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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防控

-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8607903/2024-00016
- [ 发文字号 ]
- 綦江爱卫发〔2024〕9号
- [ 主题分类 ]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卫生健康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1-30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6
重庆市綦江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2024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綦江区2024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4年1月30日
重庆市綦江区2024年病媒生物防制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和《重庆市预防和控制四害管理规定(修订)》,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病媒生物防制,有效预防和控制病媒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2024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是贯彻落实《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和《重庆市预防和控制四害管理规定(修订)》的重要举措,落实政府、部门、单位和个人责任,组织开展以病媒生物防制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清理“四害”孳生地,最大限度地降低病媒密度,有效预防病媒传染病的传播和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主要工作
(一)环境卫生集中整治
各单位要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区级部门和街镇机关要积极作为、带头开展,重点清除各类小型积水、垃圾和堆积弃物等“四害”孳生地和栖息地。
(二)冬、春季行动
1.2024年1月—2月及11月—12月期间,各街镇、各部门组织开展以消除蚊媒孳生场所、消灭越冬蚊和清除越冬蚊卵为
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
2.2024年3月—4月期间,各街镇、各部门组织开展杀灭早春蚊蚴、成蚊和蚊媒孳生地清理行动;全区统一组织开展春季灭鼠行动,投放鼠饵时间为3月20日—4月10日。
(三)夏、秋季行动
1.2024年5月—9月期间,每月20日—30日为全区统一集中整治行动,重点组织开展“四害”孳生地的清理整治和蚊虫、苍蝇、蟑螂等的消杀控制工作。
2.2024年10月—11月期间,全区统一组织开展秋季灭鼠行动,投放鼠饵时间为10月20日—11月5日。
(四)常态化工作
1.加强蚊媒和疫情的监测工作,及时提供和发布预警信息,为防蚊灭蚊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2.组织开展病媒传染性疾病知识的宣传,普及相关防病知识,动员全社会参与。
三、工作措施
(一)清理“四害”孳生场地
以清理“四害”孳生地为核心,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有效防制“四害”孳生;各街镇、各部门要根据“四害”孳生场所的特点,广泛动员发动群众,大力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1.进一步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强化清扫保洁,及时清除各类垃圾、污物、污积水和堆积杂物,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定期清洗、消杀垃圾箱和垃圾运输车辆,不留残渣,清除卫生死角,消除蚊蝇孳生场所;落实垃圾箱、厕所周围地面的硬化,彻底铲除“四害”孳生地。
2.着力抓好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农贸市场、建筑工地、饮食店、熟食店(摊)、食堂、果品店、废品收购站、花坛、绿化带、河湖、污水沟、下水道等重点单位和场所的环境卫生整治,确保不留死角,不留任何病媒生物栖息、孳生场所。
3.各街镇要继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强化储粪池出粪口密闭管理,彻底清除露天粪缸和棚厕,搞好环境卫生,清除蚊蝇孳生地。
