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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镇高龄津贴申请政策解答

日期:2025-02-26


一、补助对象

具有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享受高龄津贴待遇

二、补助标准

依据《关于印发綦江区高龄津贴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24〕17号)高龄津贴标准分别为:(一)80—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每人每月10元;(二)90—9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每人每月25元;(三)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每人每月300元。

三、申请审批程序

高龄津贴发放实行“免申即享”,由区级下发初步名册,经村(社区)、镇核定后发放,简化审批程序。

(一)信息采集。各村(居)民委员会根据区级下发名册,按照《綦江区    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花名册》附件)要求进行信息采集和初审

(二)审核与审批。初审通过的由各村()民委员会将《綦江区    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花名册》附件1报镇审核与审批。

(三)公示。镇审核完成后将名单返回各村()民委员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

(四)动态管理。对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生存、户籍和身份类别等信息核查,经核查不符合高龄津贴享受范围的老年人由镇按规定审批停发。经各种方式均无法联系核实相关情况的老年人,高龄津贴立即暂停发放,并后附停发原因说明(签字盖章)。停发后若经核实仍符合享受高龄津贴条件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补发。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在户籍、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报备,同时配合镇做好动态管理及核查工作。

四、发放方式

公示无异议的由镇将发放名单录入资金监管系统,区民政局生成汇总数据进行发放。

80—9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

10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每月发放。

五、办理部门

三角镇民政事务岗

六、办理时限

10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自收到申请之日起,资料齐全,10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当月办理,次月发放。

七、办理时间

工作日:9点-12点,13点-17点。

八、办理地点

三角镇人民政府B栋301室

九、咨询电话

023-61260935   


附件

綦江区    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花名册

镇街盖章:                领导签字:                  经办人: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年龄

月标准(元)

联系

电话

现居住地

发放金额

新增日期

停发日期

暂停/补发

开始日期

开户行

银行卡号

持卡人

备注















































































































































































































































发放合计:      人

合计金额:        元


三角镇高龄津贴申请政策解答.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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