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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化旅游委
- [ 索引号 ]
- 11500222009312115F/2015-00752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15-10-29
- [ 发布日期 ]
- 2015-10-29
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组成情况。
根据《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綦江区党政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渝编〔2011〕33号)和《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关于重庆市綦江区机构设置方案的实施意见》(綦江委发〔2011〕1号)文件精神,设立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綦江委办发﹝2012﹞38号)和《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綦编[2012]243号)文件,本单位属行政机构,内设科室6个,分别是:办公室(挂人事政工科牌子)、财务科、社会文化科(挂文化遗产保护科牌子)、广播电视科、新闻出版科、市场产业科,下设事业单位7个,其中参公事业单位1个,即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重庆市綦江区文化馆、重庆市綦江区红军长征纪念馆、重庆市綦江区文物管理所、重庆市綦江区图书馆、重庆市綦江农民版画院,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一个,即重庆市綦江区地方文化促进中心。
(二)部门(单位)职能。
按照《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綦编[2012]243号)文件,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能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国家、市关于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区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全区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等行业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各镇街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工作。
(三)推进全区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各级文化设施建设。
(四)拟订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新技术开发应用及科技信息建设。
(五)负责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组织全区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六)负责管理全区文化遗产事业;负责全区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工作,承担项目规划、计划安排、组织实施、资金管理等职责。
(七)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管理,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批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管理和监督(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
(八)负责管理全区文化市场,查处演出和娱乐、网吧及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九)负责全区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审核、申报和监管,负责指导、监管广播电视播出工作。负责广播影视节目安全播出,负责对广播影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内容和质量进行监管。
(十)负责全区广播电视专用网的规划、管理;组织推进“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工程,提高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参与制定全区信息网络总体规划。
(十一)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区广播电视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
(十二)负责管理全区图书、报纸、期刊(含内部报刊、内部资料)、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发行,以及音像制品的出版、复制和发行进行管理,并打击、查处其违法行为;
(十三)依法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应由区(县)政府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的其他职责。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4年,本单位全年收入预算安排6357.8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6241.81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下属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16万元。
2014年本单位全年支出预算安排6357.81万元,其中: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857.5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4.33元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69.8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50.11万元
5.其他支出66万元
(二)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807.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1.72万元,项目支出5235.85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行政运行支出152.0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工资、津补贴、办公业务费、职工培训费等,全部为基本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49.1万元,主要用于对外文化交流展览经费、非物质文化遗产抢险与保护经费、广播电视监管工作经费等项目支出,全部为项目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图书馆支出84.69万元,主要用于图书馆职工工资津补贴、日常公用支出以及图书设备购置费、文化信息资源共享运行工程等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5.09万元,项目支出39.6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艺术表演团体支出293.49万元,主要用于地方文化促进中心职工工资津补贴、日常公用支出以及精品节目创作与展演、业务发展与人才引进建设经费等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85.62万元,项目支出107.87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文化活动支出175万元,主要用于元旦春节元宵“三节”文化活动专项资金、参加全市乡村文艺大赛小品大赛及文艺调演经费、开展“五送活动”经费等文化活动项目支出,全部为项目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群众文化支出229.41万元,主要用于文化馆职工工资津补贴、日常公用支出以及滨河群众文化活动经费、街镇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区级配套)、非遗项目普查和保护专项经费等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76.99万元,项目支出152.42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文化创作与保护支出63.68万元,主要用于版护院职工工资津补贴、日常公用支出以及版画创作研讨费、版画宣传交流经费等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8.68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文化市场管理支出75.17万元,主要用于动漫美术及体育用品市场执法经费、文物执法专项经费等文化市场管理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0.17万元,项目支出75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其他文化支出支出790.29万元,主要用于遗属、长赡人员生活补助、白云观差转台维护及监管费、农村广播电视村村响户户通工程维护费、农村文化建设(村级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区级配套资金)等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8.77万元,项目支出781.52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物—文物保护支出382.31万元,主要用于文管所、红军长征纪念馆职工工资津补贴以及石壕红军墓维修费、文物征集费、召开南平僚国际学术研讨会议经费、新博物馆运行费等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64.31万元,项目支出318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物—博物馆支出227万元,主要用于博物馆景观工程欠拨款等,全部为项目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物—其他文物支出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地方历史文化研讨经费,为项目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体育—体育场馆支出2006.98万元,主要用于还原体育馆工程借款,为项目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广播影视—广播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追加2014年文广新局农村广播村村响运行维护专项资金,为项目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广播影视—电视支出84万元,主要用于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开放专项资金,为项目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广播影视—电影支出14.8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中小学电影放映补助,为项目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广播影视—其他广播影视支出536万元,主要用于2014年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和2014年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专项资金等支出,全部为项目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体育与传媒支出393万元,主要用于2014年农村文化建设(村级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和文化“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等,全部为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1.52万元,项目支出2.81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 113.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离退休工资支出,全部为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197.9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工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抚恤—伤残抚恤支出0.92万元,主要用于伤残抚恤金支出,为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等,为项目支出。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69.8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0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医疗保险及行政离退休基本医疗保险,全部为基本支出。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1.1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全部为基本支出。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医疗保障—公务员医疗补助9.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及离退休医疗补助,全部为基本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50.1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扣缴,全部为基本支出。
