
| 01 | 行政运行 | 125.91 | 125.91 |
|
| ||||||||
|
| 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66.32 |
| 166.32 |
| ||||||||
|
| 99 | 其他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 | 52.36 | 29.36 | 23.00 |
| ||||||||
| 02 |
| 公立医院 | 3,662.71 | 343.71 | 3,319.00 |
| ||||||||
|
| 01 | 综合医院 | 3,080.82 | 230.82 | 2,850.00 |
| ||||||||
|
| 02 | 中医(民族)医院 | 112.89 | 112.89 |
|
| ||||||||
|
| 99 | 其他公立医院支出 | 469.00 |
| 469.00 |
| ||||||||
| 03 |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4,916.29 | 1,636.46 | 3,279.83 |
| ||||||||
|
| 02 | 乡镇卫生院 | 2,918.57 | 1,636.46 | 1,282.11 |
| ||||||||
|
| 99 |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 | 1,997.72 |
| 1,997.72 |
| ||||||||
| 04 |
| 公共卫生 | 5,739.40 | 1,669.69 | 4,069.71 |
| ||||||||
|
| 01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 643.45 | 643.45 |
|
| ||||||||
|
| 02 | 卫生监督机构 | 402.05 | 192.40 | 209.65 |
| ||||||||
|
| 03 | 妇幼保健机构 | 90.29 | 90.29 |
|
| ||||||||
|
| 06 | 采供血机构 | 426.13 | 351.13 | 75.00 |
| ||||||||
|
| 08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2,947.00 | 51.64 | 2,895.36 |
| ||||||||
|
| 09 |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 | 579.70 |
| 579.70 |
| ||||||||
|
| 10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 65.00 |
| 65.00 |
| ||||||||
|
| 99 |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 585.78 | 340.78 | 245.00 |
| ||||||||
| 05 |
| 医疗保障 | 370.65 | 370.65 |
|
| ||||||||
|
| 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8.54 | 18.54 |
|
| ||||||||
|
| 02 | 事业单位医疗 | 339.22 | 339.22 |
|
| ||||||||
|
| 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12.88 | 12.88 |
|
| ||||||||
| 06 |
| 中医药 | 342.00 |
| 342.00 |
| ||||||||
|
| 01 |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 | 342.00 |
| 342.00 |
| ||||||||
| 10 |
|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 5.00 |
| 5.00 |
| ||||||||
|
| 16 | 食品安全事务 | 5.00 |
| 5.00 |
| ||||||||
| 99 |
| 其他医疗卫生支出 | 688.00 |
| 688.00 |
| ||||||||
|
| 01 | 其他医疗卫生支出 | 688.00 |
| 688.00 |
| ||||||||
212 |
|
| 城乡社区支出 | 18.00 |
| 18.00 |
| ||||||||
| 03 |
|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 18.00 |
| 18.00 |
| ||||||||
|
| 99 |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 18.00 |
| 18.00 |
| ||||||||
221 |
|
| 住房保障支出 | 68.79 | 68.79 |
|
| ||||||||
| 02 |
| 住房改革支出 | 68.79 | 68.79 |
|
| ||||||||
|
| 01 | 住房公积金 | 68.79 | 68.79 |
|
| ||||||||
228 |
|
|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4.28 |
| 4.28 |
| ||||||||
| 07 |
| 地方向国外借款还本 | 3.68 |
| 3.68 |
| ||||||||
|
| 02 | 地方向国际金融组织借款还本 | 3.68 |
| 3.68 |
| ||||||||
| 09 |
| 国外债务付息 | 0.60 |
| 0.60 |
| ||||||||
|
| 04 | 地方向国际金融组织借款付息 | 0.60 |
| 0.60 |
| ||||||||
附件2-4: | |||||||||||||||
重庆市綦江区原卫生局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预算数 | ||||||||||||||
合计 | 148.43 | ||||||||||||||
1、因公出国(境)费 |
| ||||||||||||||
2、公务接待费 | 58.44 |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89.99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75.75 | ||||||||||||||
(2)公务用车购置 | 1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