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永新“8·8”一般车辆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依据《重庆市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安办〔2024〕56号)的规定和要求,綦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綦江区安委办”)牵头成立评估工作小组,对2024年綦江永新“8·8”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4年8月8日,重庆***物流有限公司渝DF6***重型自卸货车在綦江区永新镇新胜村陈家嘴路段发生一起一般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1车受损,直接经济损失约134万元。事故发生后,綦江区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报告经区政府批复依法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二、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由綦江区安委办组织,参加事故调查的相关部门派员组成评估组,依据《綦江永新“8·8”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经调查,重庆***物流有限公司对本次事故的发生不负有责任,不予追究。
(二)调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落实情况。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照执法检查计划,加强了对企业的监管检查,重点检查车辆检测维护、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车辆动态监控使用等情况,排查隐患,严格督促整改落实,逗硬违法行为处罚,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于2024年9月26日对重庆***物流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查处未按规定维护道路运输车辆1起,罚款5000元。
四、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重庆***物流有限公司。一是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于2024年8月12日对事故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安全警示约谈,要求企业认真分析高风险原因,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严格落实日周月隐患排查,强化车辆二级维护,对严重超速、疲劳驾驶要求闭环整改,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全体驾驶员进行警示教育,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提升安全行车、文明行车意识。二是该企业召开警示教育会,向全体驾驶员通报本次事故情况,要求全体驾驶员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文明驾驶、安全行车。三是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月度教育培训制度,突出重点强化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意识的培训教育力度,确保典型案例警示到位、“两单两卡”落实到位、“四态检查”执行到位;同时做好驾驶员身体条件、身心健康关心关爱工作。四是严格执行车辆二级维护制度,特别是在高温环境下,针对线路、刹车、油管等关键部位,加大维保力度,确保车辆技术条件良好,杜绝“带病车”上路。
(二)永新镇人民政府。一是严格遵循既定计划,强化检查力度。通过增加执法人员、延长检查时间等方式科学合理调度调整检查时间,在事故高发时段,增加上路检查频次和时长,确保对过往车辆的有效管控,有效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二是灵活开展交通安全行政执法工作。针对农村道路交通不同时间段、不同路段特点,采取定时与不定时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交通安全执法检查工作,提高执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加强赶集日和重要节假日交通秩序的管控。在赶集日和重要节假日来临前,提前对辖区内道路交通情况进行研判分析,了解交通流量变化趋势、易拥堵路段和时段等信息。根据研判信息制定切实可行的交通秩序管控方案并组织实施,在场镇主要入口、交叉路口、集市周边等重点部位设置劝导点,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及时制止乱停乱放、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发生。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各单位按照区政府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相关处理;事故企业及有关单位汲取事故教训,基本落实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整改。
綦江永新“8·8”一般车辆伤害事故
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
2025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