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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日期:2026-01-07

公开单位:綦江区                               202617日)

序号

编号

整改实施主体

整改任务概述

整改情况

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1

问题1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镇党委(政府),区级有关部门

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

议1.全区上下坚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持之以恒抓落实。截至20251215日,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生态环保相关工作27次,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召开专题工作会16次。区级各单位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区委党校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

2.全区上下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区级各部门、镇街围绕《綦江区推进美丽重庆建设2025年重点目标任务清单》,统筹谋划、持续推进污染防治工作,保障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3.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措施,用好党建统领“885”工作体系中“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及“生态报表”定期晾晒机制,强化区级部门及镇街生态环境质量工作考核。围绕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第二轮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深入实施《重庆市綦江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222025)》,不断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长效机制,一体推进治水、治气、治土、治废、治塑、治山、治岸、治城、治乡,为美丽綦江建设打牢坚实基础。

4.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通过在区、镇、村三级开展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全面提高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激发自觉参与环境保护活动的热情。通过区属媒体平台持续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重庆在行动”“重庆生态环保督察・綦江在行动”“綦江生态环境”等专题专栏,向群众科普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知识,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氛围。

经核查,全区上下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自觉,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

2

问题2

石角镇

石角镇于2020年违规在2016年划定的梨树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发展规模化养猪场。

1.石角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带头干,明确时间节点,安排专班专人全力推进整改工作。通过多次沟通协调,养猪场经营者于2025515日变更取消了营业执照中牲畜饲养、牲畜屠宰方面内容,于20258月完成存栏生猪处置,于20258变更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并于2025820日向石角镇政府承诺,不再私自进行养殖。

2.石角镇以此次督察整改为契机,全面强化辖区内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常态化监管,对全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核查保护区内是否存在新增或潜在的违规养殖、排污、建设等风险行为,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经现场核查,石角镇政府已督促业主完成养猪场存栏生猪的处置,停止经营行为,完成工商营业执照变更。同时,镇政府已加强保护区日常巡查,严禁保护区内各项违法行为。

3

问题4

高新区管委会,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以来,北渡铝产业园中重庆哈斯特铝板带有限公司、重庆鹏翔铝业有限公司、重庆渝创新材料有限公司、重庆鑫贤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等4家排污重点企业均存在“先违规上马生产、后补办审批手续”问题,涉及8台共350吨熔炼炉,其中重庆鑫贤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还存在未按环评要求配套建设活性炭喷射治理设施就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

1.20241127日,区生态环境局对鑫贤金属材料公司进行调查,发现该企业年处理8万吨废铝/1万吨铝灰项目(一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依据“未验先投”对应“一案双罚”的处罚条款,区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和法定代表人进行立案查处。目前,该企业已完善配套环保设施,已取得排污许可证,正在办理环保竣工验收

2.安排专人对北渡铝产业园企业环保手续进行了梳理,形成“一企一档”。截至目前,北渡铝产业园共入驻投产企业26家,均已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在建企业2家,正在按规定办理环评手续。

3.綦江高新区管委会安排服务专员为2025年新入驻的重庆汉荣渝捷新材料有限公司、重庆渝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綦创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并以书面的形式告知企业应当履行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4.綦江高新区管委会按照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巡查计划对旗能电铝、锦旗碳素、哈斯特等17家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督促企业加强日常管理,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区生态环境局2025年对鑫贤金属材料、瑞莱康居木业、京玖环保科技等7家企业及相关负责人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对问题点名的4家企业进行复查,重庆鹏翔铝业有限公司、重庆哈斯特铝板带有限公司、重庆渝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办理环评、排污许可证,并开展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重庆鑫贤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办理环评、排污许可证,正在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

4

问题8

区水利局,通惠街道、区城市管理局、区级有关部门、相关镇街

1023日,督察组暗查发现通惠河惠滨二路段水葫芦泛滥,完全覆盖河面长度达600米,于1030日被重庆卫视曝光,调阅资料发现通惠河27名河长10月份巡河共80人次,均未发现并上报该问题,河长巡河查河质量不高。

1.区水利局立即联合通惠街道、区城市管理局等单位对河道内水葫芦进行全面打捞、清运,恢复河道整洁。目前,该问题已得到彻底解决。

2.202511月,区河长办通过智慧河长系统核查了通惠河10月巡河记录,根据巡河情况和上报的问题对通惠河巡河质量不高的26名镇、村级河长进行了通报,并强调了河长制工作考核要求。

