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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服务

-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8607903/2024-00130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卫生健康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9-09
- [ 发布日期 ]
- 2024-09-09
綦江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信息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国人口发〔2010〕29号)
《关于做好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版)》
【服务对象】
育龄夫妻
【服务机构信息】
綦江区妇幼保健院。
【服务项目和内容】
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优生健康教育、病史 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追踪随访等19项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 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国人口发〔2010〕31号)。
【服务流程】
1.目标人群确认。村级卫生计生专干收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计划怀孕夫妇信息,提出名单,报乡级计生办审核、汇总。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对乡级计生办报送的计划怀孕夫妇名单核实确认 后发放免费优生服务凭证。
2.提供免费服务。县级协议服务机构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免 费孕前优生检查服务。乡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配合县级协议服务机构开展健康教育、早孕随访和妊娠结局随访等相关工作。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室和卫生室协助县乡级服 务机构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动员等工作。 符合条件的夫妇每孩次享受一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需要再次接受检查的,可在医生指导下自费接受孕前优生检查。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原则上在现居住地接受检查,在现居住地结算,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服务。
3.信息收集管理。县、乡两级服务机构定期将孕前优生健康 检查人数等技术服务数据报送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县级卫生 健康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逐级上报相关数据至国家卫生健康委。
4.经费结算。实行据实按例结算。各省(区、市)按照国家 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管好用好项目经费。具体服务流程及相关要求详见《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国人口发〔2010〕31号)。
【服务要求】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各项服务由綦江区妇幼保健院承担。綦江区卫健委并对其实施监督。
【举报投诉电话】
区卫生健康委举报投诉电话:023-8589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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