4.各街镇要发动居民群众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搞好室内外卫生,清除废弃杂物、翻盆倒罐、疏通沟渠,清除露天平台、跳台等处的各类积水和垃圾,清除“四害”孳生场所。
5.各行业要加强对本单位室内外环境卫生检查,及时疏通排水管道、明沟暗渠,清除各类积水和垃圾,彻底清除各类“四害”孳生地。
6.建筑工地要及时填平废弃的沟、水池及洼地,及时处理好工地生活垃圾,抓好工地食堂、厕所、澡堂的卫生管理;废品收购站、屠宰场、酿造厂等重点单位要严格控制和清除缸、坛及废旧轮胎积水,消除蚊蝇孳生。确保窨井、阴沟排水畅通,适时做好河道配水,保持水流通畅,减少蚊蝇的孳生。
(二)强化综合防制措施
各街镇、相关部门、单位要适时采用物理、生物、化学等综合防制措施,降低和控制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密度。病媒生物防制公司要根据区域密度控制情况,按照承包协议工作标准和要求,认真做好承包区域公共环境“四害”防制工作,有效控制区域内密度。各单位在开展环境治理的前提下,根据本单位内部及职能所管辖区域“四害”危害情况,组织开展“四害”杀灭工作。对自行开展“四害”防治工作有困难的行业和单位,可委托具有资质的病媒生物防制公司承包作业服务。对国家卫生镇、市级卫生镇、区级卫生镇和市级(优秀)卫生单位的病媒生物专业化防制达98%以上。
1.完善防制设施
各街镇、相关部门、单位要重点抓好“四害”防制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四害”防制效果。
(1)防蚊。防蚊主要以居室和个人防蚊为主,居室应设置完好的纱门纱窗,可使用蚊帐、诱蚊灯、电蚊拍等防制杀灭。
(2)防蝇。防蝇重点是农贸市场、垃圾收集房(点)、饮食店、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单位食堂及其周围等成蝇出没较多的场所,应设置纱门、纱窗、纱罩、风幕机、风帘、灭蝇灯等防灭蝇设施。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垃圾实行袋装,垃圾桶加盖,泔水入桶并加盖,垃圾房(箱)做到封闭。食品生产和经营场所的餐厅、食堂、食品车间、熟食间等出入口处须安装宽幅塑料门帘或风幕机,确保各类防制设施健全和完好,并能正确使用。
(3)防蟑。灭蟑以中小餐饮业、单位食堂、食品加工业、农贸市场、购物中心(超市)、宾馆饭店、旅店、浴室、医院、建筑工地、居民小区等重点行业场所、单位的各类食品操作间、库房、病房、客房及居民厨房为重点。开展环境卫生的清理整治,重点做好堵洞抹缝工作,查找和清除蟑螂卵鞘和蟑迹,彻底消除蟑螂栖息和繁殖场所。
(4)防鼠。灭鼠可使用鼠夹、捕鼠笼、粘鼠板等进行捕杀,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的重点场所必须按照标准与外界相通的孔洞、通风孔、排水口等处安装1.3cm×1.3cm网眼的防鼠网,门下沿与地面的缝隙应小于0.6cm,重点场所门下部钉30cm—60cm高的镀锌铁皮或设60cm高的挡鼠板等防鼠设施。城区、场镇公共环境,以及单位(部门)、居民小区等重点行业场所安装使用灭鼠屋、毒饵盒、毒饵站等灭鼠设施,并按规定标准设置在房前屋后、绿化带等合适的位置,常年投放药物进行灭鼠,室内可设置移动式毒饵站。
2.落实防制措施
(1)蚊蚴的消杀。对窨井、窨缸、水塘、沟渠等部位不流动的水体可选用灭蚴缓释剂或灭蚴砂粒剂投放灭蚊蚴。对景观水塘、小溪、喷水池等各种环境的水体可选用苏云金杆菌(Bti—14)或球形芽孢杆菌(BS—10)制剂投放杀灭蚊蚴;也可在这类水体中放养柳条鱼、金鱼、泥鳅等水生动物吞食蚊子幼虫。
(2)成蚊和苍蝇的消杀。户外环境可以在蚊蝇活动期间用超低容量喷雾器、热烟雾机等空间喷雾器械施药,室内可以滞留喷洒为主,绿化带可以使用绿篱技术,下水道等可以使用热烟雾机,复杂环境可以多种方式联合施药。超低容量喷雾器、热烟雾机等空间喷雾施药药物剂型选择应为水乳剂、乳油或超低容量制剂。滞留喷洒杀虫剂剂型选择应根据靶物体表面性质选择可湿性粉剂、悬浮剂、乳油、微乳剂等。杀虫剂有效成分选择不提倡使用毒性大、挥发性强的敌敌畏有机磷类药物。
(3)鼠类的消杀。采取药物杀灭。可选用大隆、溴敌隆、敌鼠钠盐等慢性、有特效解毒剂的灭鼠药物,按规定标准和要求及时将毒饵投放在室内外沿墙沿屋的鼠道上和灭鼠屋、毒饵站内,按照室内每15平方米房间放置两堆毒饵,每堆10—15克;外环境每隔5—10米投放一堆,鼠密度高的地方可增加投放堆数,投药后每天进行观察,吃多少补多少。地沟、窨井、下水道潮湿地方投放防潮腊块毒饵,保证投药的覆盖率、到位率、饱和率、保留率。
