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2014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资料
重庆市綦江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单位基本情况
(一) 单位组成情况
根据《重庆市綦江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綦编〔2012〕234号文件精神,我单位设立7个部门,分别是办公室、财务科、规划科、用地科、政策法规信访科(挂群众工作科牌子)、房政权籍科(挂区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牌子)和地质矿产安全科。
(二) 单位职能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事务和内部管理;负责文秘、信息、接待、保密、计划生育和全局的综合统计等工作以及全区国土房管系统文书、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查询工作;负责全局性会议的组织和负责管理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局系统组织人事、宣传教育、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事档案管理、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建目标考核等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和局系统干部职工的管理和队伍建设;负责全区房地产产权产籍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财务科负责局系统年度资金计划的编制和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工作;负责制定局系统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全区土地、矿产、房屋有关规费、基金的核收、解缴及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缴拨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各项行政性、事业性、经营性收费的报批和收费的监督管理;承担上级拨款的管理和使用监督等工作;指导、监督局属各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资金管理;负责全局财务统计工作等。
规划科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并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和土地详查;组织编制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年度计划和未利用土地开发规划;落实土地用途管理制度,承办建设用地预审;负责土地开发整理管理和编制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方案等。
用地科负责土地征用手续报批,对土地征用安置补偿及农房拆迁进行监管,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手续报批和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报批;负责建设占用集体土地手续报批;负责全区临时使用土地的审查、报批和闲置土地管理;负责国有土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协议出让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工作;负责土地用途改变补缴土地出让金的管理和增大建筑容积率补缴土地出让金的管理;负责全区城市房屋拆迁的行政管理,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对拆迁单位和拆迁人员的资质进行管理,裁决拆迁纠纷等。
政策法规信访科(挂群众工作科牌子)负责草拟有关土地、矿产资源、房屋、住房制度改革的地方政策规章及相关政策;负责监督本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从法律角度审核本系统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组织有关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工作政策研究,参与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纠纷的调处;负责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及提案议案工作;草拟行业发展规划,提出规范市场,促进行业发展的建设性建议;负责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解释、清理、汇编及普法宣传工作;负责来信来访的办理和法制建设工作等;负责本系统的治安稳定工作。
房政权籍科(挂区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牌子)负责土地和房屋登记、确权发证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改制企业土地资产的处置;负责房屋定级估价、土地资源调查和变更调查、房地产抵押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登记工作,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负责外资企业的场地使用管理;负责房地产测绘、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的流转管理;负责调查处理房屋权属纠纷和遗留问题;负责草拟全区房改政策,监督和管理全区住房资金的归集和使用;负责集资合作建房和公有住房出售的初审;负责物业管理和保障性住房的行政管理工作等。
地质矿产安全科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方案和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地质灾害治理、群测群防、搬迁避让、危险性评估工作;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权等重要保护地;编制和监督实施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利用规划;负责地质矿产勘查项目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和开发利用登记、统计,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负责采矿权登记审批、采矿权出让工作,依法征收矿产资源费用,调处矿业权纠纷;监督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负责履行防震减灾职能;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局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4年我单位财政拨款(含政府性基金)收入34599.75万元;支出34599.7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32.71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62.9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0658.47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884.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76万元)。
(二)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4年我单位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60.91万元,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32.71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62.9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419.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76万元。
(三)201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说明:2014年我单位政府性基金收入14238.84万元,支出14238.84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14年“三公”经费总额情况说明:2014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170.4万元(包括项目预算数),支出52.8万元。比预算节约了117.6万元。
(二)2014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278人,25.8万元,主要接待市、区级部门等,与年初预算132.4万元(包括项目预算数)相比,减少79.6万元;公务用车支出2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年初预算38万元节约了11万元。减少开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按照标准接待,为单位节约开支。
附件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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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决算数 |
项目(按项级功能分类) |
决算数 |
一、财政拨款(含政府性基金) |
34,599.75 |
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800.00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文物 |
800.00 | |
三、事业收入 |
文物保护 |
800.00 | |
四、经营收入 |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 |
132.71 | |
