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请(或村组提名)、村(居)民主评议,街道(镇)审核、集体研究,现将下列人员拟定为因灾倒损房重建(或维修)救助对象,并根据其对象的受灾程度、自救能力等状况,拟安排一定数量的因灾倒损房重建(或维修)救助款,现予以公示。如有不实不当之处,请于9月26日前向街道(镇)反映举报。我们将再次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如反映举报属实,取消其救助对象资格。
灾民姓名 |
家庭地址 |
家庭类型 |
家庭人口 |
救助金额(元) |
举报电话 |
李家明 |
蟠龙村6组 |
低保户 |
5 |
12000 |
023-48658700 |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古南街道办事处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