(4)蟑类的消杀。住户室内使用灭蟑颗粒剂、灭蟑胶饵等毒铒,各类餐饮、食品行业、各类食堂、农贸市场、超市等提倡使用灭蟑胶饵剂,按照“点多、面广、量少”的原则进行投放杀灭;在窨井下水道壁可选用可湿性粉剂、悬浮剂、乳油、微乳剂进行滞留喷洒或使用热烟雾剂进行空间喷雾杀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街镇、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的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做好除“四害”工作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性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网格化管理,按照全区的统一部署,结合市级卫生城区复审工作,广泛组织发动、督促指导行业、单位开展除“四害”工作,保障防制工作经费,建设和完善防蚊蝇、防鼠等设施,落实科学防制措施,降低和控制好“四害”密度,有效预防病媒传染性疾病的发生。
(二)广泛宣传发动,增强除害意识。各镇街、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会议、讲座、板报、宣传栏、新闻媒体、宣传画、微信平台等形式,开展除害防病知识宣传,广泛发动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夏季除“四害”工作,翻盆倒罐,清理堆积杂物、废弃器皿和积水,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消除“四害”孳生场所,形成人人参与“消灭‘四害’、保障健康”的浓厚氛围。各镇街要组织人员进村社、广场等场所进行“四害”防制技术咨询公益宣传服务活动。区疾控中心作为除“四害”技术指导部门,要加强除害防病科普知识的宣传和安全科学灭“四害”的技术指导,增强市民群众除害防病意识。区融媒体中心要发挥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积极主动开展除“四害”工作的宣传报道。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作成效。区爱卫会要组织有关力量,加大督查力度,针对国家卫生镇、市级卫生镇、市级卫生单位和区级卫生、健康单位,以及酒店(宾馆)、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建筑工地、超市、“八小”行业、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季节性除“四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防制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密度超标的,给予以通报批评和依法处罚。对病媒生物防制公司作业不到位的将报市爱卫办列入行业黑名单。
各街镇、区级部门要建立病媒生物防制长效机制,落实“四害”防制措施,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小结和图片资料报区卫健委爱卫科李平,电话:85895073,邮箱:645946925@qq.com。
附件:1.綦江区2024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职责分工
2.綦江区2024年季节性“四害”防制行动重点
3.綦江区2024年统一灭鼠行动方案
4.綦江区2024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
5.綦江区2024年统一灭鼠行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6.綦江区2024年灭鼠、灭蟑螂药物任务安排表
附件1
綦江区2024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职责分工
綦江区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各镇街、部门应落实工作主体责任,做到密切合作,形成合力,认真组织开展灭蚊、灭鼠、灭蝇、灭蟑螂等除“四害”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区卫生健康委:全面负责辖区内除“四害”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督查指导,督促辖区内各部门、单位、行业、经营户、居民住户开展灭蚊、灭蝇、灭蟑、灭鼠等除“四害”工作,落实各项科学防制措施,有效预防和控制病媒传染性疾病的发生与流行。
区疾控中心:负责做好除“四害”工作的技术指导、密度监测、业务培训、监督检查,加强对本区内各单位、居民区、公共场所等相关行业除“四害”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
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督促种植养殖场所、生猪(家禽)定点屠宰场所及直属单位做好除“四害”工作。
区城管局负责:督促做好城区公共厕所、市政工程、垃圾中转站(垃圾桶、箱)、生活固体废弃物填埋和处置场所、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及本单位的除“四害”工作。