六、其他收入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18.01 |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96.17 |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21.84 | ||
抚恤 |
12.58 | ||
死亡抚恤 |
12.58 |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12 |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12 | ||
三、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 |
62.96 | ||
医疗保障 |
62.96 | ||
行政单位医疗 |
8.65 | ||
事业单位医疗 |
46.95 |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7.36 | ||
六、城乡社区支出 |
30,658.47 | ||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
16,419.63 | ||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
6,423.61 | ||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
9,996.02 |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 |
14,238.84 | ||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
11,531.58 | ||
土地开发支出 |
2,194.00 | ||
土地出让业务支出 |
163.26 | ||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 |
350.00 | ||
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2,884.85 | ||
国土资源事物 |
2,884.85 | ||
行政运行 |
148.90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4.14 | ||
土地资源调查 |
40.00 | ||
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 |
40.00 | ||
地质灾害防治 |
95.00 | ||
地质矿产资源利用和保护 |
610.00 | ||
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 |
327.50 | ||
事业运行 |
518.51 | ||
其他国土资源事物支出 |
1,080.80 | ||
八、住房保障支出 |
60.76 | ||
住房改革支出 |
60.76 | ||
住房公积金 |
60.76 | ||
………… |
|||
本年收入合计 |
34,599.75 |
本年支出合计 |
34,599.75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结余分配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合计 |
34,599.75 |
合计 |
34,599.75 |
附件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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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项目(按项级功能分类) |
决算数 |
|||||||||||||
类 |
款 |
项 |
合 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 计 |
20,360.91 |
911.26 |
19,449.65 |
||||||||||||
201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800.00 |
800.00 |
||||||||||||
02 |
文物 |
800.00 |
800.00 |
||||||||||||
04 |
文物保护 |
800.00 |
800.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132.71 |
120.13 |
12.58 |
|||||||||||
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18.01 |
118.01 |
||||||||||||
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96.17 |
96.17 |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21.84 |
21.84 |
|||||||||||||
08 |
抚恤 |
12.58 |
12.58 |
||||||||||||
01 |
死亡抚恤 |
12.58 |
12.58 |
||||||||||||
08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12 |
2.12 |
||||||||||||
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12 |
2.12 |
||||||||||||
210 |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 |
62.96 |
62.96 |
||||||||||||
05 |
医疗保障 |
62.96 |
62.96 |
||||||||||||
01 |
行政单位医疗 |
8.65 |
8.65 |
||||||||||||
02 |
事业单位医疗 |
46.95 |
46.95 |
||||||||||||
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7.36 |
7.36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16,419.63 |
16,419.63 |
||||||||||||
03 |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
16,419.63 |
16,419.63 |
||||||||||||
03 |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
6,423.61 |
6,423.61 |
||||||||||||
99 |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
9,996.02 |
9,996.02 |
||||||||||||
220 |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2,884.85 |
667.41 |
2,217.44 |
|||||||||||
01 |
国土资源事物 |
2,884.85 |
667.41 |
2,217.44 |
|||||||||||
01 |
行政运行 |
148.90 |
148.90 |
||||||||||||
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4.14 |
24.14 |
||||||||||||
05 |
土地资源调查 |
40.00 |
40.00 |
||||||||||||
06 |
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 |
40.00 |
40.00 |
||||||||||||
11 |
地质灾害防治 |
95.00 |
95.00 |
||||||||||||
14 |
地质矿产资源利用和保护 |
610.00 |
610.00 |
||||||||||||
20 |
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 |
327.50 |
327.50 |
||||||||||||
50 |
事业运行 |
518.51 |
|||||||||||||
01 |
其他国土资源事物支出 |
1,080.80 |
1,080.8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60.76 |
60.76 |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60.76 |
60.76 |
||||||||||||
01 |
住房公积金 |
60.76 |
60.76 |
||||||||||||
附件2—3 |
|||||||||||||||
重庆市綦江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2014年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
类 |
款 |
项 |
合 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 计 |
14,238.84 |
14,238.84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14,238.84 |
14,238.84 | ||||||||||||
08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 |
14,238.84 |
14,238.84 | ||||||||||||
01 |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
11,531.58 |
11,531.58 | ||||||||||||
02 |
土地开发支出 |
2,194.00 |
2,194.00 | ||||||||||||
06 |
土地出让业务支出 |
163.26 |
163.26 | ||||||||||||
99 |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 |
350.00 |
350.00 | ||||||||||||
附件2—4 |
|||||||||||||||
重庆市綦江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决 算 数 |
||||||||||||||
合 计 |
52.80 |
||||||||||||||
1、因公出国(境)费 |
|||||||||||||||
2、公务接待费 |
25.80 |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27.00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7.00 |
||||||||||||||
(2)公务用车购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