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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8607903/2026-00084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卫生健康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6-06-03
  • [ 发布日期 ]
  • 2026-06-03

綦江区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工作相关事项公示

綦江区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工作

相关事项公示

为规范我区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工作,防范传染病发生与流行,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庆市食品公共场所等行业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工作的通知》(渝卫发〔201923号)、《关于切实规范食品公共场所等行业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工作流程的通知》(渝卫发〔202110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区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工作相关事项公示如下,方便相关从业人员便捷办理体检业务。

一、具备资质的体检机构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苏省人民医院重庆医院

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沱湾支路54号

江媛

17782322880

綦江区中医院

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惠登路69号

曹益群

13983769087

綦江区妇幼保健院

重庆市綦江区通惠大道71号

胡冬梅

18183085155

文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长生路2号

唐晓平

13883522787

古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遇仙桥社区交通路8号

林静梅

18983875530

东溪镇中心卫生院

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正街280号

李官先

13752974352

永新镇中心卫生院

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龙凤大道25号

李平

13308306659

打通镇卫生院

重庆市綦江区打通镇打通北路10号打通镇卫生计生公共服务站

陈昌铭

023-48702815

綦江心新医院

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通惠大道15号

吴丹

13372784372

綦名爱康康复医院

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九龙大道76号

刘春秀

18725674272

二、体检对象

对六类人群进行预防性体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直接从事水质处理器(材料)生产的人员;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生产操作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

三、体检项目

从业人员应检查细菌性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项目。除以上检查项目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还应检查霍乱、阿米巴性痢疾和副伤寒,化妆品生产人员还应检查手部真菌感染性疾病(如手癣、指甲癣等)、手部湿疹、发生于手部的银屑病或者鳞屑。

四、体检需提供资料

(一)营业执照或经营性材料(或以下之一);2.《食品摊贩备案信息公示卡》;3.《重庆市家庭集体宴席服务活动经营者备案信息公示卡》;4.《重庆市食品摊贩备案信息登记表》或者《重庆市家庭集体宴席服务活动经营者备案表》;5.《卫生许可证》;6.《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用人单位出具的用工证明或者拟录用证明(体检者系营业执照法人或者食品摊贩、家庭集体宴席服务活动经营者本人的无须提供)。

(三)从业人员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四)一寸照片;

(五)书面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五、其他说明

(一)体检机构严格按照市级相关文件要求开展体检工作,确保体检流程标准化、规范化、可追溯,体检结果真实有效。

(二)体检合格者,体检机构将在规定时限内发放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健康证明有效期1年。

(三)体检过程中发现患有职业禁忌疾病的,暂不发放健康证明,将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及本人,建议及时到相关医疗机构诊治,痊愈后可重新申请体检。

本公示信息将根据体检机构资质变化及政策调整及时更新,如有疑问可咨询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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