3.2025617日和815日,綦江区河长办围绕市级总河长令,分批对各镇街分管领导及水利工作负责人开展专题培训,明确各级河长职责,进一步提升河长巡河履职能力。加强对区、镇(街道)级河长履职成效考核结果的运用,确保能够强化巡河实效,做到举一反三,巡河护水“有名有实”。

经核查,“智慧河长”系统运行正常,内容完善;巡河发现问题已按照相关要求整改到位。

5

问题13

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运输委

綦江区共3家机动车检验机构,督察发现,重庆侨合汽车检测有限公司存在使用OBD作弊器、违规改变检测方法等问题,为2794辆机动车出具虚假合格检验报告;重庆市华典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綦江区鼎盛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均存在违规改变检测方法、自由加速法转速未达额定标准值等问题,分别出具虚假报告21份、20份。

1.按照工作要求组织3家机动车检验机构开展风险自查自纠,并联合相关单位及专家对3家检测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建立排查整改复核闭环管理机制,对整改问题逐项销号。截至目前,检查发现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2.组织开展专业培训,有效提升机构合规运营意识和专业能力。建立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数据共享与交叉核查机制。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开展多部门联合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置潜在风险。

经核查,3家机动车检验机构已完成问题整改。通过日常监管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区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杜绝违法行为。

6

问题19

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高新区管委会、各镇街

綦江区入河排污口排查不到位,有9座城镇污水处理厂、1座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13个城镇雨洪排口未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的要求纳入全国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16个需要整治的排污口仅完成整治6个,完成率为37.5%,未达到国家下达的70%年度目标。

1.已于2024年对漏录的10个污水处理厂排口、10个城镇雨洪排口进行补录。

2.已组织开展全区“回头看”,累计完成9座城镇污水处理厂、1座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18个城镇雨洪排口、5个矿井涌水排口补录。

3.以整治难度大、进度慢的排口为重点,加快推进整治进度。截至目前,全国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已录入排口297个。

经核查,我区入河排污口整治进度已达88.9%,正在整治的綦江区赶水镇松藻涌水水质提升设施排口、綦江区赶水镇岔滩村白石潭沟渠排口正在按时序推进。

7

问题27

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运输委、区水利局、高新区管委会、城市发展集团

已建成的北部新城弃土消纳场闲置未启用,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核准审批和管理台账不规范,规划区内9家建筑垃圾运输公司、8家处置场或回填场、9个需外运建筑垃圾的工地,仅4家运输公司、5家处置场或回填场、4个工地办理了核准证。

1.北部新城弃土场(备案名称:食品园区连接道建设工程弃土场)已启用。

2.已加强区内建筑垃圾处置相关企业的管理,截至目前已办理产生核准14次、运输核准40次、处置核准10次。

3.持续强化建筑垃圾全链条监管,通过专题培训全面推进“工程渣土治理利用”系统应用。

4.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依法查处各类违规行为,有力净化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环境。

经核查,“工程渣土治理利用”“智慧河长”系统运行正常,内容完善。随机抽查建筑垃圾产运情况,与系统申报情况匹配。

8

问题28

区城市管理局,高新区管委会、各镇街、园区运营集团

高新区中国动力项目地块、通惠街道三桥村11社白家湾、高新区蝴蝶谷二期地块、通惠街道渝黔农博城市场旁均存在擅自倾倒工程渣土、拆除垃圾或装修垃圾问题,分别约150立方米、50立方米、300立方米、45立方米。

1.已对问题涉及的区域进行清理。

2.全区共有8个工地,6个消纳场根据工程渣土治理利用平台审批要求安装视频。

3.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各街道派驻大队对所涉辖区进行全面摸排,目前,相关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4.已加强区内建筑垃圾处置相关企业的管理,截至目前已办理产生核准14次、运输核准39次、处置核准10次。

5.持续强化建筑垃圾全链条监管,通过专题培训全面推进工程渣土治理利用系统应用。

6.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依法查处各类违规行为,有力净化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环境。

经核查,4个点名地块已清理完毕。另对巡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抽查,现场均已清理完毕,无复发现象。

9

问题29

区水利局,区住房城乡建委、永新镇

綦江区清溪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配套的2个搅拌站大气、水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废水直排环境,经监测,直排废水悬浮物浓度分别超标9.0倍、2.1倍。

1.2024718日,项目业主重庆市綦江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站取得《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准书》,2个搅拌站作为配套临时工程,列入工程环评内容。

2.目前,綦江区清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完工,2个搅拌站同步进行拆除,相关设施设备均已搬离现场。

