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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指南

日期:2025-06-26

    (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数额与耕地面积挂钩,直接补贴到户。村社集体机动地种地的,补贴给种地农户。享受补贴的农民对耕地保护负责,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二)补贴依据。补贴依据以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基数,扣减颁证后的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各街镇补贴面积不得大于基础面积减去撂荒地等改变用途耕地面积。

    (二)补贴面积的核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负责组织实施,做好申报、核实、公示和补贴信息录入工作。村级申报。2025年5月上旬前,村(社区)完成系统申报、面积公示。各街镇以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为基础,组织村(社区)、组对农户补贴面积进行审查核实,对不符合享受条件的耕地面积予以扣减,审核无误后逐户登记,并由各村(社区)登录“耕地地力保护服务平台”进行申报及公示。村级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若公示期间有异议,可以撤销公示重新核实(注:线下公示需盖章后张贴公示并拍照,下同),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需上传公示照片完成公示确认。街镇审核。街镇督促村(社)及时准确申报、汇总农户和补贴面积等数据,组织人员对村(社区)提交的补贴数据进行调查核实,对核实后的数据进行汇总并以村(社区)为单位对补贴对象及补贴面积进行线下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镇级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公示确认的补贴汇总数据、镇村两级公示资料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街镇、村对补贴面积的真实性负责;街镇审核原则上要求于每年5月底前完成。区农业农村委对各街镇上报的补贴面积进行最终汇总确认;区财政局以区农业农村委最终汇总确认的补贴面积,作为发放补贴的依据。

    (三)补贴标准。根据全区各街镇核实并公示无异议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总面积和2025年市下达我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量,通过系统测算补贴标准。经初步测算,2025年补贴标准为62.35元/亩。

    (四)补贴程序。按照“村级逐户登记、村级逐户核实、张榜公示、街镇审核、区级测算、及时发放、系统录入”的流程,进一步规范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根据一般农户耕地面积和统一的补贴标准,按“自下而上”的程序核定到每个承包耕地农户。由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等补贴明细审核,区农业农村委负责对各街镇补贴总面积进行审核,区财政局负责核拨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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