区住建委:负责督促建设和施工单位做好建筑工地、人防工程工地、征收(拆迁)项目建筑拆除工地现场、闲置空地、集体土地拆迁工地的除“四害”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管辖屋顶水箱(直管公房的屋顶水箱)的灭蚊工作,做好人防设施和职能管辖行业及本单位的除“四害”工作。
区文化旅游委:负责督促各类影剧院、歌舞厅、网吧、游戏机房、图书馆、文化馆、各类体育运动场馆等文化娱乐场所和星级宾馆(饭店)以及职能管辖行业、单位做好除“四害”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各类市场主办单位、食品加工和酿造等行业、中小餐饮业、食堂等餐饮服务单位、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粮食贮藏、粮油收储企业及职能管辖的行业、单位做好除“四害”工作,并开展对相关行业除“四害”工作情况的执法监督检查。
区教委:负责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等单位做好除“四害”工作。
各街镇:认真履行爱国卫生属地管理职责,按照《条例》规定,开展群众性卫生运动、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等爱国卫生各项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领导干部“查找病媒生物孳生地日”活动。依法组织、协调、实施本区域内的季节性“四害”防制行动,落实各项除“四害”措施,降低病媒生物密度,确保辖区内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达到国家标准C级以上。
其他部门:负责做好本单位的除“四害”工作。
附件2
綦江区2024年季节性“四害”防制行动重点
科学防制是病媒生物密度控制的核心内容,全面掌握“四害”消长规律,开展季节性预防控制行动更是科学防制“四害”的重要举措,确保我区“四害”防制工作取得实效。现将2024年季节性“四害”防制行动重点如下:
一、春季行动
(一)“四害”消长主要特征
春季是鼠类繁殖的高峰时期,也是早春第一代蚊蝇、蟑螂开始繁殖的季节。做好春季除“四害”工作对于控制全年“四害”密度,预防登革热等虫媒传染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二)防制重点
各街镇应紧紧抓住春季灭“四害”的有利时机,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以统一灭鼠、早春蚊、蚊蚴消杀为重点的春季除四害活动(详见附件3)。
(三)工作要求
1.公共环境除“四害”。督促各病媒生物防制公司根据各街镇除“四害”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认真履行承包协议,按照防制技术方案,做好承包区域的春季灭鼠、早春第一代蚊蝇消杀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春季统一灭鼠活动。按照《綦江区2024年统一灭鼠行动方案》(详见附件3)的要求,组织开展春季统一灭鼠活动,有效降低鼠密度。
二是春季统一灭蚊。各街镇要在月度灭蚊的基础上,结合第35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在3月中旬和4月上旬集中力量开展2次统一杀灭越冬成蚊和早春蚊、蚊蚴工作,并根据监测结果,调整消杀频次,全力做好第一波早春蚊的杀灭工作,降低蚊媒传染病发风险。
2.组织病媒生物防制公司集中力量对承包区域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住宅一楼、窨井窨缸、地下室集水井、阴沟等越冬蚊类集聚点和垃圾堆放点、绿化带、贮粪池等蝇类密度高的场所集中时间进行一次消杀,重点对发生登革热本地病例的区域强化消杀防制,彻底杀灭早春第一代蚊蝇,有效遏制蚊蝇密度,降低蚊媒传染病发风险。
3.单位内部除“四害”。各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做好单位内部的春季灭鼠、早春第一代蚊蝇杀灭等“四害”防制工作,做到单位院内垃圾房(桶)密闭、加盖,垃圾日产日清,及时清除垃圾、废弃物、各类无用积水等蚊蝇孳生地,及时在单位院内绿化带、垃圾收集点、下水道、食堂周围等处投放鼠药进行灭鼠;对地下车库、窨井窨缸、地下室集水井、下水道、绿化带等处的成蚊和蚊蚴采取药物杀灭;单位食堂等重点场所规范建设防鼠、防蝇设施,防止鼠、蝇类进入室内,控制好单位内“四害”密度。
4.居民住户除“四害”。各街镇要广泛发动居民群众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及时清除楼道、房前屋后堆积杂物、垃圾,清理缸罐瓶坛等积水器皿,消除“四害”孳生地,落实防制措施,减少“四害”侵扰。病媒生物防制公司要积极开展公益服务活动,主动为孤寡老人、困难家庭免费提供“四害”防制所需药物和技术指导。强化宣传,引导单位和居民购买“三证”(农药登记证、产品生产批准证书、产品标准证书)齐全的除“四害”药品,切勿随意购买“三无”药品。
二、夏季行动
(一)“四害”消长主要特征
夏季是“蚊虫、苍蝇、蟑螂”等“四害”孳生与繁殖的高峰期,也是登革热等蚊媒传染性疾病多发季节。
