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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
-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959811F/2026-00247
- [ 发文字号 ]
- 綦环函〔2026〕63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6-05-29
- [ 发布日期 ]
- 2026-06-05
关于区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6381号建议的复函
郭和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移动源污染协同治理以促进区域空气质量提升的建议》(第2026381号)收悉。经与区住房城乡建委、高新区管委会、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委、区公安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聚焦工业、施工扬尘、道路扬尘、露天焚烧、汽车尾气、餐饮油烟六大重点领域,系统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2025年全年优良天数330天、同比增加17天,PM2.5平均浓度3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9%,优良天数完成率居全市首位,“双改善”幅度居全市前列,生态报表中“空气质量”指标位列A档第一,交出“十四五”最好成绩单。
一、建议采纳情况
(一)关于“构建跨部门联合监管体系严惩检验与维修环节造假行为”的建议可行并采纳。移动源污染治理作为攻坚重点之一,我们专门成立汽车尾气治理工作专班,持续深化部门协作,多措并举强化检验维修环节监管。
二是建立检验机构与维修站连带责任追溯制度,全年约谈问题机构21家,立案查处数据造假案件1起,有效遏制“假维修、真解锁”违规行为。辖区重型车保有量20367辆,检查重型车6790辆,保有量完成比例33.34%,问题数153辆,整改149辆,立案3件;重点用车单位9家,检查完成比例100%;辖区检验机构总数3家,检验机构检查完成比例100%,检查频次13次;检验机构、重点用车单位、运输公司开展政策宣讲或警示教育5次。
(二)关于“深化柴油货车全生命周期管理,遏制超标排放”的建议可行并采纳。围绕柴油货车“路检+入户”筛查、闭环整改及淘汰更新,我局持续发力,推动全链条治理。
一是构建立体化筛查网络。常态化开展柴油货车、老旧车辆、超标车连发等的路面查处和责令限期整改,利用电子设备、卡口系统对闯禁行、违法限行规定的黄标车、老旧车辆进行精准查缉,压缩高排放车辆的行驶空间。2025年,在重点路段设置固定检测点,并入户抽查M站、车检所等单位,重点对柴油货车尾气排放、温度传感器、尿素喷淋装置等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截至年底,累计检测柴油货车6000余台,其中合格3944台,超标56台。
二是实施超标车辆闭环管理。对发现的超标车辆,现场立行立改38台,督促整改18台,立案调查2起,实现“检查—督导—整改—复核”闭环管理。建立“超标车辆—维修企业—复检机构”全流程跟踪机制;对拒不整改或多次超标车辆依法限制上路,并追溯用车单位责任,倒逼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三是优化绕行引导与老旧车辆淘汰。2025年,在北渡、桥河设立劝导点,在恒生加油站设立货车服务站,引导货运车辆绕行高速,并针对国道G210段施工安全隐患,同步实施货运车辆绕行高速公路通行费用40%补贴政策,切实减轻运输成本,提升绕行配合度。积极配合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实施《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和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工作方案》,累计淘汰国三车辆居全市远郊区县第四。鼓励物流企业优先采购新能源货车,逐步减少高排放车辆使用。同时,推动运输企业签订《货运车辆与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承诺书》,明确停用国三、国四柴油货车及国一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规范排放控制装置管理,严禁违规驶入限行路段。截至目前,已组织多家运输企业完成承诺签订,累计发放绕行宣传与补贴说明材料7000余份,通过现场讲解、案例警示等方式提升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意识。
(三)关于“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精准管控,落实禁用区管理要求”的建议可行并采纳。针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难点,我局推行数字化管理、严格执法与淘汰更新并举。
一是推行“一机一码”数字化管理。对全区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编码登记与标识管理,累计登记机械1900余台,拟在施工工地、工业园区推行机械进出场登记制度,严禁无码或超标机械进入作业区域。
二是加强禁用区执法与抽测力度。明确綦江行政全域(不含万盛经开区)为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联合开展不定期抽测,抽测机械200余台,处罚违规使用单位2家。
三是推动老旧机械淘汰与新能源应用。积极淘汰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以重点项目为抓手推进施工机具新能源化,重点在政府投资项目中实施新能源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替代,引导社会投资项目优先选用新能源车辆。截至2025年年底,辖区内纯电动公交车已达160辆,纯电动化占比提升至67.8%;中心城区实际在营巡游出租车共203辆,其中纯电动车辆已达200辆,纯电动化占比已达98.52%。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化移动源污染协同治理,充分吸纳您提出的宝贵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加大检验机构造假行为查处力度,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二是深化柴油货车全生命周期管理,优化绕行引导与补贴申领服务,加大承诺履行情况抽查与执法力度,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更新;三是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精准管控,严格落实禁用区要求,推动新能源机械应用,强化跨部门数据共享与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再次感谢您对我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此复函已经胡太忠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2026年5月29日











