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基层政务公开 > 城市综合执法 > 基本情况

  •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855246G/2023-00300
  • [ 发文字号 ]
  • 渝建发〔2023〕4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住房城乡建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8-01
  • [ 发布日期 ]
  • 2023-08-07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不予处罚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重庆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55号)相关规定,规范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行为,市住房城乡建委制定了《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不予处罚清单(第一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

2.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3.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不予处罚清单(第一批)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81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政策问答

数据中心

新媒体矩阵

营商环境

微博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