(二)防制重点
除“四害”工作重点是清除各类小型积水、垃圾和堆积物等“四害”孳生地,采取物理、化学、生物等防制措施控制和降低蚊媒等“四害”密度。
(三)工作要求
5月—9月期间,每月20—30日为全区统一集中整治期,重点组织开展“四害”孳生地的清理整治和蚊虫、苍蝇、蟑螂等的消杀控制工作。要重点加强对村社、城乡结合部、宾馆、医院、学校、车站码头、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饭店(酒店)、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公共场所、“八小”行业、建筑(拆迁)工地、农贸市场、粮库、废品收购站(点)、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理场、公厕、公园、道路和河道及沿线、绿化带、市政地下管线井、下水道窨井等“四害”孳生和活动频繁的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及时清理和消除“四害”孳生场所,减少蚊媒等“四害”孳生与繁殖,预防和控制登革热等蚊媒传染性疾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秋季行动
(一)“四害”消长主要特征
秋季是“四害”孳生繁殖的又一高峰季节,也是各类传染病的易发季节。
(二)防制重点
各街镇应紧紧抓住春季灭“四害”的有利时机,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以统一灭鼠、“四害”孳生地的清理整治和蚊虫、苍蝇、蟑螂等的消杀为重点的秋季除“四害”活动。
(三)工作要求
5月—9月期间,每月20—30日为全区统一集中整治期。组织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及时清理和消除“四害”孳生场所,减少蚊媒等“四害”孳生与繁殖,预防和控制登革热等蚊媒传染性疾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四、冬季行动
(一)“四害”消长主要特征
进入冬季,气温不断下降,蚊、蝇等“四害”已逐渐停止活动,残存蚊蝇已经向宾馆、饭店、食堂、厨房、浴室、防空洞等温暖、潮湿场所转移,活动能力迟钝,转入休眠越冬状态。
(二)防制重点
冬季节是杀灭残存越冬蚊、蝇等“四害”的有利时机,也是降低来年“四害”密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措施。
(三)工作要求
各街镇、相关部门、单位要做好地下室、车库、阴井等场所越冬成蚊的消杀和单位内重点场所的灭鼠、灭蟑工作;各重点单位、重点场所要按照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防鼠、防蝇设施建设标准,建设和完善防鼠防蝇设施,进一步提高防鼠、防蝇设施合格率。
1.冬季灭蚊蝇。开展重点区域越冬成蚊和蚊卵的杀灭、清除工作。消杀作业时间和频次:2024年11月至12月,各街镇、相关部门、单位自行安排,每月集中组织进行1次越冬蚊消杀、蚊卵清除工作,蚊密度高、近两年曾发生登革热病例的区域视情增加消杀频次。街镇要利用病媒生物防制专业机构、小区物业和单位消杀力量,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开展各类室内环境的成蚊杀灭工作,重点是宾馆饭店、办公楼宇、各类地下(室)车库、车棚、楼道、窨井、阴沟、绿化带、垃圾房、防空地道、地下通道等温度适合蚊子越冬栖息场所。
2.冬季灭鼠。重点做好外环境鼠洞的查找和处置工作,采取灌药堵塞等防治措施,彻底消除老鼠孳生地。对鼠密度较高区域要按照秋季灭鼠工作要求,继续采取相应灭鼠工作措施,控制好辖区和单位的鼠密度。
各街镇、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前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的综合防制方针,开展多种形式的除害防病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市民群众自觉行动起来,采取翻盆倒罐、清洗水缸、清除小积水容器、投放缓释剂等措施,清除室内外蚊媒孳生场所,对于成蚊密度较高的区域,要统一组织开展杀灭工作,切实控制蚊虫孳生繁衍。村社、餐饮行业、农贸市场、公厕、垃圾中转站等重点场所要完善灭蝇灯、捕蝇笼、挡鼠板等除“四害”设施;居民家庭要加强个人保护,采用挂蚊帐、穿长袖衣裤、用驱蚊水等方法避免蚊虫叮咬;病媒生物防制公司在认真做好“四害”孳生地控制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力量对居民楼道、车库、地下室、窨井窨缸、绿化带、垃圾箱等蚊蝇栖息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消杀,有效控制“四害”密度,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蚊媒等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请各街镇将《綦江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4)分别在3月、6月、9月、12月30日前报送区卫健委爱卫科。