(三)2014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16万元,支出116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事业建设费安排的支出—其他事业建设费安排的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2014年基层文化专项资金,全部为项目支出。
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用于文化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66万元,主要用于2014年城市社区文化中心(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专项资金(每个社区群文器材采购1.5万元/44个社区文化活动室),全部为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总额情况。
“三公“经费总额全年预算数为35.5万元,全年实际支出为83.15万元,与预算比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新购置一辆公务用车15.84万元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增加量,年末实际公务用车4辆,按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5万元确实远远不够。
(二) 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分项情况。
1、年无因公出国费用。
2、接待全年279批次,2904人次,共产生公务接待费21.23万元,比预算数20万元约有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方面,新购置公务用车一辆15.84万元,这个年初无预算安排,为根据实际急需申请购置。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实际产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08万元,比年初预算15.5万元增加较多,这是因为年初年初预算15.5万元估计不足。明显太少。
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委
2015年9月27日
附件2—1 |
|||
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决算数 |
项目(按项级功能分类) |
决算数 |
一、财政拨款(含政府性基金) |
6,357.81 |
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5,857.57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文化 |
2,012.92 | |
三、事业收入 |
行政运行 |
152.09 | |
四、经营收入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49.10 |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图书馆 |
84.69 | |
六、其他收入 |
艺术表演团体 |
293.49 | |
文化活动 |
175.00 | ||
群众文化 |
229.41 | ||
文化创作与保护 |
63.68 | ||
文化市场管理 |
75.17 | ||
其他文化支出 |
790.29 | ||
文物 |
614.31 | ||
文物保护 |
382.31 | ||
博物馆 |
227.00 | ||
其他文物支出 |
5.00 | ||
体育 |
2,006.98 | ||
体育场馆 |
2,006.98 | ||
广播影视 |
780.37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95.52 | ||
广播 |
50.00 | ||
电视 |
84.00 | ||
电影 |
14.85 | ||
其他广播影视支出 |
536.00 | ||
文化事业建设费安排的支出 |
50.00 | ||
其他文化事业建设费安排的支出 |
50.00 | ||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393.00 | ||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393.00 |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14.33 |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311.52 |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113.80 |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197.71 | ||
抚恤 |
0.92 | ||
伤残抚恤 |
0.92 |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88 |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88 | ||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69.80 | ||
医疗保障 |
69.80 | ||
行政单位医疗 |
9.09 | ||
事业单位医疗 |
51.15 |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9.56 | ||
四、住房保障支出 |
50.11 | ||
住房改革支出 |
50.11 | ||
住房公积金 |
50.11 | ||
其他支出 |
66.00 | ||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
66.00 | ||
用于文化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66.00 | ||
本年收入合计 |
6,357.81 |
本年支出合计 |
6,357.81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结余分配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合计 |
6,357.81 |
合计 |
6,357.81 |
附件2—2 |
||||||
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项目(按项级功能分类) |
决算数 | ||||
类 |
款 |
项 |
合 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 计 |
6,241.81 |
1,003.15 |
5,238.66 | |||
207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5,807.57 |
571.72 |
5,235.85 | ||
01 |
文化 |
2,012.92 |
507.41 |
1,505.51 | ||
01 |
行政运行 |
152.09 |
152.09 |
|||
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49.10 |
149.10 | |||
04 |
图书馆 |
84.69 |
45.09 |
39.60 | ||
07 |
艺术表演团体 |
293.49 |
185.62 |
107.87 | ||
08 |
文化活动 |
175.00 |
175.00 | |||
09 |
群众文化 |
229.41 |
76.99 |
152.42 | ||
11 |
文化创作与保护 |
63.68 |
38.68 |
25.00 | ||
12 |
文化市场管理 |
75.17 |
0.17 |
75.00 | ||
99 |
其他文化支出 |
790.29 |
8.77 |
781.52 | ||
02 |
文物 |
614.31 |
64.31 |
550.00 | ||
04 |
文物保护 |
382.31 |
64.31 |
318.00 | ||
05 |
博物馆 |
227.00 |
227.00 | |||
99 |
其他文物支出 |
5.00 |
5.00 | |||
03 |
体育 |
2,006.98 |
2,006.98 | |||
07 |
体育场馆 |
2,006.98 |
2,006.98 | |||
04 |
广播影视 |
780.37 |
780.37 | |||
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95.52 |
95.52 | |||
04 |
广播 |
50.00 |
50.00 | |||
05 |
电视 |
84.00 |
84.00 | |||
06 |
电影 |
14.85 |
14.85 | |||
99 |
其他广播影视支出 |
536.00 |
536.00 | |||
99 |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393.00 |
393.00 | |||
99 |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393.00 |
393.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14.33 |
311.52 |
2.81 | ||
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311.52 |
311.52 |
|||
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113.80 |
113.80 |
|||
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197.71 |
197.71 |
|||
08 |
抚恤 |
0.92 |
0.92 | |||
02 |
伤残抚恤 |
0.92 |
0.92 | |||
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88 |
1.88 | |||
01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88 |
1.88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69.80 |
69.80 |
|||
05 |
医疗保障 |
69.80 |
69.80 |
|||
01 |
行政单位医疗 |
9.09 |
9.09 |
|||
02 |
事业单位医疗 |
51.15 |
51.15 |
|||
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9.56 |
9.56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50.11 |
50.11 |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50.11 |
50.11 |
|||
01 |
住房公积金 |
50.11 |
50.11 |
附件2—3 |
||||||
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4年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
类 |
款 |
项 |
合 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 计 |
116.00 |
116.00 | ||||
207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50.00 |
50.00 | |||
06 |
文化事业建设费安排的支出 |
50.00 |
50.00 | |||
99 |
其他文化事业建设费安排的支出 |
50.00 |
50.00 | |||
229 |
其他支出 |
66.00 |
66.00 | |||
60 |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
66.00 |
66.00 | |||
10 |
用于文化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66.00 |
66.00 |
附件2—4 |
|
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决 算 数 |
合 计 |
83.15 |
1、因公出国(境)费 |
|
2、公务接待费 |
21.23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61.92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46.08 |
(2)公务用车购置 |
15.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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