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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B37366Q/2026-01533
  • [ 发文字号 ]
  • 綦医保发〔2026〕3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医保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6-04-24
  • [ 发布日期 ]
  • 2026-04-28

重庆市綦江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医疗保障基金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

202641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正式施行。为深入学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切实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主体责任,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家、市相关要求,现就各定点医药机构落实宣传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结合职责认真落实。

一、活动主题

贯彻条例实施细则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

二、重点内容

以学习贯彻《实施细则》为重点,聚焦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关键环节,面向不同群体开展精准滴灌政策宣讲,推动全社会吃透细则全文、明晰行为边界、严守合规底线、压实主体责任,从源头上筑牢医保基金“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思想防线。

三、工作要求

(一)时间要求:即日起至531日;

(二)责任要求:各定点医院、连锁零售药店须成立相应工作专班,明确一名党政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并指定1名联络员;个体诊所、零售药店指定1名联络员。

(三)任务要求:

定点医疗机构:

一是组织内部培训。覆盖全岗位人员(含辖区内村卫生室医生),组织开展《实施细则》专题培训,坚持逐条解读、重点阐释,紧扣行业违规风险点,详细讲解合规执业要求。

二是签订承诺书。全体医务人员签署《规范使用医保基金承诺书》留存备查

三是营造氛围。定点医疗机构在门诊大厅、住院部、收费窗口、药房等位置张贴宣传资料LED屏滚动标语

街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动向街镇分管领导报告,结合当前工作实际,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赶场天”宣传活动。区医保局组建5个小分队,按联系街镇到场宣讲(附件4)。

定点零售药店:

一是全员培训组织全体店员内部培训

二是签订承诺书签署《诚信经营承诺书》,张贴在收银台或店内公示栏。

三是对顾客宣传。用LED屏或小喇叭播放宣传语。

各定点医药机构须在510日前,组织全体从业人员(含管理人员、医务人员、药师、收费员、店员等)完成《实施细则》原文及核心条款解读培训。培训可采取集中宣讲、科室讨论、线上学习等方式,确保全员覆盖、不漏一人。培训签到表、现场照片等资料留存备查。

培训课件请关注工作群。

四、时间节点

序号

工作任务

完成时限

1

《实施细则》全员培训

510日前

2

签订承诺书并公示

510日前

3

张贴宣传资料、LED标语播放

430日前

4

活动总结报送(含培训记录、宣传影像、数据成效)

531日前

活动结束后,请于531日前将活动总结(含培训签到表复印件、承诺书存档情况、宣传照片等)通过渝快政公文系统报送区医保局,同步发送至332907943@qq.com

附件:1.工作进度表

2.宣传标语

3.承诺书模板

4.分片联系表

                          重庆市綦江区医疗保障局

                                           20264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工作进度表

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监管宣传月工作进度表

填报单位:                       报送时间:         

序号

活动名称

对象

开展时间

实际完成时间

1

《实施细则》全员

培训

全体从业人员

510日前


2

签订承诺书并公示

全体从业人员

510日前


3

LED标语播放

-----

430日前


4

活动总结报送

-----

531日前


注:各机构在报送活动总结时一并报送本表。


附件2:宣传标语

1.贯彻条例实施细则,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

2.医保基金是救命钱,欺诈骗保要坐牢

3.不借卡、不套现、不串换,人人护好医保卡

4.举报骗保有奖励,最高奖励20

5.串换药品是违法,空刷套现必被抓

6.医保卡不乱借,看病钱不骗刷

7.规范使用医保,共建诚信綦江

8.打击欺诈骗保,守护医保基金安全


附件3:承诺书模板

规范使用医保基金承诺书

(医疗机构版)

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本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不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虚假就医、购药;

2.不虚构医疗服务、不串换诊疗项目、不重复收费、不分解住院;

3.规范病历管理,确保医保结算数据真实完整;

4.主动开展自查自纠,配合医保部门检查;

5.全员接受培训,落实宣传阵地建设;

6.不发生其他违规行为。

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接受从重处罚及公开曝光。

医疗机构(盖章):              承诺签字:

日期:


诚信经营承诺书

(药店版)

1.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本药店郑重承诺:

2.不串换药品、不将非医保商品纳入医保结算;

3.不诱导参保人刷卡套现、不空刷医保卡;

4.规范处方管理,做好进销存台账,确保账实相符;

5.在收银台等醒目位置张贴警示标识,主动告知顾客合规要求;

6.发现可疑行为及时劝阻并上报医保部门

7.不发生其他违规行为。

如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接受从重处罚及公开曝光。

承诺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


附件4:分片联系表

集中宣传月活动联系表

组别

带队

领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组员

联系街镇

第一组

陈  波

李  婷

13500363868

陈代文、杨恩霞、陈  希、任青松、黄  颖

石角镇、永新镇、三角镇、中峰镇

第二组

秦志娟

周绍银

13896777009

赵  梅、文立斌、陈  婧、蒋  楠、梁月媚

赶水镇、打通镇、石壕镇、安稳镇

第三组

田维春

鄢泽婷

17815183506

蓝  利、刘世德、韩晓理、梁  卫、李晓涵

文龙街道、新盛街道、通惠街道、篆塘镇

第四组

罗玉春

曹云勇

13883200729

张晓帆、张  洪、陈  翊、蒋世伦、严  懿

古南街道、郭扶镇、永城镇、横山镇

第五组

王晓东

文  杨

13637780807

张红进、吴德强、赵桂洪、韩  玥、姜  艳

三江街道、东溪镇、隆盛镇、丁山镇、扶欢镇

重庆市綦江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医疗保障基金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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