附件3
綦江区2024年统一灭鼠行动方案
为有效降低和控制鼠密度,预防鼠疫等传染性疾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实际,决定在全区开展春季和秋季统一灭鼠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春、秋季灭鼠行动由区卫健委统一组织,各街镇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区疾控中心负责技术指导和密度监测工作;区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执法部门负责灭鼠活动开展情况的执法检查。
二、灭鼠时间
春季灭鼠行动时间:3月20日至4月10日(下雨顺延),为全区统一投放灭鼠毒饵时间。
秋季灭鼠行动时间:10月20日至11月10日(下雨顺延),为全区统一投放灭鼠毒饵时间。
各街镇要组织辖区、行业、单位按时将灭鼠毒饵投放到位。
三、投药范围及重点
(一)公共环境、居民区、单位院内外环境,公园、城区绿化带、垃圾收集及堆放场所、建筑(拆迁)工地、河道两侧沿岸以及各类下水道、窨井、窨缸、阴沟等。
(二)农贸市场、宾馆、饭店、饮食店、副食品店、超市、单位食堂、食品(粮食制品)加工厂、酿造厂、饲料厂、粮库(店)、禽畜饲养场、屠宰场、医院、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等窗口单位及一切有食源的场所及其周围的外环境是投放鼠药毒饵的重点。
(三)居民住户室内以老房、平房及楼房的有鼠户为重点。
四、药物使用
(一)居民区、单位使用浓度为5/10万的溴敌隆毒饵(警告色为红色);室内每间(15平方米)2堆,超过15平方米的大房间沿边每隔5米投放一堆,每堆10-15克;外环境主要放置在鼠洞内、垃圾箱(房)、绿化带、墙角、楼道角、车库车棚、平改坡屋顶、下水管道等周围以及毒鼠屋内,每5-10米投放一堆,密度高的区域可以增加投放堆数,每堆10-15克,采取连续多次投饵法,按“多吃多补、少吃少补、不吃不补”的原则进行补充饵量。
(二)公共环境及单位下水道、窨井(缸)、阴沟使用5/10万绿色大隆腊块一个(约25克),窨井(窨缸)内每口悬挂大隆腊块一块。
五、经费保障
灭鼠经费由各街镇、相关部门(单位)自行解决,并给予保障。
六、职责分工
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部门配合的工作责任制要求,具体职责分工详见附件1。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镇、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鼠害的严重性及灭鼠工作的长期性、重要性和艰巨性,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春、秋季灭鼠活动作为当前爱国卫生主要工作来抓,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保障工作经费,认真组织活动的开展,将灭鼠工作覆盖到各街镇单位、家庭,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街镇、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业务技术指导培训工作,重点要组织举办灭鼠药械的使用与管理、密度监测方法、毒饵投放、防鼠设施的设置等技术培训,提高灭鼠工作技能和灭效。各镇街、村社、单位要利用墙报、宣传栏、告知书等形式进行鼠类生态习性、灭鼠技术要点、灭鼠药物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等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科学灭鼠、安全灭鼠知识,做到家喻户晓,提高市民群众做好灭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掌握灭鼠基本技能,积极主动参与统一灭鼠行动。
(三)实施科学防制。在灭鼠前,区疾控中心要认真做好鼠情、鼠种监测和灭鼠方法等技术培训和指导,推广综合防治技术。各街镇广泛发动群众,大力开展室内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及时清除房前屋后垃圾和堆积物,垃圾日产日清,断绝鼠粮,清除鼠类的隐蔽场所,破坏鼠类的生存条件;在投放灭鼠毒饵期间,要妥善保管好食物、断绝鼠粮,及时清除鼠粪、鼠尸等鼠迹,鼠尸应做到集中收集、深埋处理。各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宾馆、饭店、餐饮店、粮库等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内的食堂、餐厅、粮食和副食品仓库等重点场所要落实长效防制措施,封闭建筑物与外界的孔洞,门窗、下水道等处要安装防鼠设施,并做到完好无损。食品生产间、粮食仓库、厨房等不宜投放药物的场所,使用鼠夹、鼠笼、粘鼠板等器械进行灭鼠。街镇要加大“灭鼠屋、管道挡鼠板”等技防设施建设力度,提高灭鼠安全和效果。
