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镇高龄津贴申请政策解答

一、补助对象
具有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均可享受高龄津贴待遇。
二、补助标准
依据《关于印发綦江区高龄津贴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24〕17号),高龄津贴标准分别为:(一)80—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每人每月10元;(二)90—9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每人每月25元;(三)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每人每月300元。
三、申请审批程序
高龄津贴发放实行“免申即享”,由区级下发初步名册,经村(社区)、镇核定后发放,简化审批程序。
(一)信息采集。各村(居)民委员会根据区级下发名册,按照《綦江区 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花名册》(附件)要求进行信息采集和初审。
(二)审核与审批。初审通过的由各村(居)民委员会将《綦江区 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花名册》(附件1)报镇审核与审批。
(三)公示。镇审核完成后将名单返回各村(居)民委员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
(四)动态管理。对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生存、户籍和身份类别等信息核查,经核查不符合高龄津贴享受范围的老年人由镇按规定审批停发。经各种方式均无法联系核实相关情况的老年人,高龄津贴立即暂停发放,并后附停发原因说明(签字盖章)。停发后若经核实仍符合享受高龄津贴条件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补发。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在户籍、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向村(居)民委员会报备,同时配合镇做好动态管理及核查工作。
四、发放方式
公示无异议的由镇将发放名单录入资金监管系统,区民政局生成汇总数据进行发放。
(一)80—9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
(二)10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每月发放。
五、办理部门
三角镇民政事务岗
六、办理时限
10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自收到申请之日起,资料齐全,10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当月办理,次月发放。
七、办理时间
工作日:9点-12点,13点-17点。
八、办理地点
三角镇人民政府B栋301室
九、咨询电话
023-61260935
附件
綦江区 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花名册
镇街盖章: 领导签字: 经办人: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年龄 |
月标准(元) |
联系 电话 |
现居住地 |
发放金额 |
新增日期 |
停发日期 |
暂停/补发 |
开始日期 |
开户行 |
银行卡号 |
持卡人 |
备注 |
发放合计: 人 |
合计金额: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