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部门镇街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 >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重庆在行动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序号20)

日期:2026-07-27


整改实施主体

綦江区党委和政府

公示日期

2026727日至2026810

整改任务概述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还有明显短板。重庆市有关部门和区县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力度不足,排查整治问题不够深入,一些重点工作进展缓慢。

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排查,摸清环境基础设施运行情况。按照“坚持管发展必须抓环保、管生产必须抓环保、管行业必须抓环保”的总体要求,全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落地落实。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规定对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方面的环境基础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并加强对已建成的污泥无害化处置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等环境基础设施的日常监管,确保各项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同时,区生态环境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依法处置,确保各项环境基础设施及时恢复正常运行。

二是聚焦重点,加快推进建设目标任务落地。相关单位通力合作,全力推进我区各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确保重点任务顺利完成。2025年,完成全区21座城镇污水厂提标改造,加快推进共同污水处理厂建设。城镇污水管网新(改)建工程顺利推进。重庆康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重庆旺川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铝灰渣项目获得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危废经营许可审批。

三是完善机制,强化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理。为保障环境基础设施正常运行,相关单位基于排查整改成果,指导运营单位优化管理制度,细化操作规程与维护标准,确保流程规范化和责任到人。同时,通过跨部门协作,实施动态联合执法,保障污水处理、垃圾处置等基础设施持续合规运行。

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核查验收组认为綦江区已制定各项环境基础设施日常监管制度,各项整改措施推进有力,达到预期整改目标。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8521842

电子邮箱:cqhjjcb2@163.com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政策问答

数据中心

新媒体矩阵

营商环境

微博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