(四)落实安全管理。区卫健委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灭鼠剂销售市场的检查,严禁“毒鼠强”等国家明令禁止的鼠药流入市场。各单位要严格灭鼠用药发放制度,妥善保管灭鼠药物,做到独立存放、专人保管,并做好登记。灭鼠用药统一到灭鼠剂生产厂家或经批准的销售点购买。灭鼠期间,各街镇单位要做好灭鼠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鼠药投放前的安全告示,加强对婴幼儿、精神病人及宠物的管理,严防误食事故发生。
(五)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督查制度,加强灭鼠工作监管,确保灭鼠质量和效果。各街镇要严格按照全区的统一部署,落实好辖区、单位的灭鼠工作,区卫健委联合区市场监管、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等部门加强监督执法,组织对“八小”行业、农贸市场、宾馆、饭店等重点单位灭鼠工作的专项执法检查,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落实、鼠密度超标的单位予以严肃查处,并作出相应的处罚。
请各街镇在4月15日和10月15日前,分别将春、秋季灭鼠工作总结和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5)报区卫健委爱卫科。
附件4
綦江区2024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 | ||||||||||||
街镇名称:(盖章)填报日期: | ||||||||||||
街镇名称 |
宣传发动 |
专项整治 | ||||||||||
参与宣传 (人) |
发动单位、社区 (个) |
印发宣传资料 (份) |
制作宣传展板 (块) |
专题健康教育专栏 (个) |
广播、电视宣传 (次) |
集中整治社区 (个) |
清除孳生环境 (处) |
开展重点监测 (次) |
使用杀灭 药品 (公斤) |
投入专业技术人员 (人次) |
受理群众咨询、投诉 (件) | |
注:此表分别在3月、6月、9月、12月30日前填报。
附件5
綦江区2024年统一灭鼠行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街镇名称(盖章):
是否制定灭鼠工作方案 |
组织培训人员(人) |
组织专项检查 (次) |
投入灭鼠经费(元) |
设置毒饵盒(个) |
使用鼠药 (公斤) |
注:此表分别在4月15日、10月15日前填报。
附件6
綦江区2024年灭鼠、灭蟑螂药物任务安排表
序号 |
单位 |
春季 |
秋季 |
备注 | ||
鼠药(公斤) |
蟑螂药(支) |
鼠药(公斤) |
蟑螂药(支) | |||
1 |
古南街道 |
800 |
1000 |
800 |
1000 |
|
2 |
文龙街道 |
1000 |
1500 |
1000 |
1500 |
|
3 |
三江街道 |
600 |
1000 |
600 |
1000 |
|
4 |
通惠街道 |
600 |
300 |
600 |
300 |
|
5 |
新盛街道 |
500 |
300 |
500 |
300 |
|
6 |
石角镇 |
200 |
400 |
200 |
400 |
|
7 |
东溪镇 |
200 |
600 |
200 |
600 |
|
8 |
赶水镇 |
200 |
600 |
200 |
600 |
|
9 |
打通镇 |
200 |
400 |
200 |
400 |
|
10 |
石壕镇 |
200 |
400 |
200 |
400 |
|
11 |
永新镇 |
200 |
600 |
200 |
600 |
|
12 |
三角镇 |
150 |
400 |
150 |
400 |
|
13 |
隆盛镇 |
150 |
400 |
150 |
400 |
|
14 |
郭扶镇 |
150 |
400 |
150 |
400 |
|
15 |
篆塘镇 |
150 |
300 |
150 |
300 |
|
16 |
安稳镇 |
150 |
400 |
150 |
400 |
|
17 |
扶欢镇 |
150 |
300 |
150 |
300 |
|
18 |
丁山镇 |
100 |
300 |
100 |
300 |
|
19 |
永城镇 |
100 |
300 |
100 |
300 |
|
20 |
中峰镇 |
100 |
300 |
100 |
300 |
|
21 |
横山镇 |
100 |
300 |
100 |
300 |
|
22 |
厂矿(企业) |
1000 |
1500 |
1000 |
1500 |
|
合计 |
7000 |
11700 |
7000 |
1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