经核查,2个自拌站已停运,现场设施设备已清理完毕。

10

问题34

区水利局,丁山镇、东溪镇、赶水镇、安稳镇

丁山镇万佛峡漂流、赶水镇响马河漂流涉河项目未按要求开展洪水影响评价论证违规审批,破坏河流自然生态。

1.丁山镇万佛峡漂流项目已制定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和洪涝灾害应急预案,报区水利局备案。赶水镇响马河漂流项目已编制度汛方案报区水利局备案。2个项目均已完成违规堆放问题整改。

2.区水利局加强新增漂流类涉河项目的审批管理,按照《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严格执行洪水影响评价制度及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3.持续加强对全区漂流行业的日常监督。2025年,区水利局依法开展漂流项目检查8次,未发现漂流设施乱堆及破坏水生态问题。

经核查,丁山镇万佛峡漂流和赶水镇响马河漂流涉河项目相关资料已完善。项目现场已完成整改。

11

问题35

区水利局

区水利局针对黄润明、李兴强非法采砂行为,未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处罚标准

1.黄润明、李兴强非法采砂案已移送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加强河道日常监督检查巡查,有效巩固前期非法采砂整治成果,保障了河道采砂管理秩序持续稳定向好。

3.深入学习《长江保护法》等相关涉河法律法规,有效提升执法能力。

4.区水利局强化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查审核,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处罚标准,确保依法行政。

经核查,相关案件已移送人民法院并完成执行程序。区水利局已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提升执法能力。

12

问题36

区水利局,石角镇

蒲河石角镇段1公里河道范围内违规乱搭乱建临时建筑或永久建筑10余处,影响行洪安全。

1.经现场踏勘及相关资料比对,相关单位会商确定反馈意见中的7处建筑属于违法建筑物。

2.按照《2号总河长令中岸线乱占和河道乱建排查整治标准及工作流程》中的整治标准,7处违建已整改完毕并通过水利局验收。

3.举一反三,持续加强全区河道日常监管。利用“河长制”平台,加强涉河问题的发现、上报及整改,确保了河道行洪通畅。

经现场检查,7处违建均已按照整改方案完成整改,未发现新增问题。

13

问题37

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局、重庆松藻电力有限公司

岔滩水电站未按要求设置不可逆生态流量泄放设施,部分时段未达到生态流量泄放要求。

1.岔滩水电站已采取工程措施排除淤积并打开冲沙孔,确保生态流量正常达标泄放。

2.区水利局制定《2025年度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监督检查计划》,对全区目前仍在运行的50座电站进行检查。针对发现问题,区水利局约谈电站负责人,明确整改时限及要求,确保整改成效。

3.印发《綦江区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綦水〔202569号),进一步对水电生态流量管理的责任划分、泄放要求、监测要求等内容进行明确,完善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的日常监管制度。

经核查,岔滩水电站已完成整改,生态流量泄放达到要求。2025年检查发现的相关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14

问题38

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各镇街

抽查17家畜禽养殖场,发现重庆缘佳飞君家庭农场、重庆市綦江区綦石沄养殖场家庭农场等8家畜禽养殖场存在粪污处置不到位、还田面积不足、管网破损未修复、粪水溢流周边环境等问题。

1.8家畜禽养殖场相关问题已按要求完成整改。2025111011日,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及相关街镇组织人员开展区级验收。

2.区农业农村委已组织相关单位在全区范围内持续开展畜禽污染治理回头看和综合治理工作。

3.区农业农村委针对畜禽养殖环保工作、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组织专题培训,提高养殖业主环保意识。

经核查,8家畜禽养殖场均已完成环保问题整改,未发现渗漏或溢出现象。

15

问题39

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各镇街

抽查1130亩以上水产养殖场,发现重庆市綦江区周长辉家庭农场、綦江区三江街道双福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等6家水产养殖场存在尾水处理设施维护不到位、植物基本死亡等问题,其中重庆市綦江区杜贞树家庭农场尾水处理设施混入畜禽粪水、水体发黑发臭。

1.督察点名的6家水产养殖场均已完成整改,通过验收。

2.已督促具备条件的养殖场购置尾水检测简易设备,完善相关机制。区农业农村委已委托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全区21个街镇开展2轮尾水排放水质检测,并要求检测不合格的养殖场立即整改。

3.已建成2个尾水处理示范点(总面积60亩),推广“微滤机+三池两坝”等先进模式。区农业农村委于12月组织开展水产养殖技术培训会议,规范养殖行为,提升环保水平。

经现场核查,相关问题均已整改到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

备注: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2348756722。公众对整改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进行反映。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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