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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渝悦救助通”运用 提升社会救助动态监测及数字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11-07


渝民办〔2024111

重庆市民政局办公室

关于加强渝悦救助通运用 提升社会救助动态监测及数字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民政局:

为加快推动数字赋能体制机制变革重塑,强化经办服务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加强“渝悦救助通”运用,提升社会救助动态监测及数字监督管理,兜住兜准兜牢民生保障底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渝悦救助通”在社会救助动态监测及数字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开展社会救助动态监测及数字监督管理是精准实施社会救助,提升社会救助风险防控能力,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能和服务群众满意度的重要手段。“渝悦救助通”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以下简称“渝悦救助通”作为我市加强社会救助动态监测及数字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载体,在推进社会救助改革数字化、创新化中起到了关键性、基础性、支撑性作用,夯实了社会救助动态监测及数字监督管理的根基,是推动核对事业乃至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质生产力”;是市级统建、数字赋能、多跨协同、区县使用的综合信息平台;是各级民政部门的服务平台、管理平台、决策平台;是为基层提供可运用、可监管、可追溯的数字化智能化平台,集成了救助申请、信息核查、审核确认、进度查询、救助证明、动态监测、救助事项联办等功能。初步实现了社会救助全流程、全环节、全要素整体智治,实现了部、市级、区县、乡镇街道四级业务协同,打通了数据传输、信息共享的壁垒,打通了基层社会救助工作难点痛点,打通了党委政府与困难群众的血肉联系,打通了救助政策落实落地“最后一公里达到了一通百通的效果,在方便群众、减负基层、动态监测、主动发现、提质增效、服务决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社会救助动态监测及数字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充分推广运用好“渝悦救助通”,进一步强化“主动发现、规范落实、跟踪问效”等主体责任意识,通过对低收入人口数据定期开展比对,动态掌握救助对象基本情况,及时发现、防范化解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中的潜在风险,将推进社会救助动态监测及数字监督管理作为实现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抓细抓实。

二、建立健全低收入人口数据共享机制

根据民政部对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建设相关工作要求,我市“渝悦救助通”提供了低收入人口汇总、数据比对、预警提醒、信息查询、需求推送、统计分析、低收入人口画像等服务。各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要坚持按照“市级牵头、区县为主体”的原则,立足本地区实际工作需求,围绕提升数据“时效性、完整性、真实性”,对市级层面已实现常态化共享的数据可以不再重复对接,对未实现常态化共享的数据,加强与本地区教育、医保、残联、司法等相关部门协作和数据共享,定期在“渝悦救助通”汇聚、更新、补充完善困难群众信息、专项救助帮扶数据,低收入人口的家庭基本情况、就业状况、家庭收支、困难情形等变化数据,不断补充完善低收入人口库、核查数据库,筑牢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数据底座。要按照分层分类管理、动态监测预警、处置结果反馈、后续服务跟踪的工作流程,及时将低收入人口医疗、教育、住房、就业、产业帮扶等需求信息推送相关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反馈救助帮扶信息,建立数据闭环的“一人一条救助帮扶链”,形成弱有所扶的“一张幸福清单”。

三、建立健全业务经办及动态核查监管机制

要充分运用“渝悦救助通”社会救助业务办理相关功能模块,做好申请受理、审核确认、资金发放等业务全过程监管。对平台自动标识的未及时受理或未办结的业务,加强监督指导,按照“对未及时受理的业务,2 个工作日未受理提醒镇街工作人员、5 个工作日未受理提醒区县和镇街工作人员;对未办结的业务,15个工作日未办结提醒镇街工作人员,20 个工作日未办结提醒区县和镇街工作人员、25 个工作日未办结再次提醒”的提醒督办机制,推动救助业务经办效率提升,确保救助申请及时受理、经办按时办结。各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要强化“渝悦救助通”核对业务办理相关功能模块的运用,全面落实在册对象动态复核;对符合动态复核的家庭,采取自动动态复核和手动复核等方式加强管理;对因收入、财产疑似超标发出预警和提醒,要加强科学研判,切实开展实地调查,严禁审核确认“一刀切”。市民政局将对未及时处置、未按规定处置等情形开展点对点抽查,不定期对抽查督办情况进行通报。

四、建立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处置机制

要充分发挥我市“渝悦救助通”平台作用,逐步扩大监测范围,在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监测的基础上,将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申请对象,退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不满两年的对象以及当地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人员等更多有潜在困难或风险的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渝悦救助通”平台分层管理、动态监测。市级将进一步拓展“渝悦救助通”平台功能模块,各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要根据民政部行业标准开展数据管理维护,设置区域性预警规则,完善劳动能力、劳动意愿、饮水安全、住房安全等人员身份标识,开展医疗支出、就学、残疾等预警,做到动态监测、及时预警。要对平台发出的预警提醒信息,及时开展入户摸排,结合调查情况,从劳动能力、健康状况、生存状态等多个维度,科学分析、综合研判,做到及时响应、分类处置。要充分发挥“大数据+铁脚板”的作用,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及时进行清退;对符合条件的,规范主动协助开展救助申办,按需给予救助帮扶;对致困风险较高但暂不符合救助条件的,纳入动态监测范围。

五、建立健全社会救助数据比对机制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要定期开展本区县低保、特困、低保边缘、临时救助数据和孤儿、残疾人两项补贴、殡葬死亡人口、高龄困难老人补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相关民政救助资格类数据间比对。对市级抽查下发的不符合现有政策、重复纳入不同保障制度的救助对象等疑点信息数据清单,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逐一反馈处置情况,动态掌握社会救助对象基本情况;市级下发的比对数据之外的,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开展数据比对,及时排查处理救助对象重复纳入救助范围、重复纳入其他保障制度情况。要加强“渝悦救助通”平台数据和民政殡葬死亡、公安死亡、卫健委人口、司法机构强戒、刑拘等数据比对,在救助对象死亡、刑拘 3个月以内及时进行停发,切实避免救助对象死亡、刑拘 3个月以上仍享受救助情况。

六、切实加强组织保障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落实平台使用、动态监测预警处置等主体责任,不断强化信息化赋能社会救助全链条、全领域。要加大对乡镇(街道)的工作指导,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推进缓慢的乡镇(街道)加强工作督导,确保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有关工作落地见效。要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改革与数字化治理融合,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及时发现、化解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中的潜在风险。要加强社会救助数据管理存储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相关规定,避免数据外泄。各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推进情况配套完善相应工作机制。

附件: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和提醒指标及规则(第一版)

重庆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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