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75兰海高速公路綦江东溪“8·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依据《重庆市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安办〔2024〕56号)的规定和要求,綦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綦江区安委办”)牵头成立评估工作组,对2024年G75兰海高速公路綦江东溪“8·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4年8月1日,重庆市**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渝AG0***大型普通客车在G75兰海高速公路重庆段綦江区境内下行1072km+550m处发生一起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及两车受损,直接经济损失约113.41万元。事故发生后,綦江区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报告经区政府批复依法向社会进行公布。
二、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由綦江区安委办组织,参加事故调查的相关部门派员组成评估组,依据《G75兰海高速公路綦江东溪“8·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经调查,重庆市**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对本次事故的发生不负有责任,不予追究。
(二)事故相关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李**,因交通肇事取得死者家属谅解,微罪不诉,已被公司辞退。
四、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重庆市**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深刻反思事故暴露出的驾驶人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严重问题,并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事故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整改工作,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一是召开事故警示会,通报事故经过、原因、责任认定及处理结果,深刻剖析事故暴露出的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深层次问题;同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明确要求全体管理人员,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履职尽责,将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细节;全体驾驶员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文明驾驶、安全行车。二是将本次事故作为典型案例,纳入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的必学内容,并通过分析事故原因、讨论防范措施等形式,持续开展警示教育,确保安全警钟长鸣;采取优化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强化培训效果抽查等措施,重点强化安全操作规程、防御性驾驶技术、高速公路行车安全、疲劳驾驶危害及应对措施、恶劣天气行车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培训,并随机抽查参训人员对培训内容进行考核,兑现奖惩;结合公司实际,经常性将典型违章、事故案例制作成专题课件,分小组、分片区进车厢、站点,面对面剖析事故原因,观看视频并现场讨论的形式提升驾驶员安全意识,让驾驶人思想上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打破“管理层单向灌输”的传统模式,采取“让身边人讲身边事”的方式,每月筛选1至2名“驾驶人话安全”分享真实案例,倒逼驾驶人主动学习、深度思考,形成“我要安全”。的内生动力,让安全教育培训更具渗透力。三是监控中心8名专职人员实行24小时轮班制,对系统预警信息进行实时核实,若驾驶人存在疲劳驾驶迹象,立即通过车载语音设备进行警示提醒,并指令其就近驶入服务区或收费站强制停车休息不少于20分钟;同时针对午间易发生疲劳这个重点时段,采取动态监控视频巡查和警示信息发送,对重点人员、重点线路、重点车辆进行重点监管并及时警示提醒;科学合理安排驾驶人出车计划,严格遵守驾驶时间规定,避免连续长途驾驶,从源头上减少疲劳驾驶风险。2024年,我司调整身体条件不适宜驾驶人2名、清退违规驾驶人10名。四是全面清理限值设定,完善车辆限速标识,并对定线运营车辆限速值进行进一步的细化,预警值在原有预警值基础上再降5码,同时对车尾限速标识进行清理完善,要求驾驶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车辆行驶道路的限速运行,严查超速违章行为。
(二)区交通运输委。一是加强事故警示教育,督促涉事企业召开事故分析会,面向全体驾驶员开展深度警示教育,引导从业人员深刻反思事故成因,共计开展驾驶员安全教育31场次,参会驾驶员2719人次。结合该公司2024年事故发生情况,推动其针对性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从源头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在2025年2月26日召开的客运行业2月安全、经营例会暨出租车服务质量专项整治动员会上,向全区道路运输企业通报“8·1”事故详情,要求各企业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坚守客运行业安全稳定发展底线,持续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在2025年7月30日召开的客运行业安全例会上,明确要求涉事企业要严格对照事故报告制定的整改措施,逐项推进整改工作并开展效果评估。二是加强监管执法,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的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车辆检测维护、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车辆动态监控使用等情况,排查风险隐患,严格督促整改落实,逗硬违法行为处罚,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8·1”事故发生以来,开展企业入户检查489户次,查处违法行为389起。围绕高速公路出入口、汽车客运站、高铁站等重点区域,强化班线客车、旅游包车、网约出租、货运车辆等重点车辆执法纠违,自“8·1”事故发生以来,路面检查车辆2.3万辆次,查处违法行为1305起。
(三)重庆交巡警总队高五支綦江大队。
1.强化违法查处,提升精准打击能力。
(1)深化数据分析研判。充分依托道路交通事故记录与交通违法案件信息,建立并运用大数据分析模型,对辖区内交通安全态势进行动态评估与研判;重点针对季节转换、节假日等关键时间节点,以及事故多发、违法高发的风险路段,明确将疲劳驾驶、违法停车、超速行驶、超员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列为专项整治重点。自“8·1”事故发生以来共计查处疲劳驾驶175起,违法停车852起,超速行驶89080起,超员载客22起。
(2)提升科技应用水平。全面应用集成指挥平台等大数据系统,加强对涉嫌疲劳驾驶车辆的运行轨迹、行驶时长、停歇规律等进行深度分析。通过数据碰撞与模型运算,精准识别出疲劳驾驶的高风险车辆、高频出现的重点路段以及易发时段,为路面勤务部署和执法检查提供精准指引。
(3)加强部门联动执法。积极与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基于数据分析得出的重点车辆、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信息,共同部署联合检查点,开展针对性查缉行动。对发现的疲劳驾驶、超速、超员等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罚,并同步通报相关运输企业,督促加强源头管理,形成了“数据指引、部门联动、严查严处”的闭环管理机制,有效提升了违法查处的震慑力与实效性。
2.强化路面风险管控,前置安全提示干预
(1)督促落实宣传责任:明确要求并督促渝黔高速路公司,切实履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依据季节性交通安全特点(如春季易困倦、夏季高温多雨、秋冬团雾冰雪等),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广场、正线人行天桥等车流、人流密集区域,增设以“禁止超速行驶”、“拒绝疲劳驾驶”等为主题的安全宣传横幅3条、展板2块,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风险提示,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2)完善路面提示设施:在事故易发、特别是易引发疲劳驾驶的长下坡、长直线、隧道群等重点风险路段,旨在对驾驶员形成视觉冲击和心理暗示。同时,在关键点位增设主动发光式警示灯15个、转向反光标志1处、疲劳唤醒警报器6个等设施,利用声光技术手段,强化夜间及低能见度条件下的提示效果,实现对驾驶员的主动干预。
(3)强化动态提示干预:通过路面可变信息板、车载提示设备等,实时发布路况信息、天气预警及安全驾驶提示。结合路面巡查与视频监控,发现行驶轨迹异常、可能存在疲劳驾驶迹象的车辆,适时通过鸣笛、闪灯、喇叭喊话等方式进行远程或现场干预,提醒驾驶员注意行车安全,必要时引导至安全区域休息,最大限度地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各单位按照区政府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相关处理;事故企业及有关单位汲取事故教训,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整改。
G75兰海高速公路綦江东溪“8·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
2025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