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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2709473841M/2025-00003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三角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3-10
  • [ 发布日期 ]
  • 2025-03-10

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人民政府(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职能职责

1.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承担基层治理指挥中心的日常运行和指挥调度相关工作。承担“一中心四板块一网格”基层智治体系建设和基层治理智治平台的统筹协调、运行监测、分析研判、协同流转、应急指挥、督查考核等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机要、保密、档案、公文、会务等工作,承担机关接待、后勤保障、党务政务值班值守等工作。
    2.党的建设办公室。承担党的建设板块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民主法治建设,以及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群众团体等领域的工作,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承担基层党的建设、纪律检查、精神文明、法制、网络安全与信息化、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民宗侨台等工作。承担辖区内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服务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板块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经济发展、村镇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财政管理、经济社会统计等领域的工作,制定和执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强化产业引导,落实区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承担市政设施管理、市容环卫、土地利用管理、交通建设等工作。承担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以及内部审计等工作。
    4.民生服务办公室。承担民生服务板块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教育、文化、卫生健康、体育、劳动就业等领域工作,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落实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等社会保障政策,承担民政、生育服务、老龄事业发展、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物业管理、退役军人服务以及其他民政和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5.平安法治办公室。承担平安法治板块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平安法治、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信访稳定、人民武装等领域工作,承担信访、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防范和处理邪教、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消防管理、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等工作,协助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人民政府(本级),为二级预算单位,为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人民政府下属单位,设置正科级内设机构 5个,分别为: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按照《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綦委编〔202457)文件精神执行。

(三)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根据区编委关于印发《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要求将三角镇原9个综合办事机构相应撤销,成立新的5个内设机构。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604.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72.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2.5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4年减少760.38万元,主要原因为结转项目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604.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007.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93.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62.1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123.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35.5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1009.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73.46万元,其他支出预算0.13万元。2025年支出预算较2024年减少760.38万元,主要原因为结转项目支出减少。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收入为2572.0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72.03万元,比上年减少664.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8.53万元,比上年减少68.94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较上年减少2人,对应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随之减少,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行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383.5万元,比上年减少595.97万元,主要原因上年项目结转减少。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2.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2.53万元,比上年减少95.47万元,主要原因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相对减少。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20万元,比上年减少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接待费6.5万元,比上年减少1.3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91.94万元,与上年减少18.2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383.51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三角镇预算公开联系人:秦艳    联系方式:023-61260029

部门预算公开表-411001三角政府(本级)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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