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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序号17)

日期:2026-07-24


整改实施主体

綦江区党委和政府

公示日期

2026724日至202687

整改任务概述

部分煤矿矿井涌水未经处理长期直排。綦江区34座关闭煤矿中有12座存在矿井涌水直排现象,其中6座存在水质超标问题。现场督察发现,安稳二矿年涌水量约50万吨,但处理量仅约1万吨,矿井涌水直排观音河,监测结果显示,涌水中铁离子浓度最高超《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9.7倍。万盛经开区红岩煤矿废水处理设施长期运行不正常,矿井涌水直排孝子河;南桐镇碰头岩溶洞矿井涌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大量涌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202310月,綦江区对关闭煤矿开展全面排查,建立涌水矿井基础信息台账并实施动态更新。截至202512月,綦江区关闭煤矿中有涌水矿井13座。

二是持续监测,精准掌握水质情况。自2024年起,綦江区将存在涌水问题的关闭煤矿全部纳入区级监督性监测范围,定期组织开展水质监测工作。重点围绕铁离子、锰离子、化学需氧量等关键污染物指标开展监测,确保实时掌握水质变化动态。

三是科学评估,分类制定治理方案。根据市级分类分级管控工作要求,对涌水矿井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建立关闭煤矿涌水管控清单。结合全区关闭煤矿矿井涌水环境影响实际,对反馈问题超标的6座关闭煤矿中仍有矿井涌水的5座实施工程治理。

四是加快实施,确保工程建成见效。綦江区矿井涌水治理工程由区属国企重庆綦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具体承建,于202510月全面建成。项目总设计处理能力达34050立方米/日,有效覆盖了当前涌水处理需求。202511月,经第三方机构检测,5座处理站出水水质均稳定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采煤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新(扩、改)建生 产线”要求,并于202512月通过竣工验收,正式投入运行。

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核查验收组认为綦江区委、区政府对标对表,按期完成了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各项整改措施推进有力,綦江区矿井涌水问题整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达到预期整改目标。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8521842

电子邮箱:cqhjjcb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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