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的通知
关于启动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关于启动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的
通知
綦地指〔2026〕25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地指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8月6日16时00分綦江区气象台升级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预计6日16时-22时,横山、三角、石角、永城、隆盛、中峰、永新、古南、新盛、三江、文龙、通惠、郭扶、篆塘等14个镇街降水仍将持续,最大雨量150毫米以上,最大小时雨量70~90毫米,按照《重庆市綦江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经会商研判,区地指决定于2026年8月6日16时30分起,针对横山、三角、石角、永城、隆盛、中峰、永新、古南、新盛、三江、文龙、通惠、郭扶、篆塘等14个镇街启动全区地质灾害二级应急响应,其余镇街启动地质灾害三级应急响应。
各街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关注雨情变化,及时分析研判,结合本辖区实际启动应急响应,原则上不得低于区级应急响应,要严格落实“三查”制度,尤其加强对“四临”区域、农村自建房切坡边坡、冲沟沟口、公路沿线高陡边坡等重点部位的排查力度,及时发现隐患,及时落实防范措施,并严格按照“三个紧急撤离”原则,坚决果断转移撤离受威胁群众,及时报告相关情况,同时加强值班值守,做好队伍、物资准备和必要情况下停运、停工、停业等各项工作,最大程度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各街镇、各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区地质灾害应急响应要求,结合实际,及时启动本级、本部门应急响应,组织、指挥、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重庆市綦江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2026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綦地指〔2026〕25号 关于启动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的通知.doc
国务院部门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綦江区部门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