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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9470448/2025-00007
- [ 发文字号 ]
- 綦双拥退役组办发〔2025〕6号
- [ 主题分类 ]
- 综合政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5-26
- [ 发布日期 ]
- 2025-06-26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和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共服务场所落实军人及优抚对象优待政策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成果,更好落实军人及优抚对象优待政策,特开展公共服务场所相关优待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6月20日前。
二、自查内容
(一)车站、医院、政务服务等公共服务窗口的醒目位置规范设置“军人依法优先”“优抚对象优先”服务标识及优待政策落实情况;
(二)公路收费交通站点、各类公共收费停车场设置“军车免费”标识及免费政策落实情况,自动收费系统是否设置自动识别军车功能;
(三)更换破损、不清晰、不醒目标识。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全面排查,即查即改。辖区内所有标识需醒目、规范,落实优待政策要积极主动,避免造成不良影响。并请于6月20日前将《綦江区优待服务标识自查整改落实情况统计表》通过渝快政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和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